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1198-2009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纤维环向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DB37/ 1198-2009 Regular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compressed natural gas (CNG) steel-lined inner bellows fiber woven gas cylinder for vehicle us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9年0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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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3.040
T3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1198-2009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纤维环向缠
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009-02-17发布2009-03-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1198-2009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泰安特检分院、临沂特
检分院、淄博特检分院、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立柱、王培福、张平、张怀香、袁晓、董锋、李国才、张建军、岳增柱。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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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纤维环向缠绕气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公称容积30L~200L,最高使用环境温度为65℃的车用压缩
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以下简称缠绕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335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10878气瓶锥螺纹丝锥
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T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
GB17926车用压缩天然气瓶阀
GB19533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结构损伤
缠绕气瓶有异常膨胀,阀件变形及非初始设计的凹陷。
3.2
擦伤和磨损性损伤
由磨损、研磨或刮擦引起表层的“变平”现象。表明复合材料层厚度减薄。
3.3
划伤或刨削损伤
由于尖锐物切入缠绕气瓶复合材料层表面,造成树脂开裂、复合层减薄。
3.4
分层
在复合材料层间产生的分开现象(如空气夹层等)。
3.5
冲击损伤
由其它物体撞击或气瓶跌落所造成的损伤。这种损伤可能是表面损伤或内部结构损伤,也可能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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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而有之。
3.6
龟裂
树脂部分出现如发丝状裂纹,其表面呈现不透明的霜状。
3.7
热、火损伤
缠绕气瓶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如火焰、热源等),使复合材料层、标签、漆膜及阀的非金属部件
造成变色、碳化或燃烧的损伤。
3.8
化学品腐蚀
由于复合材料层表面树脂基体分解,触摸气瓶表面感觉发粘的现象。
3.9
应力腐蚀裂纹(SCC)
由外界载荷与化学腐蚀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存在于复合材料中,限定为典型尖锐的且垂直于缠绕纤
维的裂纹。应力腐蚀裂纹可能多条同时出现,也可能单条出现。
3.10
Ⅰ级损伤
为可接受的损伤,不需要修复,气瓶可继续使用。
3.11
Ⅱ级损伤
比Ⅰ级损伤严重,但是这类损伤存在着修复和重新使用的可能性。在气瓶被检修之后,这类损伤不
能再保持原样,或是被复成Ⅰ级损伤,或是被判定为Ⅲ级损伤。
3.12
Ⅲ级损伤
损伤不能再修复,气瓶必须报废。
4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资格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的机构应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检验人员应是经过培训,具有相应缠绕气瓶知识和经验,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
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5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5.1检验周期
气瓶投入使用二年后进行首次检验,第二次以后的检验每年一次。
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a)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缠绕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b)对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
c)缠绕气瓶因过热、过烧、承受冲击或其他原因的损伤。
d)缠绕气瓶被化学腐蚀。
e)有不明原因的压力下降、异常声响或漏气。
f)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气瓶。
5.3检验项目
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及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
验和气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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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验准备
6.1气瓶查收登记
6.1.1接收送检气瓶时,应在送检者在场情况下,进行查收。
6.1.2检验人员应查阅缠绕气瓶制造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气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
6.1.3查阅使用登记证及检验记录。
6.1.4逐只检查登记缠绕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单位名称(代码)、气瓶
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容积、实际重量、瓶体(封头)设计壁厚、上次
检验日期、气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6.1.5对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及标志模糊不清或制造单位名称(代码)、
气瓶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不全又无据可查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6.1.6对使用期超过5年的出租车用气瓶及使用期超过10年的其他车辆用气瓶,登记后不与检验,按
报废处理。
6.1.7气瓶安装车辆相关信息(气瓶初始装车日期、车辆标记号码、气瓶安装单位等应由气瓶使用单
