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15-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5-2000 Safety requirements of luminaires for stage lighting, television, film and photographic studios (outdoor and indoo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7000.217-2023 |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7000.15-200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0-10-17
实施日期
2001-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光耀照明有限公司、邯郸市艺友工贸有限公司
起草人:
劳伟君、史美谊、赵庆岚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7000.15-200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598-2-17:198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17章:舞

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及其1987年第1号修订件和199。年第2号修订件.

该类产品现有国家标准GB/T14076-1993《电影电视舞台灯具通用技术条件》在内容和结构上与

IEC60598-2-17不等同,为使我国的该类灯具产品的安全要求迅速提高,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

济交流以及国际质量认证开展的需要,本次修订的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

全要求》与国际标准IEC60598-2-17的有效版本等同.

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

的基本规定》中第1章规定,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方法与等同采用的IEC60598-2-17:1984保持一致。

根据GB/T1.1-1993中4.2-3.2的规定,保留IEC60598-2-17:1984及其1987年第1号修订件

和199。年第2号修订件的前言,题目列为IEC前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T14076-1993,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光粗照明有限公司、邯郸市艺友工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伟君、史美谊、赵庆岚。

GB7000.15-2000

IEC前言

1)由对所表达内容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制定的IEC技术文件的正式决定或协议,表达了国际上

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幻这些决定或协议以推荐形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被各国家委员会所认可。

3)为了促进国际统一,IEC希望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各国委员会应采纳IEC推荐的文本.IEC推荐

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别,应该尽可能在国家标准后面注明.

本标准由I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及其设备技术委员会”的第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

本标准文本以下列文件为基础:

六│个月法文件│表决报告│

3│4D(CO)88│34D(CO)97│

关于本标准的详情,请见上表所示的表决报告。

本标准应与IEC60598-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阅读。

本标准1987年第1号修改件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基础:

’六│个月法文件│表决报告│

3│4D(CO)111│34D(CO)128│

3│4D(CO)125│34D(CO)141│

关于该修改件表决的详情,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标准1990年第2号修改件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基础:

修│改号│六个月法的文件│表决报告│

3│4D(CO)111││34D(CO)128│

1││34D(CO)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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