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T 1023-2005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

WB/T 1023-2005 Magnesite cement material modifiers

行业标准-物资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B/T 1023-200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物资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6-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出厂、贮存及退货等。 本标准适用于缓凝剂、抗返卤剂、偶联剂、消泡剂、早强促凝剂共五种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菱镁行业协会
起草人:
曹永敏、张兴福、任胜楠、张亮通、张清海、高至岭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1.100.99

G71

备案号:16966-2006甘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行业标准

WB/T1023-2005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

Magnesitecementmaterialmodifiers

2005-11-28发布2006-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WB/T1023-2005

月g吕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对改善菱镁胶凝材料存在的易吸潮返卤、耐水性能差、冬季反应速度慢、调整

凝结时间、提高菱镁胶凝材料的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菱镁行业快速、稳定的发展。

本标准是为了提高菱镁胶凝材料用改性剂的质量,加强行业管理力度,规范市场行为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菱镁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

中心、青海格尔木华鹏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浩良(清远)人造石制品有限公

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永敏、张兴福、任胜楠、张亮通、张清海、高至岭。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WB/T1023-2005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出厂、贮存

及退货等

本标准适用于缓凝剂、抗返卤剂、偶联剂、消泡剂、早强促凝剂共五种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5069.1镁质及镁铝(铝镁)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重量法测定灼烧减量

GB/T5069.9镁质及镁铝(铝镁)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过氧化氢光度法测定二氧化钦量

GB/T11970-1997加气混凝土体积密度、含水率和吸水率试验方法

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QB/T2605-2003工业氯化镁

WB/T1018菱镁制品用工业氯化镁

WB/T1019菱镁制品用轻烧氧化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菱镁胶凝材料magnesitecementmaterial

用活性氧化镁和工业氯化镁溶液拌合而成,生成物为氯氧化镁复盐的气硬性胶凝材料。以菱镁胶

凝材料为基料的净浆、砂浆及混凝土制品,统称为菱镁复合材料制品。

3.2

基准菱镁胶凝材料standardmagnesitecementmaterial

符合本标准附录A要求的轻烧氧化镁和附录B要求的工业氯化镁、按照本标准试验条件规定配制

的不掺改性剂、专门用于检验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性能的胶凝材料

3.3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magnesitecementmaterialmodifiers

在利用符合WB/T1019的轻烧氧化镁(合格品)和WB/T1018的工业氯化镁溶液、并加入某些活

性填料和有机植物纤维拌合而成、摩尔比适宜的菱镁胶凝材料中,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而掺人的一种或几

种能按要求改善胶凝材料某些性能的外加剂。每一种改性剂的掺人量不得超过轻烧氧化镁的2%(质

量比)

WB/T1023-2005

3.3.1

缓凝荆retarder

能够延缓菱镁胶凝材料凝结时间的外加剂。

3.3.2

抗返卤剂halogenide-resistantagent

能够提高菱镁复合材料制品的抗水性能并能够在潮湿的环境中提高其表面抗吸潮返卤能力的外

加剂

3.3.3

偶联荆couplingagent

能够增加菱镁复合材料制品中不同材质间的亲合力,提高制品强度的外加剂。

3.3.4

消泡荆defoamingagent

能够减少菱镁胶凝材料中气泡、气孔,提高制品密实度和强度的外加剂。

3.3.5

早强促凝剂hardeningacceleratingandflashsettingagent

在。0C^-10℃低温下能缩短菱镁胶凝材料凝结时间,提高制品早期强度的外加剂。

4技术要求

4.1外观

干粉状产品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结块。液状产品经搅拌后应呈均匀状态,不应有块状沉淀。

4.2掺改性荆菱镁胶凝材料品质指标

掺改性剂菱镁胶凝材料品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掺改性剂菱镁胶凝材料品质指标

改性剂品种

试验项目缓凝剂抗返卤剂偶联剂消泡剂早强促凝剂

,口一,。一,口一,口一,口I

一勺口口合格品—二F口口合格品—守口口合格品—守口口合格品一勺之口口合格品

流动度提高率/(写)要858685

初凝时间差/mm+60一+120一120~一300

1d140120

抗压强度比/(%)妻7d120110110100130110140120

28d120110110100130120130120120100

软化系数妻0.550.50.850.800.650.60.750.700.750.65

密度比/(%)妻106104

抗返卤性较好

抗吸潮返卤性

(见附录C

注:初凝时间差指标,“丰”表示延缓,“一”表示缩短。

5试验方法

5.1材料

5.1.1轻烧氧化镁

采用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基准轻烧氧化镁。

WB/T1023-2005

5.1.2工业抓化镁溶液

采用本标准附录B规定的基准工业氯化镁加水调制而成,比重为1.20g/cm',

5.1.3标准砂

符合GB/T17671的规定。

5.1.4稻壳粉

质量要求:细度通过900}cm(2。目)方孔筛,含土量不大于2%,含水量不大于5%0

5.1.5水

符合JGJ63的要求

5.1.6改性剂

需要检测的改性剂。

5.2配合比

5.2.1掺加缓凝剂、抗返卤剂、早强促凝剂检验抗压强度比、软化系数、抗吸潮返卤性

每成型三条试体所用材料用量如下

轻烧氧化镁450g

标准砂1350g

工业氯化镁溶液450XN(g)

