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963-2020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DB32/T 3963-2020 Residential area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963-2020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2-30
实施日期
202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 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
起草人:
陈 庆、黄 清、吴浩然、陈 晟、李瑶虹、潘志新、车 凯、丁 晓、袁 栋、付 慧、刘利国、程力涵、江 明、杨景刚、吴 宁、钱旭盛、赵季平、周 军、张轩城、吕培强
出版信息:
页数:4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20

A0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963—2020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powersupplyanddistributionfacilities

inresidentialdistricts

2020-12-30发布2021-05-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3963—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规定..........................................................................3

5电气设备安装......................................................................6

6交接试验.........................................................................12

7安全设施.........................................................................14

8工程验收.........................................................................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20

附录C(规范性附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4

附录D(资料性附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37

I

DB32/TXXXX—202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

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扬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庆、黄清、吴浩然、陈晟、李瑶虹、潘志新、车凯、丁晓、袁栋、

付慧、刘利国、程力涵、江明、杨景刚、吴宁、钱旭盛、赵季平、周军、张轩城、吕培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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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施工过程中的质

量控制和验收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等居住区类建筑的供配电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的

施工与验收,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GJ32/TJ11-2016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GB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976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1171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T35732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GB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DL/T5759配电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814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DL/T99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1529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检测规程

DL/T5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统一格式

DL/T5700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DL/T5707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

DL/T5740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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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JB/T9662密集绝缘母线干线系统(密集绝缘母线槽)

JGJ24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隐蔽工程concealedworks

指某些工序将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而无法进行质量检查或整改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有

两个要素,一是被后续工序完全覆盖,二是除非对覆盖后的后续工程进行破坏,否则无法检验其质量情

况。

3.2

二次线缆secondarycircuitcableandopticalfibercable

变电站中用于保护、自动化、通信、辅助等设备的电缆和光缆的统称。

3.3

密集绝缘母线槽closedinsulatedbusways

将裸母线用绝缘材料覆盖后紧贴通道壳体放置的母线槽。

3.4

电缆构筑物cablebuildings

专供敷设电缆或安置附件的电缆沟、浅槽、隧道、夹层、竖(斜)井和工作井等构筑物。

3.5

电缆附属设施cableauxiliaryfacilities

电缆导管、支架、桥架和构筑物等电缆线路组成部分的统称。

3.6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systemwitheffectivelyearthedneutral

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一低值阻抗接地的系统。

3.7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systemwithnon-effectivelyearthedneutral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高值阻抗接地或谐振接地的系统。

3.8

配电自动化系统distributionautomationsystem

实现配电网的运行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具备配电SCADA、馈线自动化、电网分析应用及与相

关应用系统互连等功能,主要由配电主站、配电终端、配电子站(可选)和通信通道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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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配电主站masterstationofdistributionautomationsystem

配电主站是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核心部分,主要实现配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等基本功能和电网分析应

用等扩展功能。

3.10

配电终端remoteterminalunitofdistributionautomationsystem

即配电自动化终端,安装于中压配电网现场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主要包括馈线终

端、站所终端、配电变压器终端等。

3.11

交接试验hand-overtest

电气装置在现场安装后,交付投入运行前所进行的电气试验。

4基本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高低压电工、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焊接与热切割、起

重信号司索等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现场配备的安装和调试用仪器、仪表、量具应满足施工技术需求,

采用合格产品并在检定有效使用期内。

4.1.2施工应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开展。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

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4.1.3电气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隐蔽工程在覆盖前相关单位应做检查及验收并形成记录。

电气安装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导线(电缆)压接、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密集绝缘母线槽安装等;

b)防火封堵;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4.1.4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配电自动化终端等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4.1.5居住区供配电应配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4.1.6电缆进出盘、柜、桥架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防火封堵应符合《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DL5707

的规定。

4.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到达现场应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

4.2.2当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对照设计文件和《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以及采购技术规范进行参数核对,并应符合要求。

