GA 573-2005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

GA 573-2005 Material for police uniform—Combed polyester/cotton,cotton/polyester dyed twill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A 573-2022 |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573-200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6-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99式警服用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99式警服用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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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警服材料供应中心、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上海白玉兰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爽、崔征、田国力、李世军、顾永星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59080.30

A94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573-2005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

Materialforpoliceuniform-Combedpolyester/cotton,

cotton/polyesterdyedtwill

2005-11一15发布200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573-2005

月9青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s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警服材料供应中心、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上海白玉兰染整股份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爽、崔征、田国力、李世军、顾永星

GA573-2005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99式警服用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99式警服用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ISO105/A02:1993)

GB/T420-199。纺织品耐刷洗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2910-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eqvISO1833:1977)

GB/T2912.1-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一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819-1997纺织品织物折痕回复性的测定回复角法(eqvISO2313:1972)

GB/T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eqvISO105-X12:1993)

GB/T3921.3-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3(eqvISO105-C03:1989)

GB/T3922-1995纺织品耐汗溃色牢度试验方法(eqvISO105/E04:1994)

GB/T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

法(neqISO/DIS13934-1:1994)

GB/T4456-199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neqJISZ1702:1986)

GB/T4667-1995机织物幅宽的测定(eqvISO3932:1976)

GB/T4668-1995机织物密度的测定(neqISO7211-2;1984)

GB/T4669-1995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eqvISO3801:1997)

GB/T6152-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eqvISO105-X11;1994)

GB/T7573-2002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N定(ISO3071:1980,MOD)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8427-199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氮弧(eqvISO105-3102:1994)

GB/T8628-2001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式样和服装准备、标记及测量(eqvISO

3759:1994)

GB/T8629-2001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eqvISO/FDIS6330:2000)

GB/T8630-2002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ISO5077:1984,MOD)

GB/T8946-1998塑料编织袋(neqJISZ1533:1976)

GB/T14801-1993机织物与针织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17760-1999印染布布面疵点检验方法

FZ/T01032-1993织物及其制品缝纫损伤的测定

FZ/T01093-1999机织物结构分析方法织物中拆下纱线线密度的测定

1

GA573-2005

FZ/T10005-1993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水分扩散时间spreadingofmoisture

一定体积的水被织物吸收并完全扩散所需的时间。

3.2

水分千燥速率dryingrateofmoisture

含有一定水分的织物在一定温度下,在规定时间内丢失的水分占原水分的百分率。

4要求

4.1产品品种规格

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产品规格包括18/18(32=X32s)精梳涤棉混纺(65/35)斜纹布,13/

13(455X45')精梳涤棉混纺(65/35)斜纹布,7X2/7X2(80'/2X805/2)精梳棉涤混纺(60/40)斜纹布。

各品种的本色布要求见附录A.

4.2颜色

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斜纹布的颜色为浅蓝色;精梳棉涤混纺(60/40)斜纹布为浅蓝色和漂白色。色相

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漂白布与标样比不低于4级。

4.3外观质f

4.3.1产品外观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色差在同一布段的左中右、前后色差不低于4-

5级。

4.3.2产品外观疵点采用有限度的累计评分结合标疵放尺的方法进行评定。疵点允许总分按下列公

式计算(四舍五人修约为整数)。

疵点允许总分=每米允许评分数((0.3)X布段长度

4.3.3外观疵点评分规定见GB/T17760-1999中4.3.1.1规定。其中外观疵点轻微与明显的区别

规定为:以沿定等方向1m远看得见、2m远看不见为轻微;2m远看得见为明显。

4.3.4外观疵点量计按GB/T17760-1999中4.5规定。

4.3.5标疵规定

4.3.5.1标疵次数按GB/T17760-1999中4.3.3.la)规定。

4.3.5.2标疵范围按GB/T17760-1999中4.3.3.3规定

4.3.5.3标疵放布按GB/T17760-1999中4.3.3.4规定。

4.4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包括物理性能和染色牢度。

4.4.1物理性能见表to

表1物理性能

18/18(32=X325)13/13(459沐455)7X2/7火2(805/2X805/2)

项目

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斜纹布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斜纹布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

幅宽//cm111113

经向)540妻550)550

密度/(根/10cm)

纬向妻265)308)308

GA573-2005

表t(续)

18/18(325X325)13/13(455只455)7X2/7X2(80a/2X80s/2)

项目

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斜纹布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斜纹布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

