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NFS 001-2023 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建设规范

T/HNFS 001-2023 Th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Interconnection Supervision System of Catering Service Digital Interconnec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HNFS 00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4-07
实施日期
2023-04-07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的架构、要求、建设和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的建设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急保障中心、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河南天利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运涛、张建军、梁慧芳、孔晓博、杨飞飞、周青、石琛、廖权虹、李国发、史静怡、马芳芳、白可、蔚昊然、杜金娜、黄涛、杨梦媛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40

CCSX00/09

HNFS

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

T/HNFS001—2023

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建设规范

2023-04-07发布2023-04-07实施

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发布

T/HNFS00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系统架构............................................................................2

5总体要求............................................................................3

6系统建设............................................................................3

7系统验收............................................................................5

8评价与改进..........................................................................6

附录A(资料性)验收工作用表......................................................8

参考文献..........................................................................14

I

T/HNFS00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急保障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急保障中心、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

河南天利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运涛、张建军、梁慧芳、孔晓博、杨飞飞、周青、石琛、廖权虹、李国发、

史静怡、马芳芳、白可、蔚昊然、杜金娜、黄涛、杨梦媛。

II

T/HNFS001—2023

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的架构、要求、建设和验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5000.23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23部分:就绪可用软件

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T32403.2基于公用电信网的宽带客户网络设备技术要求第2部分:企业用宽带客户网

GB/T37961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基本要求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餐饮服务

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食品和消费设施的服务活动。

[来源:GB31654-2021,2.1]

3.2

餐饮服务提供者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可分为: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等于150㎡,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不含)~500㎡(含),为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不含)~3000㎡(含),为大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大于3000㎡,为特大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3.3

互联网+明厨亮灶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网络监控视频上传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宽带传输、视频解码、流媒体转发等

技术,向社会公众实时展示餐饮服务重点环节的一种形式。

3.4

数字智联

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思维,依托互联网科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管理等信息技术,将

基础信息管理、过程信息管理、视频信息采集、信息传输、数据统计、AI智能分析等多项功能整合的

监管形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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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AI智能管理

依托数字智联管理平台,通过远端视频采集装置,对监控区域内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实时动态视频

采集,依据AI智能分析,实现分级预警功能的管理模式。

4系统架构

4.1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架构包括“互联网+明厨亮灶”和数字智联监管平台。

4.2“互联网+明厨亮灶”为系统的信息资源层,包括: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静态资料信息;

——“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点位的选择与布置和动态操作信息等。

4.3数字智联监管平台包括系统的用户交互层、智慧业务层、智慧数据层:

——用户交互层:

•监控大屏、Web网站、移动App、小程序等操作界面;

•餐饮服务提供者、社会公众等统一操作界面及入口。

——智慧业务层:

•运行管理:静态资料信息管理、动态操作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等;

•事件管理:重大活动保障、信息预警等;

•监督管理:AI智能管理、二维码管理、大数据分析等。

——智慧数据层:

•数据中心:视频数据、信息数据、预警数据等;

•数据库:本地数据库、云数据库等;

•数据支撑服务: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

4.4系统架构图见图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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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名厨亮灶

+

厨静态资料信息动态操作信息

餐饮服务提供者社会公众

层监控大屏Web网站移动App小程序

智运行管理事件管理监督管理

联静态资料信息动态操作信息

业信息预警重大活动保障AI智能监管

监管理管理

平人员培训考核二维码管理大数据分析

智数据中心数据库数据支撑服务

数视频数据信息数据本地数据库数据统计

预警数据云数据库数据分析

图1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

5总体要求

5.1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系统设计应遵循可靠性、兼容性、先进性、扩展性、易维护性和安全性的

原则。

5.2“互联网+明厨亮灶”应:

——符合GB31654对餐饮服务业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采用网络视频的形式向社会公众真实、完整、全面的展示信息,包括:静态资料信息和动态

操作信息;

——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粘贴二维码标识牌或在餐桌醒目位置摆放二维码桌签;

——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5.3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平台应:

——符合GB/T37961的对平台开发和设计的规定;

——对接管理云平台,保证数据集中、共享和安全。

6系统建设

6.1互联网+明厨亮灶

6.1.1视频采集设备应符合GB50395的相关规定。

6.1.2视频采集设备安装点位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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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库房应能看监控该区域地面卫生情况以及食品原料储存(分类分架、离墙离地10

cm)、留样冰箱等场景;

——粗加工区和切配区应能监控该区域的卫生状况以及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分类清洗、切

配场景;

——烹饪区和专间、专用操作区应能监控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以及工作人员穿

戴、食品加工过程等场景;

——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应能监控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场景。

6.1.3视频采集设备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防油污、防烟雾、防火光、防水雾、耐高温、耐腐蚀性;

——具备身份识别、穿戴识别(厨房帽、口罩识别)、行为识别、老鼠识别等功能;

——镜头护盖应可拆卸、易于清洗或更换;

——摄像机应不低于400万像素、1080P高清、内置存储卡的设备(无内置存储卡的,配备硬盘

录像机),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应支持不少于2路码流,编码标准应支持H.264、H.265或SVAC编码格式,

——接口协议应符合GB/T28181的规定。

6.1.4其他设备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配置:

•支持多层级部门联网监控,可通过相关标准协议接入其他厂家视频设备;

•单服务器平台可接入前端摄像头数量不少于10000个;