4.2.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强制性认证标志,并应抽查

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

4.2.4当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到达现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

检测机构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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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

的,每批至少应抽取1个样本。

b)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导管、型钢、

镀锌制品等,同厂家、同批次、不同种规格的,应抽检10%,且不应少于2个规格。

c)对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

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d)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和半

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e)抽样检测应有检测报告。

4.2.5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a)查验合格证和随附技术文件: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变压器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b)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c)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附件应齐全,绝缘件应无缺损、裂纹,充油部

分无渗漏,充气设备气压指示应正常。

4.2.6高压成套配电柜、直流电源装置柜、低压成套配电柜(箱)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查验合格证和随附技术文件: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成套柜、装置柜应有出厂试验

报告。

b)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c)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

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

油部分无渗漏,充气设备气压指示应正常

d)专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4.2.7绝缘导线、电缆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b)外观检查:包装完好,电缆端头应密封良好,标识应齐全。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

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

制造厂标。

c)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d)检查标称截面积和电阻值:绝缘导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导体电阻

值应符合《电缆的导体》GB3956的有关规定。

4.2.8母线槽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查验合格证和随附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CCC试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导体规格及

相应温升值应与CCC试验报告中的导体规格一致,当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送有资

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做极限温升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耐火母线槽除应通过CCC认证外,尚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其耐火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分接装置的母线及馈线应符合绝缘封闭要求。

4)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外壳

兼作保护接地导体(PE)时,CCC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

定。

b)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

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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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损、表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标

识应完整。

4.2.9电缆头部件、导线连接器及接线端子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查验合格证及随附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铝及铝合金电缆附件应具有与电缆导体匹配的检测报告。

3)导线连接器和接线端子的额定电压、连接容量及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b)外观检查:部件应齐全,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应清晰,表面应无裂纹和气孔,随附的袋装涂

料或填料不应泄漏;铝及铝合金电缆用接线端子和接头附件的压接圆筒内表面应有抗氧化

剂;终端接线端子规格应与电缆相适配;导线连接器的产品标识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

4.2.10工地贮存的方式和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造商书面明确的要求。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保管贮

存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3建筑工程和电缆附属设施的工序交接

4.3.1建筑工程和电缆附属设施应具备电气设备安装的条件并经办理工序交接的手续,方可进行电气

设备安装。

4.3.2相应配电装置区的主接地网应按设计完成施工,其设置位置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

验合格方可进行电气设备安装。

4.3.3电气设备安装前开关站、配电室建筑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a)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b)室内地面施工应基本结束,室内沟道应无积水、杂物。

c)混凝土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

d)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e)门窗应安装完毕。

f)对有可能损坏或影响到已安装设备的装饰施工全部结束,清扫干净。

g)照明装置(包括应急照明)、除湿、通风换气设备、SF6浓度报警仪和强制排风装置等应安装

调试完毕,并具备通电运行条件。

h)线缆入口处应采取防渗水、防雨水倒灌的措施。

4.3.4电气设备安装前电缆附属设施应具备下列条件:

a)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施工临时设施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

b)户外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电站基础及位置、基础预埋的型钢与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

求,混凝土基础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基础侧面安装的通风窗尺寸、材质、孔隙应符合设

计要求。基础周围排水畅通。

c)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

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d)电缆支架、人孔爬梯等预埋件的安装已完成,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置牢固。

e)电缆排管切口打磨平滑,已进行全线疏通,清除杂物,用便于拆卸的专用管盖或堵件封住两

端。

f)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上盖金属箅子;电缆沟排水畅通。

g)电缆工作井、沟盖板齐全,与路面平齐,接触面平整、光滑,并能开启。

h)电缆检查井、工井口处防坠落保护措施应安装完毕。

i)电气竖井和支架应同步配备足够数量、尺寸配套的固定电缆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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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电气竖井内应设有照明灯和检修电源插座。

k)钢制电缆桥架安装完毕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l)当强弱电合用竖井间时或运维责任主体不同的电缆合用同一电缆桥架时,中间应设置隔离墙