经向>610)600妻590

断裂强力/N

纬向)320妻300弃275

经向一1.5-+1.0

水洗尺寸变化率/%

纬向一1.0-+1.0

缝纫损伤率/%<5

纬斜/写<3

缓折痕回复角(经+纬/)()妻210

初始<7<7

水分扩散时间/s

洗涤5次后(8<8

初始妻90>90

水分干燥速率/%

洗涤5次后>90妻90

pH值5^7

甲醛/(mg/kg)簇50

4.4.2染色牢度见表2e

表2染色牢度单位为级

项目浅蓝漂白

耐光色牢度5

变色4

耐洗色牢度

沾色4

干摩4

耐摩擦色牢度

湿摩3-4

变色44-5

耐汗演色牢度

沽色4-54-5

变色4-54-5

耐热压色牢度

沽色44-5

耐刷洗色牢度4

注:耐光色牢度为保证指标。其他允许一项低半级。

5试验方法

51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所有检验:

a)颜色检验须在北向自然光下或光源箱D65条件下进行;

b)检验所使用的量具须经过计量认证

5.2规格检验

规格检验按照7.1有关内容验证,应符合4.1规定。

GA573-2005

5.3颇色检验

颜色比照4.2规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实物标样检验。

5.4外观检验

5.4.1外观的检验按GB250-1995与4.3.1规定的实物标样,进行目视观感检验。

5.4.2外观质量检验条件和方法按GB/T17760-1999中4.1,4.2的规定执行。

5.5理化性能检验

5.5.1幅宽的检验按GB/T4667-1995的规定执行。

5.5.2密度的检验按GB/T4668-1995的规定执行。

5.5.3断裂强力的检验按GB/T3923.1-1997的规定执行。

5.5.4水洗尺寸变化率的检验按GB/T8628-2001,GB/T8629-2001,GB/T8630-2002的规定

执行。

5.5.5纬斜的检验按GB/T14801-1993的规定执行。

5.5.6缝纫损伤率的检验按FZ/T01032-1993的规定执行。

5.5.7缓折痕回复角的检验按GB/T3819-1997的规定执行。

5.5.8水分扩散时间的检验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洗涤按5.5.18规定执行。

5.5.9水分干燥速率的检验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洗涤按5.5.18规定执行。

5.5.10pH值的检验按GB/T7573-2002的规定执行。

5.5.11游离甲醛含量的检验按GB/T2912.1-1998的规定执行。

5.5.12耐光色牢度的检验按GB/T8427-1998的规定执行。

5.5.13耐洗色牢度的检验按GB/T3921.3-1997的规定执行。

5.5.14耐摩擦色牢度的检验按GB/T3920-1997的规定执行。

5.5.15耐汗渍色牢度的检验按GB/T3922-1995的规定执行。

5.5.16耐热压色牢度的检验按GB/T6152-1997的规定执行。

5.5.17耐刷洗色牢度的检验按GB/T420-1990的规定执行。

5.5.18洗涤试验方法

5.5.18.1样品制备:样品应距布端1m以上采取60cm整幅(以能满足附录B试验为准)试样,不应

有影响测试的疵点。

5.5.18.2样品的洗涤:在40℃士20c,标准中性洗涤剂浓度为1g/L,浴比1e30,15min条件下,连续

洗涤5次后,漂洗、脱水3次,然后晾或烘干。洗涤后的试样不得被沾污。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

6.2型式检验

6.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a)当材质、工艺和生产单位变化时;

b)产品首次生产、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c)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的检验;

d)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主管部门提出检验时。

6.2.2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3规定。

6.3交收检验

6.3.交收产品时,对交收批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抽取的样本进行交收检验。

a

GA573-2005

6.3.2交收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3规定。

表3检验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型式检验交收检验

1颜色4.25.3..

2外观质量、左中右色差、前后色差4.3.15.4.1..

3外观疵点4.3.2-4.3.55.4.2.O

4幅宽5.5.1

..

5密度5.5.2

..

6断裂强力5.5.3

..

7水洗尺寸变化率5.5.4..

8纬斜5.5.5

..

9缝纫损伤率4.4.15.5.6..

10缓折痕回复角5.5.7..

11水分扩散时间5.5.8..

12水分干燥速率5.5.9..

13pH值5.5.10..

14游离甲醛含量5.5.11..

15耐光色牢度5.5.12..

16耐洗色牢度5.5.13..

17耐摩擦色牢度5.5.14..

4.4.2

18耐汗演色牢度5.5.15..

19耐热压色牢度5.5.16..

20耐刷洗色牢度5.5.17..

