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552.1-2022 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1 部分: 总则

DB13/T 5552.1-2022 Part 1: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Work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Administration Service by a Single Window (Network) for Government Service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552.1-2022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2-28
实施日期
2022-03-3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20

CCSA00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552.1—2022

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

Workspecificationof“Integrateservicesinonewindow/network”of

governmentservice—Part1:Generalrequirements

2022-02-28发布2022-03-3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552.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为DB13/T5552-2022《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工作规范》的第1部分。DB13/T5552-

20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一窗综合受理;

——第3部分:集成审查;

——第4部分:集成审批。

本文件由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评价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江、耿兰华、张燕、张士尧、郑倩、王军杰、谢拥华、庄志伟、李军伟、

张立军、贾冰洋、陈雅靖、安晓彤、梁娜、焦剑。

I

DB13/T5552.1—2022

引言

DB13/T5552-2022《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工作规范》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的总体要求。

——第2部分:一窗综合受理。目的在于明确“一窗综合受理”的窗口设置、受理流程等相关

要求。

——第3部分:集成审查。目的在于明确跨部门、跨地域集成审查的相关要求。

——第4部分:集成审批。目的在于明确集成审批实施、审批结果、结果公开的相关要求。

II

DB13/T5552.1—2022

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的总体要求、服务事项、服务提供、制度建设、投

诉处置、监督检查和评价改进的规范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32168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GB/T32170.2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3术语和定义

GB/T32168、GB/T3217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政务服务

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服务对象(3.3)办理事项(3.4)所提供的服务活动。

注:政务服务事项应为服务事项清单中依申请办理的事项。

一窗(网)集成办

政务服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责任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线上、线下综合窗口(3.6),

集中办理咨询、指导,综合受理、集成审查、集成审批、统一送达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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