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199-2014 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

DB34/T 2199-2014 DB34/T 2199-2014 Urban Forest Health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199-201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11-25
实施日期
2014-12-2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以及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森林。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
起草人:
许克福、黄成林、吴文友、王嘉楠、张前进、吴泽民、刘西军、黄庆丰、陶晓。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0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199—2014

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

Regulationforurbanforesthealthmanagement

文稿版次选择

2014-11-25发布2014-12-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199—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克福、黄成林、吴文友、王嘉楠、张前进、吴泽民、刘西军、黄庆丰、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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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2199—2014

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以及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森林。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城市森林urbanforest

城市及周边地区所有木本植物及与其相伴的植物的总和。

2.2

城市森林斑块urbanforestpatch

城市地区树冠覆盖率应不小于30%或树干基盖度应不小于5.5m2/hm2的连续性地块,在遥感影像

图中可明确判读的不同于周围基质的异质性表面。

2.3

森林健康foresthealth

森林具有较好的自我调节并保持其系统稳定性,从而能充分、持续地发挥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的一种可感知的状态。

2.4

近自然林经营closetonaturalforestmanagement

营造或诱导人工林向当地自然的森林群落结构发展,或对现有的森林采取适度的人为干预措施,促

其自然的动态演替,并逐渐达到稳定群落阶段的经营方式。

2.5

生态系统经营ecosystemmanagement

维持或提高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生产力的同时,生产人类需求的基本产品及其它价值的自然资源,在

充分维持生态系统组成、结构与功能所必须的生态关系及过程的基础上,通过测评及研究有明确目的的

经营实践。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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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健康指数treehealthindex

树木个体健康状况的评测值之和与树木个体健康理想值之和的比值。

2.7

城市森林景观相似性urbanforestlandscapesimilarindex

度量城市森林景观与景观整体的相似性程度,以城市森林斑块面积与总面积之比表示。

3总则

按照近自然经营的要求,使城市森林群落结构达到相对稳定,城市森林要素景观格局合理,城市森

林达到健康水平。

4城市森林健康评价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方法、指标及等级划分见附录A。

5经营管理要求

5.1种植设计

5.1.1应采用树种混交,混交方法采用株间混交或丛(块)状混交,群落的每一个优势种数量控制在

20%~25%。

5.1.2应根据树种特性设计初植密度。

5.1.3应采用异龄树木构建群落,并利用冠层下生态位种植耐荫树种的幼树或小树培育异龄林。

5.1.4应遵循森林群落的自然过程,减少人为干预。

注:采用近自然的经营方法。城郊林地允许自疏、自然整枝及自然更新发生,促成垂直结构层次,符合安全原则情

况下保留枯立木、保持林冠下枯枝落叶层;建成区城市森林斑块应采用适度的人为干预,允许不会最终导致群

落结构发生极大变化的自然更新发生、适度保留落叶层。

5.1.5应按照森林生长规律采用适度间伐对林地的密度进行动态调控,树种结构简单及外来树种为主

的人工群落,应利用林隙效应增植以增加多样性及促使群落结构向乡土化转变。

5.2森林土壤

5.2.1栽植土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森林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

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栽植土pH值5.6~7.5,全盐含量应为0.1%~

0.3%,土壤容重应为1.0g/cm3~1.35g/cm3或渗透系数应不小于6.9×10-4cm/s,有机质含量应不

小于1.5%,块径应不大于5cm。

5.2.2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深根性乔木应不小于150cm,浅根性乔木应不小于100cm,棕

榈树、大中灌木、大藤本应不小于90cm,小灌木、小藤本、宿根花卉应不小于40cm,大径竹应不小

于80cm,中小径竹应不小于50cm,草坪、草本地被和草花应不小于30cm;设施顶面绿化乔木应不

小于80cm,灌木应不小于45cm,草坪、草本地被和草花应不小于15cm。

5.2.3森林土壤不应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

土层下不应有不透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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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栽植土施肥的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

森林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应采用缓释性无机肥。

5.3栽植技术

5.3.1应采用优质全冠苗栽植,胸径应不大于15cm,以胸径5cm~10cm的苗木为主。

5.3.2移栽胸径应不小于5cm的树木应带土球,土球直径为树干直径的6~10倍。

5.3.3树木栽植时应切断土球上包裹用的捆扎材料,容器苗栽植应除去容器。

5.3.4树木栽植后,应浇足定根水,并选用木片、树皮、碎石、鹅卵石或混合材料覆盖树干基部周围

土壤,覆盖物厚度应为7cm~10cm,不应覆盖树木的根颈部位。

5.3.5人行道或有边沿的带状栽植带,宽度应不小于1m;乔木树干距边沿应应不小于50cm。

5.3.6广场、停车场等地块,乔木树干基部保留土壤面积应在1.2m×1.2m以上。

5.4经营管理

5.4.1支撑及保护

5.4.1.1大苗栽植后应及时进行支撑并注意保护支撑点树干树皮,支撑架应受力均匀,且支撑点捆绑

不应过紧,树木成活后应及时去除支撑。

5.4.1.2人流密集地段的行道树、停车场树木及古树名木,应设置各种围栏保护树干。

5.4.2浇水与施肥

5.4.2.1在温度35℃以上,连续5天干旱无雨的天气或多日无雨、土壤干燥的情况下,应及时浇水。

5.4.2.2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段、树木营养不足生长不良,应根据需要及时科学施肥,施肥时不应污染

周围环境。

5.4.3修剪

5.4.3.1城市树木在苗木阶段应进行整形修剪,以维持树木的特定形状。

5.4.3.2出现病枝、伤枝、断枝、死枝应及时进行树冠清理;互相挤压、过于拥挤、生长衰弱或徒长

的部分枝条应进行疏剪,一次疏剪的强度不应超过树冠总叶量的1/3。

5.4.3.3修剪时间应在树木进入休眠到春季开始生长前进行,树冠清理及轻度修剪可随时进行。

5.4.3.4截口的位置应在贴近树干但不超过侧枝基部的树皮隆脊部分与枝基部的环痕部分,不应贴干

平截及留下残桩,截口应涂防腐剂。

5.4.4病虫害防治

5.4.4.1森林植物群落应由多树种混交构成,控制同一树种及外来树种种群的个体数量,减少城市森

林的病虫害发生,提高城市森林抵御病虫害的能力。

5.4.4.2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度,及时预防病虫害爆发性发生。

5.4.4.3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应使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农药。

5.4.4.4喷洒药剂应避开人流高峰期。

5.4.4.5冬季应在树干基部喷洒波尔多液及捆绑草绳,防治害虫并预防冻害。

5.4.5健全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经营

5.4.5.1建立系统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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