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LIC 0056-2022 家用电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T/CNLIC 0056-2022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green factories in the home appliance industry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NLIC 0056-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4-18
实施日期
2022-04-18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确立了家用电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程序,规定了评价要求 和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对具有家用电器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绿色评价的指导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 院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志强、胡哲、张维杰、曹诗亮、李丽艳、郑崇开、王苏意、黄立元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CCSY60

团体标准

T/CNLIC0056-2022

家用电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Guidelinesforgreenfactoryassessmentinhouseholdappliancesindustry

2022-04-18发布2022-04-18实施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

T/CNLIC0056-2022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2

5评价要求..............................................................................4

6评价程序.............................................................................13

7评价报告.............................................................................14

附录A(规范性)家用电器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15

附录B(资料性)家用电器绿色工厂评价指标...............................................16

参考文献................................................................................21

I

T/CNLIC005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

院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加

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志强、胡哲、张维杰、曹诗亮、李丽艳、郑崇开、王苏意、黄立元。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CNLIC0056-2022

家用电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家用电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总则、评价程序,规定了评价要求

和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对具有家用电器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绿色评价的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对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16716.1包装与环境第1部分: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料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1915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0862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3685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9115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GB/T31274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管理体系要求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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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257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

GB/T39259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物料清单要求

GB/T3960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QB/T5501(所有部分)家用电器绿色供应链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B/T36132-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工厂green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36132-2018,3.1]

3.2

家用电器行业绿色工厂greenfactoryinhouseholdapplianceindustry

具有家用电器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绿色工厂(3.1)。

3.3

生态设计eco-design

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

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活动。

[来源:GB/T32161-2015,3.2]

3.4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stakeholder

可影响绿色工厂(3.1)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受绿色工厂(3.1)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为

受绿色工厂(3.1)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注:相关方主要包括供应商、客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团体等。

[来源:GB/T36132-2018,3.3,有修改]

4总则

4.1评价体系

4.1.1基本要求

符合基本要求是开展家用电器绿色工厂评价的前提,基本要求不符合的,不应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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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指标要求

4.1.2.1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6个方面,指标

间的关系见图1。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

4.1.2.2具体指标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

不达标不应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

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管理体系(5.3)

产品

能源与资(5.5)

绩效

源投入生产过程

(5.7)

(5.4)环境排放

(5.6)

基础设施(5.2)

图1评价指标体系示意图

4.2评价原则

4.2.1一致性原则

标准总体结构和评价要求与GB/T36132-2018协调一致,应体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

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整体要求。

4.2.2系统性原则

结合评价指标对过程和绩效的影响程度,系统性地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各部分评价指标的相应权重,并

以此计算最终的评价结果。

4.2.3综合性原则

通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对绿色工厂符合性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指标宜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

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绿色制造的指标;定性指标宜选取与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

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家用电器行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相对应的指标。

4.2.4行业性原则

评价要求的内容在GB/T36132-2018的基础上应符合家用电器制造业的行业特性。

4.3权重系数

家用电器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础设施(5.2):15%;

——管理体系(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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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资源投入(5.4):10%;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10%;

——绩效(5.7):40%。

5评价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1.1.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标准。

5.1.1.2工厂应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违法、经营异常和行政处罚记录。

5.1.1.3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5.1.1.4对相关方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工厂的承诺可以以承诺书、自我声

明、社会责任报告等方式进行表述。

5.1.1.5以家用电器制造业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原材料和污染防治措施为基础,应与国家和行业颁

布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一致,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1最高管理者

应符合如下要求。

a)应通过但不限于下述方面证明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1)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

2)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3)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4)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

5)就有效开展绿色制造的重要性和符合工厂要求进行沟通;

6)确保工厂实现其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

7)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8)促进持续改进;

9)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证实领导作用。

b)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的职责和权限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1)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2)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评价要求的证据;

3)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工厂的绩效,包括绿色制造绩效。

5.1.2.2工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

制;

b)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c)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

的结果进行考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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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基础设施

5.2.1建筑

5.2.1.1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的建筑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b)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c)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d)独立设置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

