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6/T 064-2023 城市清洁指数评价规范

DB3306/T 064-2023 Urban Cleanliness Index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6/T 064-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31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20

CCSP53

3306

浙江省绍兴市地方标准

DB3306/T064—2023

城市清洁指数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urbancleanlinessindex

2023-12-31发布2024-02-01实施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FORMTEXT3306/TFORMTEXT064—FORMTEXT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

本文件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标

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阮建华、马超、吕超、胡庆杰、徐波、王新华、周玉蛟、张玮、郑重、李晋、

陶佳梁、柴权枫、周颖、陈仁三、柯铁民、陈圣锋、周小龙、王伟兴、张钢、周蓉、顾大正、贾楠、程

玉娥。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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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清洁指数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清洁指数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结果

运用和持续改进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和镇街的城市清洁指数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30428.8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

GB/T5033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5013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CJJ/T149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DB33/T2524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清洁指数urbancleanlinessindex

描述县(市、区)和镇街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秩序、市容环卫、社会评价多

维度评价指标计算的量化数值。

4评价原则

评价指标设计原则

在进行评价指标设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科学性:评价指标选取应能够体现城市清洁指数的内涵与主要内容,反映城市清洁指数的基本

规律与特点;

——导向性:评价指标选取应考虑城市清洁指数的循序渐进,应包含体现城市清洁指数发展愿景的

指标,引导城市清洁工作开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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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性:评价指标选取应既能体现城市清洁总体情况又能体现各分类指标情况;

——代表性:评价指标选取应能较全面反映城市清洁总体发展水平;

——应用性:每个评价指标应来源准确、便于采集,并能应用于城市清洁指数计算与评价;

——更新性:随着城市清洁水平发展,应对城市清洁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进行更新。

评价要求

4.2.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活动不应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等因素影响,及时向社

会公示评价过程和评价结论。

4.2.2坚持过程性、发展性的原则,以评促改、动态优化城市清洁工作,促进最清洁城市建设。

5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由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秩序、市容环卫和社会评价5个一级指

标组成。一级指标下共包含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49个。

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图1。

图1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6评价指标

各级指标

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见表1。

表1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第1页/共4页)

一级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要求

指标

道路检查和评价的对象应包括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和砖块路面等类型的

道路质量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沥青类水泥类和石材类等铺装类型的人行道。路面

城市道路出现应无明显坑凹、隆起、网裂、啃边、积水等现象。

应在主要道路设有盲道,盲道应符合GB55019的要求,保持通畅、无障碍物、

人行盲道

整体完好。

市政

道路照明设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持整体完好、整洁、美观的形象。城市照

设施

明设施上应无刻划、涂污、张贴广告等现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应

道路照明设

城市道路附无植树、挖坑取土或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施

属设施等违规行为;无擅自在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无

擅自迁移、拆除、利用照明设施等现象。

城市照明亮亮灯数占全部灯数百分比。主干道亮灯率不应低于98%,次干道亮灯率不应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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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率(%)于96%,景区内节假日照明率应不低于90%,工作日照明率应不低于80%。

井盖无缺失、移位、翻转等情况,井框盖无变形、破损、埋没,井框与井盖之

窨井盖间无突出、凹陷、跳动,井盖与井框高低差应控制在±5mm内,雨水口井盖与

井框高低差应控制在-10mm~0mm内;雨水篦子无破损、堵塞。

表1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第2页/共4页)

一级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要求

指标

市政设施升市政设施开展升级改造工作的项目数。升级改造工作应包含配置自动化、智能

智能化设施

级化市政设施等方面。

城市公共供

水、排水管

公共供水、排水管网的漏损情况及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营情况。城市公共供水和

网漏损率及

排水管网漏损率应不大于4%,且评价区域一年内无燃气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运

营率(%)

燃气管网安开展燃气管网安全监测的设备联网率及实时在线率。燃气管网安全监测设备接

管网设施

全运行在线入城市运行监测系统比例应达90%,燃气管网安全监测设备实时在线率应达

监测率(%)90%。

供水、排水

报告期内供水、排水及燃气管网损坏后的修理时限应符合GB/T30428.8的要求

及燃气管网

(因市政、交通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实施维修的情况不计入考核范围)。维修及

维修及时率

时率应达100%。

(%)

建成区绿地

各类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建成区内绿地率应不小于40%。

率(%)

