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PAWS 13-2022 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T/GDPAWS 13-2022 Drainage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7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GDPAWS 13-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1  组织管理2  制度管理3  教育培训4  设备设施及装备管理5  运营管理6  作业安全7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8  职业健康及危险化学品管理9  应急管理10  事故管理11  持续改进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中正应急科学研究院、广州安环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
起草人:
容振乾、杨震、吕宏、张哲、涂晓弦、胡金润、苏昆、田成林、龚思伟、蔡正学、黄子斌、刘孙权、黎明、赵继东
出版信息:
页数:7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65

团体标准

T/GDPAWS13—2022

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Standardizationforconstructionofworksafetyfordrainage

enterprise

2022-12-28发布2023-01-01实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发布

T/GDPAWS13—2022

目次

前言..................................................................................................................................................................Ⅰ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3

4.1总体原则..........................................................................................................................................3

4.2总体要求..........................................................................................................................................3

5核心要求......................................................................................................................................................3

5.1组织管理..........................................................................................................................................3

5.2制度管理..........................................................................................................................................5

5.3教育培训..........................................................................................................................................6

5.4设备设施及装备管理.....................................................................................................................7

5.5运营管理..........................................................................................................................................9

5.6作业安全........................................................................................................................................10

5.7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3

5.8职业健康及危险化学品管理.......................................................................................................14

5.9应急管理........................................................................................................................................16

5.10事故管理......................................................................................................................................17

5.11持续改进......................................................................................................................................18

6评定............................................................................................................................................................18

6.1评定说明........................................................................................................................................18

6.2评定规则........................................................................................................................................18

附录A(规范性)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表.................................................................................20

附录B(规范性)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汇总表.........................................................................68

I

T/GDPAWS1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务集团管

网有限公司、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

公司、广东省中正应急科学研究院、广州安环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容振乾、杨震、吕宏、张哲、涂晓弦、胡金润、苏昆、田成林、龚思伟、蔡正

学、黄子斌、刘孙权、黎明、赵继东。

II

T/GDPAWS13—2022

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核心要求和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排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评定的自评及外部评审等相关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40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27476检测实验室安全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0000(所有部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417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

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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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8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74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CJ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CJJ68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12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165建筑排水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0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规程

GAT90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900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AQ/T90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DB4401/T28排水管渠维修养护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3000—2016和GB/T45001—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standardizationofworksafetyfordrainageenterprise

排水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

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来源:GB/T33000—2016,3.1,有修改]

3.2

排水企业drainageenterprise

城镇排水设施的维护运营单位的统称。

3.3

排水设施drainagefacility

排水系统中的管道、构筑物和设备等的统称。

[来源:CJJ68—2016,2.0.2]

3.4

有限空间confinedspaces

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

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5

有限空间作业workinginconfinedspaces

2

T/GDPAWS13—2022

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6

有感领导perceivedleadership

排水企业各级领导通过以身作则的良好的个人安全行为,使员工真正感知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感

受到领导做好安全工作的示范性,感悟到自身做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性。

4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

4.1总体原则

排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主体

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

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4.2总体要求

4.2.1建立和保持

排水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

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

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2.2自评和评审

排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具

体程序以有关行业自律组织机构发布为准。

5核心要求

5.1组织管理

5.1.1方针与目标

5.1.1.1方针

排水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针,方针应简洁且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适应。

方针应为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而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的承诺,并适合于企业的宗旨

和规模、企业所处的环境,以及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性。方针应清楚传达管理层对安全管理的承

诺,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

方针应作为文件化信息而可被获取;应在企业内予以充分地沟通,所有员工应熟悉并理解方针;企

业应向公众披露方针,方针应向相关方传递,并可方便地获知;方针及其任何修订均须告知企业所有员

工,并保持相关和适宜。

5.1.1.2目标

排水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并

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目标与指标应是可量化的。

排水企业应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并按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3

T/GDPAWS13—2022

排水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

调整。

5.1.2机构和职责

5.1.2.1机构设置

排水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企业的安全

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排水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

生管理人员,鼓励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排水企业应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并定期更新维护。

5.1.2.2职责

排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

责任和义务。

排水企业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

业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5.1.3领导作用和承诺

5.1.3.1有感领导

排水企业各层级管理人员应展现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引导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工作。排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有感领导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

a)参加安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b)参加安全生产总结会;

c)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

d)给员工上安全生产辅导课;

e)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及演练;

f)带队安全生产检查;

g)参与事故调查。

5.1.3.2安全承诺

排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承诺,并确保安全生产承诺转变为

必需的资源支持,并得到有效的沟通。书面安全生产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a)安全生产责任;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配置;

d)安全生产投入;

e)安全生产培训;

f)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g)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

h)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

5.1.4全员参与

排水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职责,各层级岗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逐级沟通,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

定期评估和考核。

4排水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

T/GDPAWS13—2022

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1.5安全生产投入

5.1.5.1费用提取和使用

排水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排水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排水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a)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c)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d)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e)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f)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g)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安全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

i)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1.5.2安全生产保险

排水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鼓励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1.6安全文化建设