5.2.1.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建筑材料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

b)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GB18580~18588和GB6566的要求。

c)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或砌体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d)室外场地内设置能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且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e)厂区绿化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

f)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或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节水率不低于10%;

g)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5.2.2照明

5.2.2.1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人工照明符合GB50034规定;

b)不同场所的照明进行分级设计。

5.2.2.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b)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c)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5.2.3专用设备

5.2.3.1必选要求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符合产业准入要求。

5.2.3.2可选要求

工厂采用节能、高效、环保的专用设备,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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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通用设备

5.2.4.1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适用时,工厂的通用设备对应满足GB18613、GB19153、GB19577、GB19761等标准中能效限

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限期淘汰更新;

b)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2.4.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使用节能供电设备(节能变压器、能源管理系统等);

b)工厂采用低排放供能设备;

c)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空压机、中央空调、水泵等)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

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5.2.5计量设备(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应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

(1)照明系统;(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

(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5)锅炉;(6)冷却塔;

b)工厂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5.2.6污染处理设备(必选要求)

必要时,工厂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

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满足通用设备在节能方面的要求。

5.3管理体系

5.3.1质量管理体系

5.3.1.1必选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5.3.1.2可选要求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3.2.1必选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3.2.2可选要求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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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环境管理体系

5.3.3.1必选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5.3.3.2可选要求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4能源管理体系

5.3.4.1必选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5.3.4.2可选要求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5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39604要求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b)通过BSCI认证或SA8000认证;

c)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

开可获得。

5.3.6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可选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31274要求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

5.3.7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满足QB/T5501和GB/T39257的要求;

b)工厂绿色供应链物料清单满足GB/T39259的要求。

5.4能源与资源投入

5.4.1能源投入

5.4.1.1必选要求

工厂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5.4.1.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b)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光伏、空气能)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c)采用高效节能工艺进行生产;

d)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e)建设系统性降低能源投入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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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系统性降低能源投入的设施的例子如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地源热泵系统等。

5.4.2资源投入

5.4.2.1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按照GB/T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b)工厂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c)工厂按照GB/T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5.4.2.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b)对生产用水进行回收利用,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回用;

c)采用节水工艺进行生产;

d)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5.4.3采购

5.4.3.1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b)工厂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4.3.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b)选用符合绿色供应链要求的供方。

5.5产品

5.5.1生态设计(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按照GB/T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b)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产品进行仿真设计,缩短设计过程,降低资源投入;

c)对产品进行模块化、轻量化设计,提升产品的通用性;

d)采用变频节能技术设计的产品(如适用);

e)采用节水技术设计的产品(如适用);

f)按照GB/T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设计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要求。

5.5.2有害物质使用(必选要求)

工厂生产的产品及包装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产品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

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包装应符合GB/T16716.1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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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节能

5.5.3.1必选要求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满足相

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

5.5.3.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50%的产品满足能效标准规定的2级及以上的能效要求(按照型号统计);

b)20%的产品满足能效标准规定的1级能效要求(按照型号统计);

c)使用高效部件或使用高性能材料(如适用)。

5.5.4减碳(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b)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c)使用低ODP和低GWP值型的制冷剂、发泡剂(如适用);

d)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标准要求(如适用)。

5.5.5可回收利用率

5.5.5.1必选要求

应符合如下要求:

a)按照GB/T20862的要求计算可回收利用率;

b)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5.5.5.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按照GB/T23685的要求对产品开展回收利用;

b)建立产品可溯源、回收过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及回收评价体系、信息平台。

5.6环境排放

5.6.1大气污染物

5.6.1.1必选要求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

求。

5.6.1.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在焊接、清洗、电泳、电镀、涂装、发泡等工艺中采用气态污染物处理或减排技术;

b)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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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水体污染物

5.6.2.1必选要求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

求。

5.6.2.2可选要求

符合如下要求:

a)在焊接、清洗、电泳、电镀、涂装等工艺中采用污水处理技术。

b)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5.6.3固体废弃物(必选要求)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将固体废弃

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5.6.4噪声(必选要求)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5.6.5温室气体

5.6.5.1必选要求

工厂采用GB/T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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