公园内绿地建设更新、提高情况。公园绿化植物应配置合理,季相明显,四季

绿化建设有花。通过增加园林小品、立体绿化等方式造景。公园绿化面积应逐年提升1.5%

公园绿化提

以上;杂草控制在3%以下,修剪及时,高度适宜,基本控制在2cm~5cm;冷、

质水平

暖季型草交替,延长草坪绿色期。时花开花率不低于70%,破败率超过30%必须

更换。

公园及广场的绿地及园林设施的养护、运维情况。公园及广场绿地内应无宠物

便、果皮、纸等杂物,修剪整齐、无黄土裸露、无虫害、无鼠害。乔木应生长

健壮,叶色、大小、厚度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叶上虫粪、虫网,病斑

公园及广场及被啃食叶片每株低于2%,在树基直径1m范围内无杂草,树池采用地被植物

绿地或硬质材料进行覆盖,无裸露。草地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病虫害,修剪

及时,高度适宜,基本控制在6cm~8cm。公园及广场内花镜裸地部分不超过

5%。内部园路无破损,铺装完好,亭台楼阁、栏杆等完好,照明正常,桌椅等

休闲设施完好,花箱花钵设置合理,无老旧破损现象。

园林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绿地及园林设施的养护、运维情况。道路两侧

绿化

城市道路绿植株应生长健壮,修剪及时,整齐一致,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层次分明。色

地块无死株缺株;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补种。无黄土裸露。行道树无死树、无缺

株;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相同,规格、定干高度相近,有扶架措施。

绿化养护

小区绿化建设情况。小区内绿化植物应配置合理。乔、灌、花、草搭配适当,

无裸露土地。小区内树木应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无死树和枯死杈。在

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

小区绿化在5%以下。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树木无钉栓、捆绑现象。草坪覆盖率

达到95%以上,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小区内绿地应无堆

放杂物现象、无倾倒渣土、建筑及生活垃圾现象、无种植蔬菜现象、无乱搭乱

建现象、无圈占、硬化现象、无私设广告设施现象。

制定绿化相

绿化主管部门应为主制定绿化行业规程1项以上。

关规程

古树名木及

受到保护的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棵)占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总量(棵)

后备资源保

的百分比。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应达100%。

护

商业街户外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5013和CJJ/T149的规定,广

市容沿街风貌

广告告设置应不遮盖建筑物的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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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飞线乱搭乱

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不应在城市树木花

接、沿街晾

草和绿化设施上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无居民乱搭乱接的电线电缆。

挂

乱搭乱建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水域、绿地等无违法搭建。

表1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第3页/共4页)

一级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要求

指标

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私人及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在满足划线要求处

车辆停放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不占用绿化带,机动车不应违反规定停放在人行道

上,非机动车停放不应影响行人通行,废弃车、僵尸车应及时清理。

秩序维护

流动摊贩沿街无流动摊贩违规经营。

违法占道、

沿街建筑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

占道经营

城市道路应整体清洁,路面干净见本色,无垃圾(杂物、烟蒂、果皮)和暴露垃圾堆。

建(构)筑

应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物、公共服

乱拉乱挂。

务设施

小区、工业

园区、商业

应做好垃圾分类,无积存垃圾,无纸屑、烟蒂、果皮、污水、污物。

综合体等公

共场所

各类餐饮经

餐饮场所及周边环境均干净、无积存垃圾、无随意丢弃餐厨垃圾、随意泼倒污

营场所及周

水现象,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边

农贸市场及应干净、整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无随意丢弃垃圾、随

周边意泼倒污水现象,无污渍,无明显异味。

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设备应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

城市清洁环卫设施、

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收集容器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

设备

无污迹,垃圾不满溢。

城市道路机

机械化清扫面积占城市需要清扫道路总面积的百分比,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械化清扫率

应达90%以上。

(%)

公共厕所平

市容应保持干净,内部无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单位面积内的公共厕所的数量

均设置密度

环卫符合GB/T50337要求。

及卫生

河道、湖泊等水域水面清洁,垃圾、油污、水生植物等漂浮废物及时打捞;岸

河湖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各类船舶、趸船及码头等临水建筑容

貌整洁,各种废弃物未排入水体。

古建筑、历

古建筑、历史街区整体干净、做好垃圾分类、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果皮、

史街区等地

污水、污物等杂物。

方特色保护

环境空气质

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百分比,环境空气

量优良天数

质量优良天数占比应达80%以上。

占比(%)

生活饮用水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GB

生活环境质水质达标率3838-2002I类、地下水水质达到GB/T14848—2017中I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

量(%)的百分比。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应达100%。

噪声达标区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噪声达标区覆盖应达

覆盖(%)100%。

污水处理率

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污水处理率应达100%。

(%)

生活垃圾无

垃圾废物处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生活垃圾无害化

害化处理率

理处理率应达10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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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第4页/共4页)

一级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要求

指标

工业固体废各工业企业当年处置及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对往年工业固体废物

物综合利用进行处置利用的量)之和占当年工业固体废物量之和的百分比,工业固体废物

率(%)处置利用率应大于等于90%。

危险废物无

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的处置量占总产生量的百分比,

害化处置率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应达到100%。

(%)

垃圾废物处

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占建筑垃圾产生量的百分比。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包括

理建筑垃圾综

城市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利用形式主要包括以建筑垃圾为原料加

合利用率

工制成再生材料和制品,以及建筑垃圾直接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

(%)