改性剂按生产厂推荐的掺量,有掺量范围的取下限

其中N为胶凝材料流动度为120mm-135mm时,所用工业氯化镁溶液与轻烧氧化镁的比值;

测胶凝材料流动度的原料配比为:

轻烧氧化镁280g

标准砂840g

工业氯化镁溶液约180g,以胶凝材料流动度为120mm-135mm时所用

的工业氯化镁溶液的实际加入量为准

5.2.2掺加消泡剂、偶联剂检验抗压强度比、软化系数、密度比

每成型三条试体所用材料用量如下:

轻烧氧化镁1。。。9

稻壳粉200g

工业氯化镁溶液1000XN}(g)

改性剂按生产厂推荐的掺量,有掺量范围的取下限

其中N,为胶凝材料流动度为120mm-135mm时,所用工业氯化镁溶液与轻烧氧化镁的比值;

测胶凝材料流动度的原料配比为:

轻烧氧化镁500g

稻壳粉100g

工业氯化镁溶液约324g,以胶凝材料流动度为120mm-135m-时所用

的工业氯化镁溶液的实际加人量为准

5.2.3测定凝胶材料凝结时间所用材料用量如下

轻烧氧化镁5009

工业氯化镁溶液500XN(g)

改性剂按生产厂推荐的掺量,有掺量范围的取下限

5.3胶凝材料搅拌

按GB/T17671的要求,采用标准的砂浆搅拌机;

加料顺序:工业氯化镁溶液~轻烧氧化镁”标准砂(稻壳粉)、改性剂,依此加人进行搅拌,搅拌

rmn六

WB/T1023-2005

5.4试体成型、养护

按GB/T17671进行,成型40mmX40mmX160mm试体,在温度(20t2)0C[低温早强促凝剂在

温度((4士2)'C],相对湿度((7。士5)%的条件下养护24h后脱模,并在此条件下养护至各龄期。试件养

护时间的允许偏差见表2

表2试件养护时间的允许偏差

养护时间偏差/h

1d(24h)士0.5

7d士3

28d士6

软化系数(浸水7山士3

5.5试验项目及所需试件

试验项目及所需试件数量详见表3e

表3试验项目及所需数量

试验所需数量

试验项目改性剂种类试验类别胶凝材料每批取掺改性剂胶凝材基准胶凝材料

仟甘引【戮样数目料总取样数目,急取样数目

流动度提高率除偶联剂外胶凝材料31次3次3次

初凝时间差缓凝剂、早强促凝剂拌合物31个3个3个

抗压强度比36块18块18块

各种改性剂

软化系数硬化36块18块

密度比消泡剂胶凝材料33块9块9块

抗吸潮返卤性抗返卤剂33块9块

注1试验时,检验一种改性剂的三批胶凝材料要在同一天内完成。

注2:试验龄期参考表1的试验项目栏。

5.6胶凝材料拌合物

5.6.1流动度提高率的测定

流动度提高率为胶凝材料的氧化镁(Mg0)/氯化镁(MgCh)摩尔比相同时,掺改性剂胶凝材料和基

准胶凝材料流动度之差与基准胶凝材料流动度之比。按GB/T2419进行试验。流动度提高率按式(1)

计算:

L一气-I0X1000o二’··.·。.········。··…(1)

式中:

LR—流动度提高率,%;

L;-一掺改性剂胶凝材料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

1.—基准胶凝材料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o

L。以三批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若三批试验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个与

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与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验的流动度提

高率。若两测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15%时,则该批试验结果无效,应重做。

5.6.2初凝时间差测定

按GB1346试验,初凝时间差按式((2)计算:

2,t二t,一t,························……(2)

WB/T1023-2005

式中:

dt—初凝时间差,单位为分钟(min);

;—掺改性剂胶凝材料的初凝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一基准胶凝材料的初凝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试验时,每批拌合物取一个试样,初凝时间取三个试样的平均值若三批试验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

中有一个与中间值之差韶过30min时,则把最大值与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验的初凝

时间。若两测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30mi。时,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应重做

