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JR 001-2024 银行碳中和网点建设指南

T/GDJR 001-2024 Bank Carbon Neutrality Branch Construction Guideline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GDJR 001-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16
实施日期
2024-05-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提升银行业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银行碳中和网点示范点建设,推动金融机构自身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制定本文件。本文件提供了银行碳中和网点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绿色金融服务、碳管理、监督与改进等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银行碳中和网点的新建、装修和运营管理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起草人:
黄冬云、罗小燕、曾迪、邓伟平、廖欣瑞、蔡晓琳、吴博、许鹏、彭延林、韩朝军、黄智聪、刘洪炜、彭妍君、高帅、卢佳寅、王惠霖、周昌伟、陆宇峰、张辉、王海涛、邓盛根、付峡平、苏颖、程萌、陈超辉、陆瑶、李蔚蓝、李智康、梁富成、刘志斌、付小康、王湃涵、肖斯锐、张学玲、吴祖顺、罗丰、万雨龙、李山、陈子林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60

CCSA11

团体标准

T/GDJR001—2024

银行碳中和网点建设指南

Guidelinesfortheconstructionofcarbonneutralizationbankbranches

2024-04-16发布2024-05-01实施

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

发布

广东金融学会

T/GDJR001—2024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4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术语和定义...........................................................................4

4总体原则.............................................................................6

5基础设施建设.........................................................................6

6运营管理.............................................................................8

7绿色金融服务.........................................................................9

8碳管理..............................................................................10

9监督与改进..........................................................................12

附录A(资料性)运营期碳排放核算方法..................................................13

参考文献..............................................................................16

I

T/GDJR00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广东金融学会联合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深圳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生态环境

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冬云、罗小燕、曾迪、邓伟平、廖欣瑞、蔡晓琳、吴博、许鹏、彭延林、韩

朝军、黄智聪、刘洪炜、彭妍君、高帅、卢佳寅、王惠霖、周昌伟、陆宇峰、张辉、王海涛、邓盛根、

付峡平、苏颖、程萌、陈超辉、陆瑶、李蔚蓝、李智康、梁富成、刘志斌、付小康、王湃涵、肖斯锐、

张学玲、吴祖顺、罗丰、万雨龙、李山、陈子林。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GDJR001—2024

引  言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提升银行业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银行碳

中和网点示范点建设,推动金融机构自身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制定本文件。

III

T/GDJR001—2024

银行碳中和网点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银行碳中和网点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绿色金融服务、

碳管理、监督与改进等方面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碳中和网点的新建、装修和运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3234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32320—2015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

GB/T32910.4—2021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4部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1350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CJ/T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32320、GB/T32910.4、GB/T503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银行营业网点bankbranches

由监管部门认可并颁发《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面向社会提供银行金融服务的独立营业场

所。以下简称营业网点。

[来源:GB/T32320—2015,3.1]

3.2

碳排放carbonemission

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3.3

碳汇carbonsink

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4

T/GDJR001—2024

[来源:JR/T0244—2022,3.7]

3.4

碳减排carbonreduction

减少碳排放(3.2)的行为或过程。

3.5

碳抵消carbonoffsets

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营业网点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后,以碳排放权交易方式抵消其碳排放

量的过程。

3.6

营业网点碳中和bankbranchescarbonneutrality

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3.17),或新建林业绿地、栽种绿植产生碳汇等,或购买核证

自愿减排量等形式,抵消营业网点建设或运营实际产生的碳排放量的过程。

3.7

银行碳中和网点carbonneutralizationbranchesofbank

以应对气候环境变化为首要目标,通过公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采取有效的碳减排(3.4)和碳抵

消(3.5)等措施,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的银行营业网点。

3.8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一次能源的一类,在一定程度上,地球上此类能源可在自然过程中再生。

注:此类能源包括例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

[来源:GB/T32910.4—2021,3.3]

3.9

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

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来源:GB/T50378—2019,2.0.1]

3.10

报告期reportperiod

核算和报告金融机构相关碳排放量及碳减排量所对应的时间段。

注:一般为1个自然年。

3.11

基期basicperiod

用以比较和确定碳减排量的、碳排放基准情景对应的时间段。

注:一般为报告期的前1个自然年。

3.12

零碳细胞zero-carboncell

与碳中和网点行为密切相关的个人。

注:其主要群体有网点员工,也包括客户、访客、建设者等外来流动人员等。

3.13

零碳单元zero-carbonunit

聚焦碳源集中区域的碳排放强度和排放特征,由此识别出的重点排放区,网点的零碳单元包括办公

区、客户服务区(现金服务、非现金服务)、前台、等候区等。

5

T/GDJR001—2024

3.14

零碳场景zero-carbonscenario

围绕网点内员工的服务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进行的零碳化改造,包括清洁能源消

费场景、绿色出行场景、工作场景等。

3.15

绿色电力greenelectricity

利用可再生能源(3.8)或核能转换而成的碳排放为零或近零的电能。

3.16

碳普惠carboninclusion

运用相关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交易机制,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工作,促使控制碳排放及增加

碳汇的行为。

3.17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reenpowercertificate

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

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

3.18

核证自愿减排量(CER)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

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或省级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簿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来源:JR/T0244—2022,3.3,有修改]

4总体原则

4.1因地制宜

营业网点应结合实际开展银行碳中和网点建设,减少碳排放,优先采取能源利用效率措施。

4.2绿色运营

营业网点应实施环境绿化和绿色办公,利用可再生能源或绿色电力等手段进行自主减排。在自主减

排的基础上,通过碳抵消方式中和其他不可避免的碳排放量,实现整个营业网点碳中和。

4.3节能优先

银行碳中和网点在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措施应优先于使用可再生能源,使用现

场的可再生能源优先于使用远程输送的可再生能源。

4.4合作共赢

营业网点应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碳核查、认证、审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宜采纳和引入第三方

专业服务机构的碳核算报告,提升碳核算结果的公信力和精准度。

5基础设施建设

5.1建筑设施

6

T/GDJR001—2024

5.1.1新建或改建银行碳中和网点时,应在设计、选材和装修等方面体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探索绿

色建筑或“零碳建筑”建设。

5.1.2新建银行碳中和网点建筑应综合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内的技术与经济特性,使用有利于促进建

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按照GB/T50378中绿色建筑的要求进行

设计。

5.1.3改建银行碳中和网点建筑场地布局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宜通过对室外风环境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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