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156-1994 微量振荡器

YY 0156-1994

行业标准-医药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 0156-199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医药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4-02-28
实施日期
1994-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医药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国家生化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海淀电子医疗仪器厂
起草人:
张欣欣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0156-94

E:I

微111.器

1994-02-28发布1994-07-01实施

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156-94

代替ZBC44003-86

量振荡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量振荡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生化实验混合溶被用的微量振荡器(以下简称振荡器〉。

2号lffl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3768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一一简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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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2-100铝制件的电化学氧化膜分类、技术条件

WS2一283医用电器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技术要求

3.1工作条件

3.,.1环境温度为5~40℃。

3.,.2相对温度应不大于80%。

3.1.3电摞电压z交流220土22V,频率:50土1Hz.

3.2性能要求

3.2.1振荡器的最低振动频率不高于30Hz。最高振动频率不低于40Hz.

3.2.2振荡器的噪声应不大于A计权声功率级65dB.

3.2.3振荡器在正常工作时应无失控、卡滞现象。

3.3安全要求

3.3.1振荡器按GB9706.1中的规定属于I类B型设备。

3.3.2对地漏电流

a.正常状态下应不大于o.5mA;

b.单一故障状态下应不大于1mA.

3.3.3接地阻抗

a.对于带有可拆卸的电摞软电缆或软电线的设备,其设备电源输入插口中的保护接地接点和为

保护目的而与该接地相连接的所有其他部分之间的阻抗应不大于0.1O;

保护接地导线的阻扰,应不超过0.1O;

b.对于带有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电缆或软电线的设备,网电摞插头中的保护接地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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