排水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

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排水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9004的规定,应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管

理工作统一管理。

5.1.7信息化建设

排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

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排水企业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分析及运用安全生产信息,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积极推进安全

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5.2制度管理

5.2.1法规标准

5.2.1.1法规标准识别

排水企业应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

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

排水企业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并

更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排水企业应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宣贯、

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1.2评估与修订

排水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5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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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排水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2.1.3法规标准导入

排水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2规章制度

排水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排水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

5.2.3操作规程

排水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

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排水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排水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5.2.4文档管理

排水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

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排水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

案,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查。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

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

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记录等。

5.3教育培训

5.3.1教育培训管理

排水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符合有

关标准的规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排水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应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排水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3.2意识与能力

排水企业应提醒告知从业人员意识到其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风险,并教育其养成良好的安

全意识。

排水企业应对相关岗位(如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能力进行确定,从业人员的能力包括

对与其工作和工作场所有关的危险源和安全风险进行恰当辨识和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排水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充分的、与其工作有关的意识和能力方面的培训,从业人员应接受所需

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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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人员教育培训

5.3.3.1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排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并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排水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知

识与能力,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5.3.3.2从业人员

排水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

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排水企业的新入职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

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

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排水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排水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

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3.3.3外来人员

排水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

包括:外来人员入厂(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

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排水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

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5.3.4人员资质管理

排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按规定经当地主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排水企业应鼓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获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

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5.4设备设施及装备管理

5.4.1设备设施建设

排水企业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排水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城镇排水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GB50014、GB

50141、GB50265、GB50268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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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

5.4.2设备设施验收

排水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排水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5.4.3设备设施检维修

排水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

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

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设置设备设施检维修状态安全标识,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本文件5.6.3、5.6.5的规定执

行。

5.4.4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5.4.5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排水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

备设施标志。

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本文件5.6.3、5.6.5执行,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

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5.4.6装备管理

5.4.6.1生产车辆管理

排水企业应建立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建立生产车辆使用登记台账,明确检查、维护与保养周期和内容。

排水企业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主要记载车辆的购置和投用日期、车辆型号、技术性能、车辆审核

检验等情况。

根据生产车辆的性质,排水企业应安排对应的持证人员驾驶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

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定期对生产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做好登记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三角木、警示牌等安全设施,按相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放置合理。

严格执行生产车辆报废,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管理,及时处理临近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

5.4.6.2作业装备管理

排水企业应建立作业装备管理制度。

建立作业装备使用登记台账,明确检查、维护与保养周期和内容。

排水企业应建立装备技术档案,主要记载装备的购置和投用日期、型号、技术性能等情况。

定期对作业装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做好登记并处理,严禁作业装备带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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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AWS13—2022

5.5运营管理

5.5.1管网巡查、养护与维修

5.5.1.1巡查摸查

根据管网所在地区和设施本身的重要性、运行工况及结合季节性影响等因素,制定巡查和摸查工作

计划,确定巡查和摸查周期,并做好相关文件档案记录。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告知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

应履行签认手续;作业人员应对作业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当发现有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更换,严禁

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警示服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否则

不得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按CJJ6采取防护措施,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开启与关闭井盖,规范作业并落

实安全措施。

检查管道内部情况时,宜采用电视检查、声呐检查和便携式快速检查等方式。

当维护作业人员进入排水管道内部检查、维护作业,或潜水作业时,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CJJ6进

入作业条件。从事潜水作业的潜水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认可的行业协会所颁发的潜水员证书。

当人员进入管渠、检查井、集水井、闸井和拍门等有限空间内检查时,必须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

定执行,并做好相关文件档案记录。

5.5.1.2管网养护

根据管网摸查情况,结合季节性和重要性,制定清淤和清疏工作计划,确定清淤和清疏作业频率,

并做好相关文件档案记录。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告知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

应履行签认手续;作业人员应对作业设备、作业车辆、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当发现有安全问题时应立即

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车辆、工具。

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警示服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否则

不得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应按现行行业标准CJJ6采取防护措施,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开启与关闭井盖,规范作业

并落实安全措施。

5.5.1.3管网维修

根据管网巡查和摸查结果,制定管网的缺陷整改维修工作计划,及时恢复原有功能,消除安全隐患,

并做好相关文件档案记录。

管网维修前,排水企业应根据设计文件及作业条件,组织编制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包含安全风险

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管网维修作业前,应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维修方案交底,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以及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

育、班前安全教育。

当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维修需掘路开挖时,应提前掌握作业面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当需要封堵管道进