•连接设备应预留相应接口,满足日后增设同步传输数据需要;

——性能:

•支持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或二维码等途径查看视频采集画面;

•满足5秒内打开画面,具备设计要求人数同时查看视频的负载能力;

•支持CDN视频加速技术,具备设计要求人数同时观看视频的负载能力;

•云端出口带宽不低于1Gbps,具备设计要求用户同时访问的负载能力。

6.1.5网络带宽、网络质量及网络安全应满足GB/T32403.2的规定,保障采集的视频可实时上传至

指定网络平台。

6.2数字智联监管平台

6.2.1平台的设计应同本地市场监管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

6.2.2平台的建设、施工程序应符合GB50348和GA/T75的相关要求,平台的网络接口、性能要求

应符合GB28181和GA/T669.1的相关要求。

6.2.3静态资料信息管理模块功能包含但不限于:

——可采集录入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信息;

——可加载并同步更新餐饮服务提供者量化等级验收、风险分级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地图信

息、二维码管理等数据;

——可实时录入原料采购、食品留样、餐饮器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人员健康证、100人以

上聚餐活动备案等信息;

6.2.4动态操作信息管理模块功能包含但不限于:

——可接入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安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视频采集装置;

——可实现动态操作信息上传、远程预览等功能。

6.2.5人员培训考核模块功能但不限于:

——培训人员学习情况统计、学习考核;

——培训课程内容提供;

——电子培训证书生成及下载。

6.2.6信息预警模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证到期、人员健康证到期、视频采集装

置离线进行预警。

6.2.7重大活动保障模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任务下达、任务分派、任务领取、任务保障、任务归档等。

6.2.8二维码管理模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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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动生成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二维码;

——可实时调取并显示餐饮服务提供者静态资料信息和动态操作信息。

6.2.9AI智能监管模块功能包含但不限于:

——可采集监控区域内的人员着装、人员操作、经营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不规范行为;

——可实时自动抓拍,进行智能分析、分级预警和整改数据反馈等功能。

6.2.10大数据分析模块可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自动分析统计。

7系统验收

7.1验收内容

7.1.1“互联网+明厨亮灶”验收重点内容包括:

——经营资质、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相关信息;

——食材采购信息、厨房环境卫生、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器具清洗消毒;

——“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运行等情况。

7.1.2“互联网+明厨亮灶”验收的具体细则见附录A.2。

7.1.3数字智联监管平台评定重点内容包括:

——总体架构、各功能模块情况;

——现场建设情况;

——功能实现,如操作方便程度、界面友好度、数据传送顺畅程度等。

7.1.4数字智联监管平台评定的具体细则见附录A.3。

7.2验收机构

7.2.1由第三方机构实施验收。

7.2.2组建评定小组,其成员构成如下:

——2人以上组成;

——成员可由承建单位、行业协会等机构人员组成;

——成员应为熟悉明厨亮灶智联监管工作的人员或食品、通讯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7.3验收方法

7.3.1采取现场验收,依据验收细则逐条评定,审查系统建设情况及功能实现效果。

7.3.2验收时使用《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现场验收表》(见附录A.1)、《餐饮服务“互

联网+明厨亮灶”现场验收明细表》(见附录A.2)和《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平台建设验收明细表》

(见附录A.3)。

7.4验收程序

7.4.1参加验收人员应包括验收小组全体成员、被验收机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7.4.2进入现场前准备,主要内容包括:

——召集验收人员参加首次会议;

——验收小组组长应告知被验收机构:

•验收目的及方法;

•可能的验收结果及结果处理;

•验收纪律。

7.4.3被验收方负责人汇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经营方的概况(经营资质和规模、人员数量及健康证、原料采购、厨房管理、制度文件

等);

——数字智联平台验收工作建设及工作完成时限,运行正常与否;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是否同意立刻进行现场验收。

5

T/HNFS001—2023

7.4.4进行现场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被验收方的规模,验收小组可分成1~3组;

——被验收方指派业务熟练的人员陪同;

——验收过程应如实记录;

——现场验收结果应签字确认。

7.4.5验收工作流程见图2。

验收开始

进入现场

被验收方汇报

同意验收

现场验收

告知验收结果

是否通过

存在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

确定验收结果并公示

验收材料整理、上传并归档

验收结束

图2验收工作流程图

7.5验收结果

7.5.1应依照验收记录进行综合评价。

7.5.2验收记录中出现否决项或90分以下的不合格,可认定验收不通过。

7.5.3验收结果明确的,可在当场由验收小组组长宣布,需要整改的可根据被验收内容整改难易程度,

确定整改期限,一般情况大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中、小型不餐饮服务提供者超过5

个工作日。

7.6验收告知

7.6.1验收结论应以验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告知,应符合下列要求:

——全面、真实地反映出被验收单位的实际情况,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有歧义;

——提出的问题应有支持的证据(必要时可附图片),要利于阅读和审查。

7.6.2验收结束后应将验收记录和报告整理、归档,按档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8评价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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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应对餐饮服务数字智联监管平台进行效果评价并做好持续改进。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建设完成情况;

——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系统使用满意度;

——系统综合使用效果。

8.2对照“互联网+明厨亮灶”目标,查找系统建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持续改进工作计划

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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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验收工作用表

A.1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现场验收表

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现场验收表见表A.1。

表B.1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现场验收表

名称法定代表人

被地址负责人

经营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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