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466-2017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DB11/T 1466-2017 Community Management and Service Standard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466-2017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9-14
实施日期
2018-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民政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466—2017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andserviceofcommunity

2017-09-14发布2018-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466—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组织架构...........................................................................2

6制度建设...........................................................................3

7人员要求...........................................................................4

8基础保障...........................................................................4

9安全应急...........................................................................5

10环境管理..........................................................................6

11社区服务..........................................................................7

I

DB11/T146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标

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谢延智、徐颖、王智玲、赵森、杨宝山、孙先礼、单传华、许晨龙、周玉、田川、

李萌、邓龙政、刘昭、范中明、于思洋、张小霞、冯元利、肖莹。

II

DB11/T1466—2017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的基本要求、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人员要求、基础保障、安全应急、环境管理

和社区服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的管理与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5566(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20647(所有部分)社区服务指南

GB/T31490(所有部分)社区信息化

DB11/T384(所有部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DB11/T856门牌、楼牌设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community

聚居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注:改写GB/T20647.1-2006,定义3.1。

4基本要求

4.1社区应依法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定期开展党员民主活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2社区应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4.3社区应依法协助上级党组织、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4.4社区应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及时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4.5社区应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社区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应符

合如下原则:

a)全域覆盖,应覆盖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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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466—2017

b)资源整合,应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及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c)社会协同,应改进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方法,注重与服务管理对象沟通交流、发挥社会力量参

与社区管理与服务,协同推进社区共同治理;

d)透明规范,应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最大限度公开职能权限的配置、流程以及责任人员

信息,广泛接受居民监督。

5组织架构

5.1社区党组织

5.1.1社区应建立党组织,设立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5.1.2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

生,委员候选人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每届任期三年。

5.1.3党组织应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引导党员参与民主实践,探索党内基层民主实现

形式,带动和促进居民民主自治。

5.1.4党组织基本工作内容如下:

a)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

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b)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c)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

自治;

d)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e)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

会稳定;

f)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g)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5.1.5党组织应依法支持、保证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解决工作困难

和问题;领导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协调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化党组织建

设工作。

5.2社区居民委员会

5.2.1社区应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原则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原则上为1000

至3000户。

5.2.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依法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5.2.3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5.2.4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下设综合治理、公共卫生、社会福利、人口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文化共建

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其他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职责任务明确。

5.2.5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对业主委员会、楼院委员会等社区居民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

5.2.6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以楼栋或若干平房院为单位,组建居民小组,配备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

并根据本社区特色和发展需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5.3社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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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466—2017

5.3.1社区服务站应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

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5.3.2社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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