5.7硬化胶凝材料

5.7.1抗压强度比测定

抗压强度比以掺改性剂胶凝材料与基准胶凝材料同龄期抗压强度之比表示,按式(3)计算:

知100%······。·。444····4·一(3)

式中:

R—抗压强度比,%;

P,掺改性剂胶凝材料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基准胶凝材料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o

试验按GB/T17671进行。试验结果以三批试件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若

三批试验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个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巧%时,则把最大值与最小值一并舍

去,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验的抗压强度比。若两测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is%时,则该批试验结果无

效,应重做。

5.7.2软化系数测定

软化系数是以掺改性剂胶凝材料试体标准养护28d又在水中浸泡7d后的抗压强度与掺改性剂胶

凝材料试体标准养护28d后的抗压强度之比,按式((4)计算:

凡,二杏X100···········一(4)

Pa

式中:

R—‘掺改性剂胶凝材料试体浸水后的软化系数;

P,掺改性剂胶凝材料试体养护28d又浸水7d后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一掺改性剂胶凝材料试体养护28d后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o

试验过程如下:每批试验脱模后的试体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d,取三条测量抗压强度;另取三条

试体浸泡于(20士2)℃的水中,水面要高出试体100mm以上。浸泡7d后,将试体从水中捞出,用干的

软布轻轻地擦去试体表面的水分,立即测量抗压强度。试验结果以三批试体的试验算术平均值计,精确

到小数点后二位。若三批试验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个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

大值与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验的软化系数。若两测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15%时,

则该批试验结果无效,应重做。

5.7.3密度比的测定

密度比是以掺改性剂的胶凝材料与基准胶凝材料28d龄期密度之比,按式($)计算:

黔100一“..·。··。。。。···一(5)

式中:

P+-密度比,%:

夕1-掺改性剂胶凝材料28d的干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Pb-基准胶凝材料28d的干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K/cm,)a

WB/T1023-2005

试验按G13/T1197。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以三批试件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一

位若三批试验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个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与最小值

一并舍去,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验的抗压强度比。若两测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15%时,则该批试验

结果无效,应重做

5.7.4抗吸潮返卤性的检测

抗吸潮返卤性是以掺改性剂的胶凝材料在潮湿的环境中表面抵抗吸潮返卤的能力。检测方法见附

录C,

5.8改性剂消泡性

5.8.1稳定性能

3000r/min离心15min无分层现象

5.8.2消泡性能

取100mL2g/L十二烷基硫酸钠水溶液(加热熔解,冷却至常温),再加人。.5mL20%的消泡剂

水溶液搅拌1min,停止搅拌后,泡沫在5s内消失。

59外观

用目测方法检查。

6检验规则

6.1取样及编号

6.1.1取样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得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

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6.1.2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不大于或等于1%同品种的改性剂

每一个编号为50t,掺量不小于1%的改性剂每一编号为30t,不足3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

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6.1.3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0.2t轻烧氧化镁所需用的改性剂量。

6.2试样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

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

每编号改性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进行检验。固体含量、含水率、密度、细度、pH值

等匀质性指标在满足表1中性能指标的前提下,由各生产企业自己制定相应的内控出厂指标及波动

范围

表4改性剂测定项目

改性剂品种

测定项目备注

缓凝剂抗返卤剂偶联剂消泡剂早强促凝剂

固体含量液体改性剂必测

含水率粉状改性剂必测

密度液体改性剂必测

细度粉状改性剂必测

pH值液体改性剂必测

初凝时间差JJ

外观JJ丫JJ

WB/T1023-2005

6.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1中新拌及硬化胶凝材料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

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6.4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匀质性符合各生产企业内控指标的要求,流动度提高率、初凝时间差及硬化胶凝材料

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该编号改性剂为相应等级的产品。如上述性能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

本标准的规定要求时,允许在该产品中抽取相同数量的样品进行单项复验,若复验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则判该项目合格;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判该编号改性剂不合格,其余项目作为参考指标。

65复验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

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平均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7包装、出厂、贮存及退货

7.1包装

粉状改性剂应采用有塑料袋衬里的编织袋,每袋重20kg-50kg。液体改性剂应采用塑料桶、金属

桶包装或槽车运输。

所有包装的容器上均应在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商标、产品型号、净质量或体积、贮存

期、生产商的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应在产品合格证上予以说明。

7.2产品出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出厂:不合格品、技术文件不全(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包装不

符、质量不足、产品受潮变质以及超过有效期限。

生产厂随货提供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及型号、出厂日期、主要特性及作用、适用范围及推

荐掺量、有无毒性、易嫩状况、贮存条件及有效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7.3贮存

若生产商无特别说明,改性剂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妥善保管要防潮、防冻,仓库的环境