等隔离措施。

m)经复测校核,需敷设的电缆总截面积与电缆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

制电缆不应大于50%。

n)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坚井全长的接地安装完毕。

o)顶(拖)管三维坐标资料应编制完成。

4.3.5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开关站、配电室地面、顶面、墙面补遗结束,无污染。

b)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c)保护性围栏、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d)照明装置、空调或通风除湿装置、消防装置、防火封堵等安装验收完毕。

e)室内装饰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验收完毕。

f)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的其余施工工作应完毕。

5电气设备安装

5.1电气一次设备

5.1.1干式变压器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变压器在就位前,应核对高低压侧方向;就位时,应注意其方位和距墙尺寸与设计文件相

符。

b)带有防护罩的干式变压器,防护罩与变压器的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c)对于有防震和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安装变压器时,应通过地基预埋的螺栓把变压器固定。

与建筑物共建时应采取防止变压器与建筑物共振的措施(如底部垫减震垫等)。

d)变压器的测温导线软管不应有压扁或死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富余部分应盘圈并固定

在温控器附近。

e)变压器温控器、变压器门防误闭锁应按照设计文件完成二次接线,实现相关功能。温控器的

电源引自与变压器低压侧直接连接的铜排上,且有足够开断容量的熔断器或开关保护,并根

据应急使用的重要程度采用自动切换的双路电源系统供电。

f)变压器中性点引下线PEN必须包以绝缘。当设计未具体明确时,配电室内干式变压器中性点

引下线采用截面不小于185mm2铜芯电缆(进低压柜前端穿管保护)引至低压开关柜PEN母排

形成一点再引至专用的系统接地装置或共用的接地装置。

g)变压器本体底座专用接地端子应采用冷弯工艺镀锌扁钢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紧固件及防松

零件齐全。当设计未具体明确时,镀锌扁钢采用-50mm×5mm。

h)检查铁芯接地部分连接可靠,无多点接地。

i)测温装置整定值、变压器调压切换装置分接头档位符合运行要求。

5.1.2箱式变电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专用吊具在厂家技术文件规定的吊点起吊。

b)底座与基础型钢间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

c)箱变底座槽钢上的两个主接地端子、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避雷器下桩头等均应分别直接接

地,不得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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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当设计未具体明确时,变压器中性点PEN母排引至低压柜PEN母排形成一点,再采用截面不小

于185mm2铜芯电缆(穿管保护)引至专用的系统接地装置。

e)底座槽钢上的两个保护接地主接地端子应采用冷弯工艺扁钢与接地装置相连,当设计未具体

明确时,镀锌扁钢采用-50mm×5mm。设备接地端子对基础高度不小于200m,便于涂刷接地标

识漆。引上接地扁钢涂刷黄绿相间的漆,最上一道为黄色,间距100mm-150mm。

f)高、低压配电间金属门与主接地点保护连接线连接可靠。

g)箱式变电站的高压和低压配电柜内部接线应完整、低压输出回路标记应清晰,回路名称应准

确。

h)变压器调压切换装置分接头档位符合运行要求。

i)随低压断路器配备的相间绝缘垫(板)在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j)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缝隙用水泥砂浆抹封并做好防水处理,以免雨水渗入电缆室。

5.1.3中压开关柜、环网柜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专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b)开关柜间隔排列顺序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c)气体绝缘的金属封闭式柜体拼装、母线扩展应按制造厂的编号进行,不得混装;其扩展连

接、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不得使扩展母线承受应力。备用的扩展连接器应有绝

缘措施。

d)对于有熔管的开关设备,熔管安装方向应正确,与熔座接触应良好、安装牢固。熔断器额定

电流应与变压器容量匹配。

e)绝缘介质和操作介质的充入压力应满足制造厂规定的压力标准。

f)底座与基础型钢间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

g)柜基础型钢应有明显且不少于两点的可靠接地,连接可靠。柜内接地母线应与主接地网连接

可靠。

h)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i)环网柜备用间隔高压电缆进线套管应使用封帽,封闭严密,多余封帽应移交保管。