行作业时,宜采用充气管塞等工具并应采取支撑等防护措施。

当实施加砌检查井或新老管道封堵、拆堵、连接施工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有限空

间作业相关规定执行。

管网维修作业过程应按现行标准GB50268、CJJ6、CJJ68等相关规定执行。

5.5.2泵站运行与维护

5.5.2.1泵站运行

泵站的运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4554、GB3096、GB/T13869的有关规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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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应采用二级负荷供电,特别重要地区的泵站,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设置备用供电设施。泵站应对站内水泵、电气设备、进水与出水设施、仪表与自控系统、泵站辅助设

备、消防与安全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并落实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维护、保养管理

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建立设备设施的管理台账。

宜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泵站的监控管理,相关数据应及时传至泵站控制中心,并应做好数据备份。

泵站在正式移交接管前,应先通过施工验收和试运行验收,并应按规定办理接管手续。

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

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5.2.2泵站维护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泵站机电、仪表和监控设

备应根据原产品技术要求配备相应的易损零配件。泵站设施、机电设备和管配件等表面应清洁、无锈蚀。

气液临界部位应加强检查,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除锈、防腐蚀处理维护周期,雨水泵站宜2年一次,

污水泵站宜1年一次。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必须定期检测,合格

后方可使用。围墙、道路、泵房等泵站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宜3年检查维护一次。每年汛期前,应检

查和维护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及器材。泵站应该做好维护记录、安全用具检验保养记录,相关记录应定

期纳入档案管理。泵站应安装防雷装置,并实施定期检测。泵站集水池等池体清淤作业应尽量采取机器

清淤方式,如需人工清淤,则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执行。

5.5.3水质检测

5.5.3.1采样

采样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工作要求,现场采样时至少两人同时在场。采样过程中配备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现场采样时,若采样位置附近有腐蚀性、高温、有毒、挥发性、可燃性物质,须

穿戴防护用具。现场采样人员要特别注意安全,避免滑倒落水,必要时应穿戴救生衣。

5.5.3.2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必要的记录,用于证实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安全标准要求,以及所实现的

结果。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

有火灾或爆炸风险的实验室,应根据GB3836.14来划分危险区域,选择合适的电气安装,并按规定

安装消防设备和自动火灾报警设备。实验室的通风能力应与当前实验室运行情况相适应,应符合GB

50736对通风的要求。实验室应识别和确定个体防护装备的需求,并配备充分的个体防护装备。应根据

实验类别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防护性能选用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当实验室中存在有害的灰尘、雾、烟和

蒸汽时,应按GB/T18664、GB2890、GB6220、GB2626和GB/T16556标准的相关规定选择并使用合适

的呼吸防护用品。实验人员应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实验室仪器。

实验室选择检测方法时应考虑方法的安全性,优先选用风险较低的检测方法。实验室应对所使用的

危险货物和有害物质的种类、数量及其安全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制定相应物品清单。实验室内物料的

储存、处理和使用应符合GB15603和GB/T27476.5的要求。

5.6作业安全

5.6.1作业环境

5.6.1.1标识管理

排水企业应使用规范的图形、符号、颜色传达安全信息,对作业场所的标识需求进行识别,并确定

对应的标识类别。

排水企业应按标准在作业场所配置标识,并定期对标识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保证标识的可视性、

适用性、可追溯性,确保其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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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警示标志

排水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2893和GB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

符合GB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GB7231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158的规定。

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

措施等内容,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

措施。

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

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排水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抢修抢险、防汛应急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

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排水企业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6.1.3标线、定置管理

排水企业应实行标线、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通过可视化的标线、定置管理,设立易于从

业人员识别的规范、秩序。

排水企业应按标准对所识别的区域进行标线、定置管理,应清晰、准确、规范,且符合标准及现场

实际。

排水企业应对标线、定置进行检查,保证标线、定置的可视性、适用性,并对破坏、变化的现场及

时进行维护或调整。

5.6.1.4通风

排水企业应识别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风险,并确定需要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的区域。

排水企业应针对空气质量监测对象确定监测标准、时间、频率,应根据风险评估或监测结果,匹配

通风系统与设备设施并确保其有效,且通风系统与设备设施应处于安全区域,确保不会给人员和生产带

来危害。

作业现场空气条件不能满足安全与健康要求时,排水企业应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消除或减少有毒

有害因素,预期从业人员接触浓度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为员工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空气条件不能

满足安全与健康要求的从业人员应掌握防护措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5.6.1.5照明

作业场所照明电气的选型应与作业场所相适应,特殊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034有关规定。

排水企业应建立应急照明设备、设施清单,对应急照明应定期进行试验,确保可用性。

5.6.2作业条件

排水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作业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

全风险。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

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排水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作业、潜水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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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

行闭环管理。

排水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排水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

涉及路面作业的,现场围蔽应符合GB5768、DB4401/T28的相关要求。

5.6.3作业行为

排水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

排水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

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

排水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

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排水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39800.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

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从业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和设备检修、维护规程。

非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

排水企业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潜在的或已发生的危及从业人员安全的状况,在交接班时应交代

清楚,并做好记录。

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各方应对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制定完

善的防控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排水企业应在作业现场企业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从业人员进入作业

现场前,应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

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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