位提供)不清楚的气瓶应报废。
6.1.8检验人员应当验证气瓶是否仅用于贮存压缩天然气,否则隔离处理。
6.2泄压
在进行检验之前,应当先对气瓶进行泄压,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a)泄压时应当考虑回收排放的气体,以避免排放的气体污染环境。
b)泄压的场所应空旷开阔,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热源,并符合消防和环境保护法规要求。
c)泄压之前气瓶应当接地,使用3号铜线(如电池导线)将阀门与埋入地下2.5m以上的水管连接,
以导除排放气体而产生的静电。
d)泄压时应缓慢开启阀门,避免排气口朝向任何人。通过声音、肥皂泡或压力表来确定气体是否
排空。
e)对于阀门锈损或其它原因无法开启的气瓶,应做好标记单独存放,待采取妥善方法进行处理。
6.3置换处理
对排空的气瓶用氮气进行置换,置换时反复充放氮气,直至排放的气体中天然气的含量低于2%,
并将瓶内压力泄放到零。
6.4卸瓶阀
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用不损伤气瓶和瓶阀的装卸机卸下瓶阀。
6.5清洁
用不损伤气瓶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污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
表面的疏松漆膜清除干净。
7外观检查
7.1气瓶标识检查
7.1.1标识不明确的气瓶,应停止使用。
7.1.2标识的检查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a)证实标识清晰而且与气瓶固定良好。
b)确认气瓶是否超过使用期限。
7.2划伤或刨削损伤检查
7.2.1检查复合材料层表面有无划痕。
7.2.2用深度尺测量划伤、凹槽的深度,测量时应找出划痕的最深部位,并测量其深度。必要时用10
倍刻度放大镜确认划痕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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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用直尺测量纵向划伤、凹槽的长度,用盒尺测量环向划伤、凹槽的长度,测量时应从复合材料
破损处开始,直至划痕截至处。
7.3擦伤和磨损性损伤
7.3.1使用直尺或直角尺来测算纤维损伤面积。
7.3.2使用深度尺测量纤维损伤的深度。
7.4热、火损伤检查
7.4.1热、火损伤的迹象通常表现为:
a)在被火烧烤过的气瓶表面区域出现变色、变黑或是积碳和烧焦。
b)更严重的会造成复合气瓶树脂材料缺损或是缠绕层纤维松动。
c)其它受热或被火烧的迹象包括表面涂层和标识被烧、烧黑或是变色,或者连接件扭曲变形。
7.4.2对于受到热、火损伤气瓶应用目测的方法并借助检测工具进行检查;对受到烟熏的气瓶,应用
软布仔细擦拭,确认所有被熏区域是否侵入到缠绕层内部。
7.5冲击损伤检查
7.5.1遭受冲击后,会使气瓶的缠绕层产生分层或断裂。对于遭受冲击的区域应做出明确标识,便于
检查与测量。与冲击损伤相关的表面损伤可能涉及凹坑、划伤或刨削、结构损伤、擦伤、磨损、刺痕、
纤维断裂、纤维松动、树脂基层裂纹、变色或外观变化等。
7.5.2对已标识的表面损伤部位应用目测或其它方法做进一步检查,以确定气瓶是否有内在损伤。气
瓶的损伤包括:
a)气瓶表面的永久性变形:表面凹陷和凸胀表明内部受到严重损伤。
b)气瓶颜色变化:遭受冲击后复合层表面颜色常发生变化,并易造成缠绕层分层、龟裂;外涂层
磨损时复合表面颜色也会发生变化。
c)局部区域的表面裂纹:遭受冲击的气瓶在其复合表面可能会产生圆形、椭圆形或是线状裂纹。
在产生裂纹的同时可能会伴随着如前所述的颜色的改变。
7.5.3对于产生凹坑和裂纹的气瓶,应按7.2条的方法进行检查。
7.6化学品腐蚀检查
7.6.1化学品腐蚀一般表现为气瓶表面的改变。这种改变一般表现为腐蚀、变色、浸蚀、起泡、凹痕、
凸胀,另外化学品腐蚀还会使复合层产生软化、应力腐蚀裂纹和树脂基层剥落等。极端情况下,复合层
会存在断裂和破损,或是缠绕纤维松动。
7.6.2确认化学品的品名和性质,同时清除气瓶表面化学品,用目测的方法检查复合材料表面是否清
洁,有无被腐蚀的迹象。
7.6.3用目测的方法检查化学物质的侵害是否使气瓶复合材料存在着气孔、凸胀、软化及树脂脱落、
缠绕纤维松动、应力腐蚀裂纹或是断裂的现象。
7.7大气侵蚀检查
气瓶长期暴露在阳光下及大气中,其外表面涂层会受到腐蚀。检查时用目测的方法观察复合材料层
涂层表面有无损伤,用手触摸缠绕纤维有无松动现象。
7.8缠绕层裂纹检查
用目测的方法检验复合材料层表面是否有垂直于纤维的裂纹。这种裂纹有可能是应力腐蚀裂纹
(SCC)。
7.9瓶体外露金属部分检查
7.9.1逐只对气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是否存在凹陷、凹坑、鼓包、磕伤、划伤、裂纹、夹
层、皱折、腐蚀、热损伤等缺陷。
7.9.2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报废。
7.9.3瓶体存在孤疤,焊迹或明火烧烤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气瓶报废。
7.9.4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判废,测量方法按GB19533的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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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对未达到判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边缘圆滑过度,但
修磨后的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此规定亦适用于7.9.7条。
7.9.5瓶体上孤立点腐蚀、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判废。因腐蚀严重,无
法判断腐蚀程度的钢瓶应报废。
7.9.6瓶体凹陷深度超过1.5mm或大于凹陷短径1/35的气瓶报废,测量方法按GB19533的规定进行。
7.9.7瓶体凹陷中带有划伤或磕伤时,若其缺陷深度等于或大于7.9.4条或7.9.6的规定,或其缺陷
深度虽小于7.9.4条和7.9.6规定,但其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大于凹陷短径,且凹陷深度超过1mm
或凹陷深度大于凹陷短径的1/40,则该气瓶报废。
8气瓶内部检验
8.1工具
应用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光源对气瓶进行内部目测检查。必要时可使用内窥镜进
行检查。
8.2检查与评定
8.2.1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折、夹层、鼓包、凹坑、凸瘤及瓶肩内有明显沟痕或皱折的气瓶应报
废。
8.2.2内表面存在腐蚀缺陷(包括点腐蚀、线腐蚀、局部腐蚀和普遍腐蚀),若该腐蚀缺陷严重,无法
判断腐蚀程度的气瓶应报废。
8.2.3要注意内表面产生应力腐蚀的可能性。
9瓶口螺纹检查
9.1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逐只检查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
9.2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但允许瓶口螺纹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损伤,允许有不超过2牙的缺
口,且缺口长度不超过周长的1/6,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1/3。
9.3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它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用符合GB
8336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GB8335的要求,不合格的应报废。
10重量与容积测定
10.1数值处理
应逐只对气瓶进行重量(不含可拆附件)与容积测定。容积、瓶重的测量结果应修约至小数点后一
位有效数字。
10.2衡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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