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965-2020 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

DB32/T 3965-2020 Assembled decoration technology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965-2020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2-30
实施日期
202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金螳螂精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南京华夏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丰彩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枫、于利凯、陈玉光、刘清泉、陈莹、张乃平、沈志明、殷顺杰、张爱民、刘建石、何志伟、王吉福、计苓、饶志宇、王佳杰、集永辉、徐惠薇、刘光运、罗宁、丁爱平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20

A0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965—2020

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assembleddecoration

2020-12-30发布2020-05-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32/T3965-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规定..........................................................................3

5设计.................................................................................3

6部品.................................................................................5

7施工.................................................................................7

8验收.................................................................................9

9使用维护............................................................................15

附录A.................................................................................18

I

DB32/T3965=202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金螳螂精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建

筑装饰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南京华夏天成建设有限公

司、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丰彩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枫、于利凯、陈玉光、刘清泉、陈莹、张乃平、沈志明、殷顺杰、张爱民、

刘建石、何志伟、王吉福、计苓、饶志宇、王佳杰、集永辉、徐惠薇、刘光运、罗宁、丁爱平。

II

DB32/T3965-2020

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配化装修设计、部品生产、施工、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室内装配化装修工程的设计、部品生产、施工、质量验收及使用

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5836.1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11746簇绒地毯

GB/T12754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

GB/T14252机织地毯

GB/T15036实木地板

GB/T15050手工打结羊毛地毯

GB/T15568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GB/T18103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7219实木复合地板

GB/T18742.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GB/T19879建筑构造用钢板

GB/T23451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通用技术要求

GB/T50002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6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50905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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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129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GB/T5123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JGJ/T262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

JGJ142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T219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

JG/T184住宅整体厨房

JG/T487可拆装式隔断墙

JG3050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JC/T644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

JC/T77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JC/T858住宅浴缸和淋浴底盘用浇铸丙烯酸板材

JC/T2113普通装饰用铝蜂窝复合板

JB/T8734.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

电线

CJJ9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DGJ32/J71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10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苏G29轻质内隔墙的设计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装配化装修assembleddecoration

将工厂生产的标准化内装部品、部件在现场采用干式工法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

3.2

装配化装修部品assembledparts

由工厂生产作为装配化装修的部位且能满足该部位现场组装要求的一项或几项主要功能的单元,包

括隔墙、墙面、顶面、地面、厨房、卫生间、设备及管线、门窗、收纳等部品。

3.3

装配化隔墙assembledpartitionwall

由工厂生产、现场组装的用来分隔空间、确保空间尺寸精确的非承重墙体,且满足隔声、防火等功

能的设计要求。

3.4

装配化顶面assembledceiling

由工厂生产的在现场采用干式工法组合安装的集成化装饰顶面。

3.5

装配化墙面assembledwallfinishing

由工厂生产的在现场采用干式工法组合安装的集成化装饰墙面。

3.6

装配化地面assembledfloor

由工厂生产的在现场采用干式工法组合安装的集成化地面,且满足装饰和使用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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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装配化厨房assembledkitchen

由工厂生产、现场组合安装的满足炊事活动功能要求的基本单元模块,并配置墙面、顶面、地面、

橱柜、灶具、排油烟机、设备管线等部品的功能空间。

3.8

装配化卫生间assembled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现场组合安装的满足洗浴、洗漱和便溺功能要求的基本单元模块,并配置墙面、顶面、

地面、卫生洁具、设备管线等部品的功能空间。

3.9

饰面模块finishingmodule

由工厂生产、现场组合安装的墙面、顶面、地面各系统的面层构件。

3.10

基层模块basicmodule

地面系统中,布置在支撑模块上的为饰面模块提供平整作业面的构件。

3.11

支撑模块Supportmodule

地面系统中,布置在基层上的用于支撑基层模块和饰面模块的受力构件。

3.12

调平模块Levellingmodule

墙面和顶面系统中,布置在基层上的用于基层找平和连接饰面模块的构件。

4基本规定

装配化装修工程的内装系统应与结构、设备管线相分离,并满足建筑、结构、设备与管线的技术要

求。

装配化装修设计、部品生产、施工,应满足标准化、模数化要求,便于部品及设备、管线检修更换,

不应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装配化装修设计应考虑装修工业化生产的工艺水平,提高装配化程度。

装配化装修设计宜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专业同步进行一体化设计。

装配化装修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辅助设计,并宜出具可以指导部品生产、施

工、维护的成果。

5设计

5.1一般规定

装配化装修设计应包含隔墙、顶面、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设备及管线、内门窗、收纳等系

统设计。

装配化装修设计应包含材料选用、部品排版、安装节点、安装方式、安装顺序。

装配化装修设计选用部品的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中的相关规定。

部品规格、排版应结合具体生产规格进行设计,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中的相关规定,且宜达到指导工厂生产的深度。

装配化装修部品的连接应采用干挂、吊挂、锁扣、拼接或收边线条等物理连接方式,不宜采用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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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用品粘合的连接方式。

5.2集成设计

多个系统部品完成面一致时,应以完成面为空间净尺寸控制线进行设计。

根据现场校核尺寸对隔墙、顶面、墙面、地面各系统部品进行排版设计,应避免现场剪裁、二次加

工。

部品设计规格应优先选用标准参数,非标部品应适度归尺并预留配合公差。

部品安装节点应简单可靠,连接方式宜满足部品单元易维修、易拆换的使用要求。

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等管网系统应进行管网综合设计,防止对结构进行不可逆破坏。