5.1.4环网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专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b)绝缘介质和操作介质的充入压力应满足制造厂规定的压力标准。

c)底座与基础型钢间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

d)互感器、避雷器和故障指示器应安装紧固,防止滑动而造成脱落。

e)不同箱体间的母线连接装置连接可靠。

f)箱体底座槽钢上的两个主接地端子应采用冷弯工艺扁钢与接地装置相连,当设计未具体明确

时,镀锌扁钢采用-50mm×5mm。设备接地端子对基础高度不小于200m,便于涂刷接地标识

漆。引上接地扁钢涂刷黄绿相间的漆,最上一道为黄色,间距100mm-150mm。

g)成套环网柜的接地母线应与主接地网连接可靠。

h)备用间隔高压电缆进线套管应使用封帽,封闭严密,多余封帽应移交保管。

i)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缝隙用水泥砂浆抹封并做好防水处理,以免雨水渗入电缆室。

5.1.5低压电缆分支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母线和馈线绝缘封闭性能进行检查且施工过程中不得造成破坏。

b)底座与基础型钢间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

c)TN系统,箱内接地母线应与主接地网连接可靠。TT系统N排不应接地。

d)箱体底座槽钢上的两个主接地端子应采用冷弯工艺扁钢与接地装置相连,当设计未具体明确

时,镀锌扁钢采用-50mm×5mm。设备接地端子对基础高度不小于200m,便于涂刷接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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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引上接地扁钢涂刷黄绿相间的漆,最上一道为黄色,间距100mm-150mm。

e)随低压断路器配备的相间绝缘垫(板)在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f)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缝隙用水泥砂浆抹封并做好防水处理,以免雨水渗入电缆室。

5.1.6低压开关柜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开关柜的间隔排列顺序应与设计一致。

b)专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c)底座与基础型钢间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

d)柜基础型钢应有明显且不少于两点的可靠接地,连接可靠。

e)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与主接地点保护连接线连接良好。

f)配电室内变压器中性点引下PEN应引至低压开关柜PEN母排一点接地。

5.1.7低压母线槽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母线槽应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安装。

b)安装前应完成下列工作:确认母线槽的规格、走向符合设计要求;现场复测得出的产品配置

条件与产品供货情况一致;穿越建筑的空洞已经修正;母线槽连接的电气设备已准确就位。

c)弹簧支承器的底座安装应满足:弹簧支承器的底座应固定牢固,底座与母线槽外壳之间应留

有活动间隙;弹簧应与底座垂直,并处于半压缩状态,弹簧的上螺帽应处于松开状态。

d)支架安装应满足:支架应固定牢固设置合理;母线槽的分接口处应设置防晃支架,防晃支架

应紧贴母线槽外壳;水平安装的支架应高低一致,支架间距不应大于2m,每一单元母线槽的

支架不应少于两个。

e)母线槽本体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安装前必须测量每一单元母线槽相间、相地间、相零间、和零地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

于20MΩ。

2)安装时检查母线槽的连接头应完好,无机械损伤或异物进入,绝缘板完整无损、规格相

符。

3)安装母线槽时,应采用尼龙绳或麻绳等捆扎吊装,不应碰撞或擦伤母线槽外壳。

4)母线槽初步对接就位后,插接部位应清扫干净,装上保护板,并用力矩扳手拧紧穿芯螺

栓,紧固力矩符合规定。

5)母线槽连接应按照安装标志、方向和分段编号、序号、相序正确放置,节与节连接时相

邻母线应对准,连接后母线槽导体与外壳不应承受机械应力。

6)每安装好一个单元母线槽后,应测量母线槽的绝缘电阻。允许总绝缘电阻逐段下降,但

不应有突变,且总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7)母线槽与变压器、低压柜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走向合理,接触紧密。

