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30-2021 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施工图审查技术规范

DB4401/T 130-2021 DB4401/T 130-2021 Urban Information Modeling (CIM) Platform Construction Drawings Review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1/T 130-2021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15
实施日期
2021-12-31
发布单位/组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40

CCSP00

DB4401

广州市地方标准

DB4401/T130—2021

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施工图审查

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drawingreviewoncity

informationmodellingplatform

2021-12-15发布2021-12-31实施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1/T130—2021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Ⅴ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通用要求...........................................................................................................................................................2

5规范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3

6施工图设计模型单元属性审查信息要求.....................................................................................................29

7审查结果.........................................................................................................................................................57

I

DB4401/T130—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本文件由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设计院、北京构力科技

有限公司、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

究院、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院、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广州优比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

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保森、王永海、丁利、乔长江、曹书兵、黎嘉慧、杨焰文、林艾嘉、伍瑶熙、

杜娟、宁晓晴、曾熠宇、苗建丽、邓艺帆、程立、黄立新、娄东军、吴兵福、吴自成、李德杰、罗赤宇、

杨荣华、傅楠、黄翔、李欣、杨远丰、周子璐、王道初、陈箭、李敏健。

DB4401/T130—2021

引言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是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上,汇聚、表达和管理建筑物及设施

等多维信息模型,支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的基础信息平台,是智慧城市的新型信息基础

设施。为推动城市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

(CIM)平台数据库,统一施工图三维数字化数据标准,提高信息应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遵循了科学性、兼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进行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系统作为CIM

平台应用的组成部分,本文件主要内容由三方面构成:

——规范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规定了施工图BIM审查系统审查的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设计模型单元属性审查信息要求:规定了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模型的信息具体要求;

——审查结果:规定施工图审查系统输出结果的要求。

对于广大的软件开发、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科研、院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文件时还

应参照施工图BIM审查技术规范、施工图审查BIM模型交付规范等标准化文件,确认审查专业规范条文

的范围及由此关联的BIM模型信息要素,并配合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相关标准化文件共

同实施,使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V

DB4401/T130—2021

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施工图审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施工图BIM审查的范围和条文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

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及消防、人防、节能专项中的部分条文)、施工图设计模型单元属性审查

信息要求及审查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新建项目的施工图三维数字化设计信息模型的建立和审查管理,是针对

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图BIM审查系统上实现计算机对模型审查的技术规范。

施工图三维数字化设计信息模型的审查,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

行有关文件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DB4401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

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JGJ3—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4401/T130—2021

3.1

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ing(CIM)

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

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

息有机综合体。

3.2

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tyinformationmodelingplatform

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和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构建的各专项应用系统的总和,简称“CIM平

台”。

3.3

施工图三维数字化设计信息模型3Ddigitaldesigninformationmodelofconstruction

drawing

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符合CIM平台和BIM审查规定的模型,简称“施工图设计

模型”。

3.4

施工图BIM审查BIMreviewofconstructiondrawing

使用计算机技术对施工图三维数字化设计信息模型进行设计规范审查,简称“BIM审查”。

3.5

施工图BIM审查系统BIMreviewsystemofconstructiondrawing

基于BIM三维模型的线上自动审查系统,使用计算机技术对施工图设计模型进行设计规范审查的系

统,简称“BIM审查系统”。

3.6

GDB数据Guangzhoudatabasedata

以公开、标准的数据库格式记录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交付的BIM数据,以保证后续应用中对