温度在50C-350C;以易于识别、便于检验和提货为原则

7.4退货

7.4.1使用单位在规定的存放条件及有效期内,经复检发现改性剂性能与本标准不符时,则应予退回

或更换。

7.4.2实际的质量或体积与规定的质量、体积(按固形物计)有2%差异时,可以要求退货或补足。粉

状的可取5。包,液体的可取30桶(其他包装形式由双方协商),称量取平均值计算。

7.4.3凡无出厂文件或出厂技术文件不全,以及发现实物质量与出厂技术文件不符合,可退货

WB/T1023-200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性能检验用基准轻烧氧化镁技术条件

基准轻烧氧化镁是统一检验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性能的材料,其品质指标要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基准轻烧氧化镁必须由经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确认具备生产条件的工厂供给

A1品质指标

A.1.1氧化镁(Mg0)含量为(82士2)

A.1.2活性氧化镁(Mg0)含量为(63土2)%a

A.1.3游离氧化钙(CaO)含量毛1.6%,

A.1.4灼烧失量为((7士1)%.

A.1.5细度:88Km(180目)方孔筛筛余率-<5%.

A.1.6其他品质应符合WB/T1019的要求

A.2试验方法

A.2.1氧化镁(Mg0)含量,按GB/T5069.9进行。

A.2.2活性氧化镁(Mg0)含量,按WB/T1019的水合法进行。

A.2.3游离氧化钙(Ca0)含量,按GB/T176进行。

A.2.4灼烧失量,按GB/T5069.1进行。

A.2.5细度,按GB/T工345进行

A.2.6其他品质,按WB/T1019的要求进行。

A.3验收规则

A.3.1基准轻烧氧化镁出厂It为一编号,每一编号应取三个有代表性的样品,分别测定活性氧化镁

(MgO)含量、灼烧失量和细度,测定结果均须符合规定

A.3.2凡不符合A.1中任何一项规定时,均不得出厂。

A.4包装及储运

包装袋应结实牢固密封良好,采用金属桶或加有内衬塑料袋的纸袋包装

每袋净含量25kg,包装袋上要注明:产品名称“基准轻烧氧化镁”、产品商标、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电话等。

袋内须有合格证,注明生产日期、编号。

有效贮存期为90d

WB/T1023-200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荆性能检验用基准工业氮化镁技术条件

基准工业氯化镁是统一检验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性能的材料,其品质指标要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基准工业氯化镁必须由经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确认具备生产条件的工厂供给

川品质指标

B.1氯化镁(Mgcl,)含量为(46士0.5)%

B钙离子(Cat`)含量(0.3%

B硫酸根离子(SO,,-)含量镇2.8%

B碱金属氯化物(Cl-)含量(。9%0

B.2试验方法

B.2.1氯化镁(Mgcl;)含量,按QB/T2605-2003中5.2和5.8.1的规定进行。

B.2.2钙离子(Ca")含量,按QB/T2605-2003中5.3的规定进行。

B.2.3硫酸根离子(SO,)含量,按QB/T2605-2003中5.4的规定进行

B.2.4碱金属氯化物(C()含量,按QB/T2605-2003中5.5和5.8.2的规定进行。

B.3验收规则

B.3.1基准工业氯化镁出厂It为一编号,每一编号应取三个有代表性的样品,分别测定氯化镁

(M&Cl,)含量,测定结果均须符合规定。

B.3.2凡不符合B.1中任何一项规定时,均不得出厂。

B.4包装及储运

包装袋应结实牢固密封良好采用加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或纸袋包装。

每袋净含量25kg包装袋上要注明:产品名称“基准工业氯化镁”、产品商标、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电话等。

袋内须有合格证,注明生产日期、编号

有效贮存期为180d

WB/T1023-2005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抗吸潮返卤性的检测方法

C.1仪器设备

电热恒温恒湿养护箱。

C.2试件准备

C.2.1按掺人抗返卤剂的胶凝材料成型4cmX4cmX16cm试体三条,共进行三批,要求在同一天

完成。

C2.2在温度((2。士2)0C、相对湿度(7。士5)%的环境下养护24h脱模后,继续养护至15do

C.3测试步骤

将准备好的试体放人恒温恒湿养护箱中,试体之间的间距不小于20mm,设定养护箱的温度为

(35士5)0C,相对湿度为((88士5)0o,在此环境下养护48h,用肉眼观察试体表面的变化情况。

C.4试验结果评定

衡量抗吸潮返卤性能的标准详见表C.1

表C.1衡f抗吸潮返1t性能标准

等级不吸潮返卤抗返卤性较好抗返卤性差

表面状况表面干燥、无潮湿感试体表面潮湿表面有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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