8)分接单元插入时,接地触头应先于相线触头接触,且触头连接紧密,退出时,接地触头

应后于相线触头脱开。分接单元与母线槽之间应可靠固定。

9)母线槽垂直穿越楼板处应设置与建(构)筑物固定的专用部件支座,其孔洞四周应设置高

度为50mm及以上的防水台,并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f)母线槽的金属壳体、外露穿芯螺栓应可靠接地,与PE线间的电阻不应大于0.1MΩ。

g)低压母线槽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和产

品技术条件要求进行交接试验外,还需完成下列检测:

1)母线槽在空载情况下通电1小时后,方可测量外壳和穿心螺栓的温升和各插接装置的空

载电压。

2)空载测量母线槽工作正常后,方可接上负载测量母线槽温升和压降,不应出现温度异常

点,各部位的温升值不应超出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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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充电桩的施工应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33004的规定。

5.1.9架空电力线路(含杆上馈线终端等)的施工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

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的规定。

5.1.10通信线路的施工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71的规定。

5.2电力电缆线路

5.2.1电力电缆的敷设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缆盘整段电缆封端应严密,敷设前应对整段电缆进行绝缘摇测。

b)电缆型号、电压、规格、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在排管、支架等敷设位置也应符合设计

规定。当设计未明确时,电缆在排管、支架等敷设位置应纳入施工方案内容并进行审查后再

施工。

c)电缆敷设应采用成熟的施工工法,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用机械敷设电缆应

校核牵引力,控制电缆输送机的速度,使施放的牵引力小于电缆的允许牵引力。敷设电缆

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电缆

出厂报告中允许的温度。

d)电力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增加附加长度。当设计无要求时,

不宜小于表1的规定。

表1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

序号项目预留长度(附加)说明

1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2.5%按电缆全长计算

2电缆进入建筑物2.0m标准规定最小值

3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1.5m标准规定最小值

4电力电缆终端头1.5m检修余量最小值

5电缆中间接头盒两端各留2.0m检修余量最小值

6电缆进直流电源屏、配电终端屏等高+宽按盘面尺寸

7高压开关柜及低压配电柜、箱2.0m盘下进出线

8配电变压器3.0m从地坪起算

e)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在构筑物中敷设时,宜按电压等级由上而下配置,

高电压等级在下层。

f)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

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控制电缆应不低于10D,电力电缆应不低于15D。(注:D为电缆外径)

g)电缆从沟道、电缆井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

的一段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保护管、保护罩根部不应高出地面。从沟

道、电缆井至垂直引上点弯曲部分也应设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h)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或支托件等部件,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装、足够的机械强度和

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不应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金属夹具与电缆之间应加垫保护层。

5.2.2电缆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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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应遵守电缆终端和接头厂家明确的制作工艺规程。不得直接在雾、

雨、五级以上大风或污秽环境中施工。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的电缆中间接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如绕包防火毯、安装耐火防

爆槽盒等。20千伏及以下电缆中间接头应加装接头密封盒。

c)电缆进入柜体时应保证有足够的弯曲半径,不得损伤电缆绝缘。固定电缆时,避免产生机械

应力,金属夹具与电缆之间应加垫保护层。

d)开关设备与进、出线电缆的连接,其电气搭接面积不应小于电缆终端接线端子的截面面积。

e)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相色标志规格型号应统一,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5.2.3电缆接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

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为便于维护,

安装方式应统一并遵循该供电区域常用方式。

b)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应接地。

c)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积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安装接

地装置时,金属屏蔽层及铠装应分别接地且相互绝缘。

5.3电力二次设备

5.3.1直流电源屏、配电终端(站所终端)屏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屏柜体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且紧固螺栓完好、齐全。

b)屏柜体应可靠接地,柜体内接地铜排与接地网的接地线应为带绝缘的铜线或铜缆,截面不小

于50mm2。

c)屏柜的交流进线电缆、直流出线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在指定通道敷设,接线应正负极性正确、