BIM数据的无损读取的一种数据格式。

3.7

GDB数据文件GDBdatafile

用标准的数据库文件存储方式记录交付的GDB数据,以保证后续阶段对这种BIM数据的直接应用。

3.8

定位基点positionbasepoint

在模型单元空间上设定的特征点,以便于布置或安装工程对象到CIM平台上时作对应换算。

4通用要求

4.1施工图BIM审查系统应分专业进行审查。施工图BIM审查系统的审查功能应包括建筑、结构、给

排水、暖通、电气5个专业,并涵盖消防、人防、节能3个专项。

4.2施工图BIM审查系统应以GDB数据文件为主要审查对象。

4.3本文件未记录的审查条文,应按原有审查方法进行相关审查工作。

4.4施工图BIM审查系统的审查范围及条文拆解内容应与本文件第5章的表1至表10保持一致。

4.5施工图BIM审查系统的模型单元属性审查信息应与本文件第6章的表11至表19保持一致。

4.6施工图BIM审查系统应按照问题类型、法规/标准编号、强制类型、审查意见等相关要素,对审查

不通过构件列表报告。

2

DB4401/T130—2021

4.7施工图BIM审查系统的结果应作为辅助人工审查的参考,最终审查结果以人工审查为准。

5规范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

5.1建筑专业模型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参照表1。

表1建筑施工图设计模型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

序号规范审查条文是否强制条文主要内容(摘录)

GB50096—2011中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

1是

5.1.1基本功能空间。

GB50096—2011中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

2是

5.3.3位置。

GB50096—2011中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

3否

5.4.4层。

GB50096—2011中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

4是

5.6.2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GB50096—2011中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

5是

5.6.3上不应低于1.10m。

GB50096—2011中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

6是

5.8.1应设置防护设施。

GB50096—2011中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

7是

6.1.1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GB50096—2011中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

8是

6.1.2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

GB50096—2011中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

9是

6.1.3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

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

GB50096—2011中1.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最大楼层面积大于650㎡时,

10否

6.2.12.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那么该住宅单元每楼

层有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如果住宅建筑层数满足十层及十层以上且不超过十八层并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时:

GB50096—2011中

11是1.住宅单元最大楼层面积大于650m²,

6.2.2

2.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那么该住宅单元每层

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DB44012个。

GB50096—2011中如果住宅建筑的层数满足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

12是

6.2.3那么每层住宅单元有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GB50096—2011中

13是当楼层有安全出口时,则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

6.2.4

GB50096—2011中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

14否

6.3.1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

GB50096—2011中

15是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

6.3.2

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GB50096—2011中

16是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3.5

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096—2011中

17是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6.6.2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3

DB4401/T130—2021

表1建筑施工图设计模型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续)

序号规范审查条文是否强制条文主要内容(摘录)

GB50096—2011中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

18是

6.6.3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GB50096—2011中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

19是

6.9.6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风。

GB50096—2011中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车间

20是

6.10.1和仓库,以及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GB50368—2005中

21是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5.1.1

GB50368—2005中

22是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

5.1.2

GB50368—2005中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

23是

5.1.4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

GB50368—2005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

24是

5.1.5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

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GB50368—2005中

25是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

5.2.2

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

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

GB50368—2005中

26是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

5.2.3

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

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GB50368—2005中七层以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

27是

5.2.5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GB50368—2005中

28是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

9.8.3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

GB50016—2014中

29否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

5.1.1

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GB50016—2014中

30否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2的

5.1.2

规定。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满足下列条件:

GB50016—2014中

31是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5.1.3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GB50016—2014中

32是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

5.1.4

于1.50h和1.00h。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

GB50016—2014中

33否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5.1.6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

限不应低于0.75h。

GB50016—2014中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

34是

5.3.1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

GB50016—2014中

35否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

5.3.1A

层。

4

DB4401/T130—2021

表1建筑施工图设计模型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续)

序号规范审查条文是否强制条文主要内容(摘录)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

GB50016—2014中允许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36是

5.3.4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²;

2.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10000m²;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²。

1.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

GB50016—2014中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37是

5.4.22.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

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1.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2.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3.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

GB50016—2014中层;

38是

5.4.34.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5.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6.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

险性物品。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

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者半地下;

2.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

3.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GB50016—2014中4.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39是

5.4.45.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者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

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016—2014中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

40否

5.4.4A符合本规范第5.3.1A条的规定;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

规范第6.2.2条的规定。

1.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者半地下;

2.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两层;DB4401

3.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4.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者二层;

GB50016—2014中

41是5.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5.4.5

6.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分隔;

7.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1.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GB50016—2014中2.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42是

5.4.6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4.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5

DB4401/T130—2021

表1建筑施工图设计模型审查范围和条文内容拆解(续)

序号规范审查条文是否强制条文主要内容(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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