注:.必检项目;O抽检项目。

6.4抽样

抽样数量及抽样方法按FZ/T10005-1993中第5章执行。

6.5质f判定

6.5.1合格品的颜色应符合4.2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4.3规定,理化性能应符合4.4规定。否则为

不合格品。

6.5.2批产品检验结果的评定按FZ/T10005-1993中第5章执行。

6.6复验

按FZ/T10005-1993中第6章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每段布在反面距布头20mm处两头盖章,内容为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合格品”字样。

同时在每段布的末端吊硬纸牌,注明品名、段长、生产日期。

GA573-2005

7.1.2包装标志

出厂成品应在包装两端头处刷字,内容与样式见图1,

印字一律采用黑色,其“警服材料”、产“品名称”、“合格品”和“生产单位”为黑体,其他为宋体字,字

号大小以布满端头为宜,字迹清楚、工整、颜色牢固。

图1替服材料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包装标志样式

包装

a)采用中心加硬纸芯平幅正面朝里卷装,每卷长度200m士30m,最多由3段组成,最短段不得

少于18m;

b)每卷布内要附产品码单,标明产品名称、段数、每段长度、生产单位及生产日期;

c)外包装用白色聚丙烯编织袋,聚丙烯袋应符合GB/T8946-1998的要求。内衬。.04mm塑

料薄膜,塑料薄膜应符合GB/T4456-1996的要求。两端用白平布封口并按7.1.2规定

标识;

d)编织袋缝制应牢固,搭接处不小于5cm,针码2cm不少于1针,首尾回针打结。

运输与贮存

a)包装件在运输、贮存中不应露天堆放,注意防潮,搬运装卸过程中不能抛摔;

b)包装件应码放在货架上,货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0cm.

GA573-200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本色布要求

A.1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本色布要求

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本色布要求见表A.1.

表A.1要求

线密度/tex(s)纤维含量/%密度/(根/10cm)

产品名称幅宽//cm织物组织

经纱纬纱涤纶棉经向纬向

119(::)(;:)6535512276斜纹组织

精梳涤棉混纺斜纹本色布

(;一)气

119(;:)(;:)6535524315

斜纹组织

精梳棉涤混纺斜纹本色布11987((0X/22)87((0X/22)4060524315(2一)厂

A.2精梳涤棉、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的本色布的检验

A.2.1幅宽的检验按GB/T4667-1995的规定。

A.2.2密度的检验按GB/T4668-1995的规定。

A.2.3断裂强力的检验按GB/T3923.1-1997的规定。

A.2.4纤维含量的检验按GB/T2910-1997的规定。

A.2.5线密度的检验按FZ/T01093-1999的规定。

GA573-200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水分扩散时间及水分干燥速率试验方法

B.1工具及设备

a)表面皿、滴管;

b)秒表(精度1/100);

)c圆形裁样器;

)d电热鼓风干燥箱(常温一300℃可调控);

)e干燥器;

)f0.001g感量天平;

创轧车(满足6cm宽度的)。

B.2样品制备

B.2.,水分扩散时间的样品制备

在无影响试验结果疵点(见4.3规定)的布面上,距布端1.5m以上,距边12cm以上,用圆形裁样

器呈梯形裁取100cm,的圆形试样5块。

B.2.2水分干燥速率的样品制备

在无影响试验结果疵点(见4.3规定)的布面上,距布端1.5m以上,距边12cm以上,分别顺经、纬

向裁取约为5cmX20cm的试样各2条。

B.3试验步骤

B.3.1水分扩散时间按下述进行:

a)将1块试样平放于尺寸略大于试样的干燥的表面皿上;

b)用滴管吸取蒸馏水,在距离试样约1cm的垂直高度上滴下0.05ml_的蒸馏水,同时启动秒表

计时;

c)待试样上的水滴完全扩散,停止秒表计时,读取秒表上的时间,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d)重复a)-c)步骤,完成5块试样的试验。

B.3.2水分干燥速率按下述进行:

a)调节烘箱的温度至105℃士2*C,将4条试样置于其中,烘干4h,然后再置于干燥器内冷却

0.5h后分别称其干燥质量得W,,精确至。.001g;

b)将试样充分浸泡于水中,取出通过轧车使其含水率达到100%士5%,称重得W,;

c)然后将含100%水的试样置于37℃士2℃的烘箱内10min,逐条称重得W,;

d)重复a)-c)步骤,完成经、纬向共4条试样的试验。

B.4结果的计算

B.4.1水分扩散时间

依B.3.1d)计算5块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结果按GB/T8170-1987修约至小数点后

一位。

8

GA573-2005

B42水分干澡速率

依B.3.2d)计算4条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然后按下式计算试样的干燥速

率V%,结果按数字修约规则修约至小数后一位

W,一Wz

V%X100%

W:一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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