牢固可靠、标识正确清楚。

d)配电终端若使用无线通讯方式,无线天线应从终端箱体线孔或敲落孔引出至箱外放置。

5.3.2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蓄电池宜安装在厂家提供的支架上或盘柜内。支架、盘柜应固定牢靠、可靠接地。

b)蓄电池的安装顺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极性连接应正确,排列应整齐一致,放

置平稳。

c)安装前蓄电池输入熔丝应处于拉开状态,搭接处应清洁后涂电力复合脂,并用力矩扳手紧

固,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d)单体电池的采样线接入前,采样装置侧应先接入。连接线、采样线应排列整齐。

e)连接安装完成后,蓄电池上部或电池端子上的绝缘盖应盖牢。

5.3.3电气二次线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敷设前,应使用1000V绝缘电阻表测试芯线与屏蔽层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

b)二次线缆敷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线缆扭绞、打结,避免遭受踩踏、碾压;应防止

二次线缆与地面及其他容易损伤二次线缆的障碍物长期摩擦。

c)电气设备的控制及电源回路电缆二次电缆端头制作高度应一致,缠绕带颜色统一,缠绕密实

牢固。

d)二次线缆高于地面的裸露部分,应使用金属槽盒或金属管进行防护。需直接埋入地下的部

分,应使用金属护管进行防护。光缆与电缆不宜共用同一护管。

e)引入盘(柜)的电缆与光缆、通信线(缆)与强电电缆应从不同的通道引入盘(柜)和设备。

必要时,应使用护管对光缆、通信线(缆)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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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屏柜内的芯线接线应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布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

g)芯线接入端子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当芯线引入接线端子的对应位置时,将芯线向端子排侧

折弯900,以保证芯线的水平。

h)对于在线槽外固定接线的芯线,在靠近端子排附件宜向外折成“S”弯,在端子排位置剪断芯

线,接入端子;对于在线槽内固定接线的芯线,一般可直接水平接入端子,不需折成“S”

弯,在线槽和端子的间距较大、不在同一平面时宜向外折成“S”弯;“S”弯要求弧度自

然、大小一致。

i)对于多股芯的芯线,应采用线鼻子进行压接方可接入端子,线鼻子规格应与芯线规格、端子

接线方式及端子排螺栓规格一致。

j)每个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根接线,不同截面芯线不允许接在同一接线端子上。

k)弯圈或接入端子前需套上对应的线冒管,线冒管的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一致。线冒管长度、

字体大小一致,线冒管的内容包括回路编号和端子号,易于辨认。

l)电缆的备用芯应留有适当的余量,可以剪成同一长度,每根电缆单独垂直布置;也可以将备

用芯按照每一根同时弯圈布置,可以单层或多层布置。

m)电缆的屏蔽线宜在电缆背面成束引出,编织在一起引至接地排,单束的电缆屏蔽线根数不宜

过多,引至接地排时排列自然美观。

n)二次线缆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次线缆的标识应清晰、工整、不易褪色。

2)二次线缆的两端均宜设置二次线缆标识牌,以“设计编号+二次线缆规格型号+起点

盘(柜)+终点盘(柜)”形式标识。

3)控制电缆的在用芯线两端宜以“电缆设计编号+回路编号+接线端子号”形式标识。备

用芯线应标识电缆设计编号。

5.4电能计量箱(柜)

5.4.1计量箱(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计量柜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布置,按照顺序就位在基础型钢上。就位后,应对柜体的垂直度、

水平度及盘面偏差进行调整,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

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调整结束后,应用螺栓将柜体与基础型钢进行紧固。

b)悬挂式安装的计量箱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墙上,空心砖或砌块墙上应预埋燕尾螺栓或采用对

拉螺栓进行固定。

c)嵌入式安装的计量箱应采取措施减少墙体对箱体的压力。箱体采用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安装位

置正确,部件齐全,进出线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箱体封闭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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