理、烧结制品、回填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应达90%。

市容再生资源回

环卫收站点覆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居民生活范围的占比,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率达100%。

率(%)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管理到位、摆放统一,标志标识规范醒目,应定期清洗,

生活垃圾分

并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投放点内垃圾不应满溢、不应散落,符合DB33/T2524

类投放容器

的要求。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垃圾分类宣

垃圾分类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

传、管理

放生活垃圾。

实施垃圾分

进行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商业街和单位占住宅小区、商业街和单位总数的比

类覆盖率

例,实施垃圾分类覆盖率应达100%。

(%)

监督检查机

制、统筹协

制度保障评应制定监督检查机制、统筹协调机制、年度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保障城市清洁

调机制、年

价工作开展。

度绩效考核

等规章制度

通过公众号、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计算对城市人居环境感到

城市居民满

满意的城市居民人数占参与调查的城市居民人数的百分比。城市居民满意度应

意度评价

社会达95%以上。

满意度评价

评价新市民、游通过公众号、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计算对城市人居环境感到

客满意度评满意的新市民、游客人数占参与调查的新市民、游客人数的百分比。新市民、

价游客满意度评价应达95%以上。

环境治理相

获得省级及以上关于城市治理、城市清洁等方面的奖项或荣誉。

关荣誉

社会效益新闻媒体环

境治理相关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环境治理相关报道。

报道

指标分数

6.2.1县(市、区)城市清洁评价指标分数见附录A。

6.2.2镇街城市清洁评价指标分数见附录B。

7评价方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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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7.1.1应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城市清洁指数评价工作。

7.1.2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成立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的评价组。专家应具备城市清洁相关知识及实践

经验、熟悉城市管理工作。

方法

7.2.1实施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依次组织开展评价准备、组建评价组、

制定评价方案、预评价、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审定等。

7.2.2对县(市、区)的清洁指数评价工作可参考附录A的规定进行打分,对镇街的清洁指数评价工

作可参考附录B的规定进行打分。

7.2.3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通过评价的地区开展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数据采集

评价指标数据来源于四个方面:统计年鉴、部门资料、民众调查和现场检查。

8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作为“最清洁县(市、区)”“最清洁镇街”的主要依据。

9持续改进

根据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结果,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结合现有问题及下一步

需要提高的方向,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并付诸实施。

受评单位应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持续提升城市清洁指数。

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评价结果,接受社会来电、

来信、来访监督。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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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录A

(资料性)

县(市、区)城市清洁指数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表A.1规定了县(市、区)市政设施指标的计算方法。

表A.1县(市、区)市政设施指标计算方法(第1页/共3页)

考核项目

考核分值

一级二级三级计算方法

频次(分)

指标指标指标

现场考察。道路的每2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应作为1个单元,交叉

口本身宜作为1个单元;当2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大于500m时,应每200

m~500m作为1个单元,不足200m的应按1个单元计。每条道路应选择总

道路质1次/

单元数的30%及以上进行检测和评价,对总单元数小于5的道路,应进行全3

量

部检测和评价。路面出现明显坑凹、隆起、网裂、啃边等现象的,每处扣月

0.5分;出现积水深度超过15cm或路面长度范围超过50m的,每处扣0.5分,

扣完为止。

市政设城市道

施(24路(6现场考察。道路的每两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应作为1个单元,交

分)叉口本身宜作为1个单元;当二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大于500m时,应

分)

每200m~500m作为1个单元,不足200m的应按1个单元计。每条道路应

人行盲选择总单元数的30%及以上进行检测和评价,对总单元数小于5的道路,应1次/

3

道进行全部检测和评价。月

无障碍设施不通畅或有障碍物或缘石坡道缺失导致无障碍设施无法

正常使用的、无障碍设施不符合GB55019的每发现1项,扣0.5分,扣完为

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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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县(市、区)市政设施指标计算方法(第2页/共3页)

考核项目

考核分值

一级二级三级计算方法

频次(分)

指标指标指标

1.道路的每2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应作为1个单元,交叉口本身宜

作为1个单元;当2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大于500m时,应每200m~500

m作为1个单元,不足200m的应按1个单元计。每条道路应选择总单元数的

30%及以上进行检测和评价,对总单元数小于5的道路,应进行全部检测和

评价。

道路照1次/

2.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1.5

明设施月

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

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

城市道

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路附属

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

市政设设施(6

行的行为,每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施(24分)

分别随机选择1条主干道、次干道及景观,现场对亮灯率进行统计。

分)城市照

主干道亮灯率不应低于98%,次干道亮灯率不应低于96%,景区内节假日照1次/

明亮灯1.5

明率应不低于90%,工作日照明率应不低于80%。符合上述参考值的,得1.5月

率(%)

分;低于参考值的,每处扣0.5分。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窨井盖设置密度大于10套/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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