5.3隔墙系统

隔墙按组装形式分为龙骨隔墙、模块隔墙。

当选用轻钢龙骨石膏板、陶粒混凝土板、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等隔墙时,应符合江苏省《轻质内

隔墙的设计要求》苏G29的相关规定。

当选用模块隔墙时,应进行保温、隔声、阻燃、防潮处理;模块隔墙之间、模块隔墙与墙顶地之间

的连接应牢固。

隔墙的隔声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相关规定。

隔墙应通过握钉力或局部加固等处理方式,满足悬挂物件的功能要求。

5.4顶面系统

顶面系统宜包含调平模块和饰面模块。

饰面模块应根据空间功能区分满足隔声、防火、防潮等性能要求。

顶面系统的设计标高应结合设备、管线以及墙面系统进行确定。

顶面系统采用轻钢龙骨作为连接件时,应考虑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等设备位置进行排布。

当顶面存在悬挂物时,应对顶面龙骨进行加固,或直接吊挂在建筑承重结构上。重型设备或有振动

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连接构件上。

5.5墙面系统

墙面系统宜分为调平模块和饰面模块。

调平模块包含龙骨调平和调平构件调平,调平参数宜定量化。

饰面模块宜选用饰面一体板,并满足强度、隔声、防火、防潮等性能要求。

饰面模块应与基层连接紧密无异响,宜实现单块可拆装的需求;部品接缝处,应设置工艺缝或使用

收边条。

5.6地面系统

地面系统宜包含支撑模块、基层模块、饰面模块。

支撑模块应具备高度可调节功能,基层模块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地面系统应独立,各模块不应与墙体发生物理连接,各模块间应连接牢固。

地面系统应满足各类管线敷设的要求。

除特殊要求外,完成饰面应在统一水平面上;当饰面材料厚度不一样时,应通过支撑模块调平。

设计选用模块化地暖时,宜设置在基层模块与饰面模块之间;地暖模块上不宜直接铺设瓷砖、石材

等板材,确需铺设时,应加设蓄热层,并满足设计要求。

5.7装配化厨房系统

装配化厨房系统包含顶面、墙面、地面、橱柜、厨房台面、设备与管线等部品。

装配化厨房设计应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及使用功能,合理布置操作流线。

部品模数、部品性能、公用排气道及燃气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吊顶宜选择整体吊顶、集成吊顶,所用材料应防火、抗热、易清洗。无吊顶的厨房宜采用防水涂料

做装饰喷涂。

隔墙板应有足够的承载力,满足厨房设备固定的荷载需求。吊柜吊码安装点的墙体为承重墙,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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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低于70Kg,非承重墙应在吊码安装位置局部加固。

地面应选择防滑性能好,且吸水率低、耐污染、易清洁的瓷砖、石材或其他复合材料。

选用集成橱柜部品时,应预先进行综合管线设计,须满足厨房设备、设施点位预留的要求。厨房的

其他结构应与墙体可靠连接、固定,应与隔墙或墙面系统集成设计。

综合管线应利用墙面、顶面、地面系统的架空层进行集中设置、合理定位,且应满足管道检修的需

求。

5.8装配化卫生间系统

装配化卫生间系统包含顶面、墙面、地面、卫生洁具及配件、设备与管线等部品。

墙面、顶面、地面各系统应与原建筑结构之间预留一定空间作为安装尺寸,并可作为管线系统敷设

空间。

地面系统宜包含架空地脚和防水底盘,架空地脚应具有调节水平高度功能,防水底盘安装应牢固。

墙、地面应选择吸水率低、耐污染、易清洁的瓷砖、石材或其它复合材料。

墙面与地面底盘之间、墙面与墙面之间、墙面与顶面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具有防水防潮功能,卫生间

系统应构成独立于结构的一体无缝防水层。

5.9管线系统

管线系统设计应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智能化等专业设计。

设备及管线应选用装配化集成部品,接口应标准化,满足通用性和互换性的要求。

给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

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1348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相关规定。

暖通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和江苏省《居

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的相关规定。

专业走管应设置在墙面、顶面、地面系统架空层内。

5.10其他内装系统

收纳设计应考虑基本功能空间布局及房间面积、业主需求、物品种类及数量等因素,采用标准化、

模块化、一体化的设计方式;所用板材和五金件材料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背景墙、窗帘盒(杆)、窗台板、户内楼梯、护栏、扶手、花饰、顶角线、踢脚线、阳角线、检修

口等部品应与室内装配化装修集成设计。

室内门窗宜选用成套化的内装部品,设计文件应明确其材料、颜色、品种、规格等指标以及安装位

置、开启方向、固定方式等要求。门窗设计应减少规格、统一开启扇尺寸。

其他内装系统宜选用满足干式工法施工的成套化产品。

6部品

6.1一般规定

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技术体系、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部品数字化模型或其他数字化技术文件,宜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生

产线控制技术相融合,实现设计、施工与生产制造信息协同。

部品生产企业宜通过二维码或芯片技术,录入部品材料信息、生产工艺、部品位置、操作人员、操

作时间、包装要求、运输状态等信息,实现对部品的全流程管理。

所用原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原材不

得使用;进口产品应有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部品生产企业应应将成品、半成品送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随部品出厂合格证、中文产

品说明书一同提供给使用单位。

部品生产企业应对部品的适用范围提供配套使用说明,包括部品的从属系统、遵从标准、主要指标、

拼装模数以及产品特色;同时应规范部品之间的接口方式、规格、配套的零部件构成。

5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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