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06/T 09-2018 梵净山有机茶叶栽培技术规程
DB5206/T 09-2018 The organic tea cultivation techniques for Fanjing Mountain are specified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铜仁市茶叶行业协会、铜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 起草人:
- 徐代刚、温顺位、刘学、蒙天海、陈永前、王慧珍、陈仁杰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140.10
X55
DB5206
铜仁市地方标准
DB5206/T09—2018
代替DB522200/T87-2015
梵净山有机茶叶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cultivationoforganicFanjingshanTea
2018-12-06发布2018-12-06实施
铜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206/T09—2018
目 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茶园种植…………………2
5基地规划与建设……………………3
6土壤管理…………………3
7施肥…………………4
8冻害防治…………………5
9病、虫、草害防治………………………5
10茶树修剪………………………6
11鲜叶采摘及运输………………………6
12生产档案………………………6
13附录A有机茶园允许和限制使用的培肥和改良物质……………7
14附录B有机茶园主要病虫害及其防治方法……………………8
15附录C有机茶病虫害防治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物质与方法………10
I
DB5206/T09—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DB522200/T87—2015《梵净山有机茶叶栽培技术规程》。与DB522200/T87—2015
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编号、前言、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目次。
本标准由铜仁市农业委员会、铜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铜仁市茶叶行业协会、铜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代刚、温顺位、刘学、蒙天海、陈永前、王慧珍、陈仁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522200/T87—2011、DB522200/T87—2015。
II
DB5206/T09—2018
梵净山有机茶叶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梵净山有机茶叶的术语和定义、茶园种植、基地规划与建设、土壤管理、施肥、冻
害、病虫草害防治、茶树修剪、采摘与运输、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梵净山有机茶叶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767茶树种苗
GB/T19630.1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NY/T277微生物肥料
NY/T5196有机茶
DB5206/T06梵净山有机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DB5206/T10梵净山标准茶园建设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19630.1、NY/T51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
了GB/T19630.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常规
生产体系及其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证。
[GB/T19630.1-2005,定义3.3]
3.2
梵净山有机茶
以梵净山区域(印江县、江口县、松桃县、石阡县、沿河县、德江县、思南县、玉屏县)为范围,
在原料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有益于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不使
用合成的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等物质,在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的茶叶及相关产品。
3.3
转换期
按照GB/T19630.1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
1
DB5206/T09—2018
3.4
平行生产
在同一茶叶基地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的情况,为平行生产。
[GB/T19630.1-2005,定义3.4]
3.5
缓冲带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
过渡区域。
[GB/T19630.1-2005,定义3.6]
3.6
生物多样性
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
性。
[GB/T19630.1-2005,定义3.9]
3.7
转基因生物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导入某种基因的植物、动物、微生物。
[GB/T19630.1-2005,定义3.10]
4茶园种植
4.1茶企范围
茶企(茶叶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社)自有茶园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也可以是多个茶
农在同一茶区愿意根据本文件开展茶叶生产,并且这些茶农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
4.2产地环境要求
应符合DB5206/T06的规定。
4.3规划设置缓冲带和栖息地
4.3.1茶企(茶叶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社)自有茶园的有机茶园基地与常规农业园地交界处,应有足
够宽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在有机茶园和常规农业园地之间应设置缓冲带,防止邻近常规农业园地的
禁用物质的漂移,保证有机茶园不受污染。
4.3.2在有茶园地块周边设置天敌的栖息地,供天敌的活动、产卵和寄居,提高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控
制能力。
4.4转换期
2
DB5206/T09—2018
4.4.1常规茶园成为有机茶园需经过转换,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本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和操
作。
4.4.2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向有机认证机构申请之日算起。茶园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
4.4.3荒芜和失管茶园3年以上,按照本文件要求重新改造的茶园,可视为符合有机茶园最低要求而
减免转换期,有依据表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按12个月转换期执行。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
传统农业方式耕作的或有充分依据证明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4.4.4转换期内茶园应完全按照DB5222/T08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4.5平行生产
4.5.1存在平行生产的茶叶基地,应制订和实施茶园管理、鲜叶采收、储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
和完善的记录体系,能明确区分有机茶、有机转换茶与常规茶。
4.5.2在整个茶叶基地范围内逐步推行有机生产管理,或先对一部分茶园实施有机生产管理,同时制
订有机生产计划,最终实现全部茶叶基地的有机生产。
4.6转基因
禁止在有机茶生产体系中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茶苗及间作物、肥料、土壤改
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等投入物质。存在平行生产的茶叶基地,常规生产部分也不得引入或使用转基
因生物及其产品。
5基地规划与建设
5.1基地建设
按DB5206/T10中4.5规定执行,且应有利于保护和改善茶区生态环境,维护茶园生态平衡,实
现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发挥茶树良种的优良种性,便于茶园灌溉和机械化。增设防护林带、绿肥种植
区和养殖业区等。新建基地时,坡度过陡,土层浅薄等不宜种植茶树的区域应保留自然植被。对于面
积较大且集中连片的基地,每隔一定的面积应保留或设置一些林地。禁止毁坏森林发展有机茶园。
5.2道路水利系统
按DB5206/T10中4.3和4.4规定执行。
5.3茶园生态建设
按DB5206/T10中4.5规定执行。
5.4茶园开垦及施肥
按DB5206/T10中5.1规定执行。
5.5茶苗选择
5.5.1茶苗应来自有机农业生产系统,但在有机生产的初始阶段,因无法得到认证的有机茶苗时,可
选择非基因工程获得的和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茶苗。
5.5.2应选择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并满足适制茶类的要求,对病虫害具有较强抗性的茶树良种,
进行不同遗传特性品种的搭配,以增加遗传多样。种苗质量符合GB11767中规定的1、2级标准,茶
苗规格基本一致。
3
DB5206/T09—2018
5.6移栽、定植、苗期管理
按DB5206/T10中5.3、5.4、5.5规定执行。
6土壤管理
6.1定期监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要求每2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
取土壤改良措施。
6.2采用地面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土壤的保土蓄水能力和土壤有机质含量。杂草、修剪枝叶和作物秸
杆等覆盖材料应未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
6.3采用合理耕作,施用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耕作时应考虑当地降水条件,防止水土流失。
对土壤深厚、松软、肥沃、茶树树冠覆盖度大,病虫草害少的茶园可实行减耕或免耕。
6.4幼龄茶园或台刈改造老茶园,优先间作豆科绿肥、培肥土壤,防止水土流失。但间作的绿肥或作
物应按有机生产方式栽培。
6.5提倡放养蚯蚓和使用有益微生物等措施改良土壤的理化现状,但微生物不能是基因工程产品。
6.6土壤pH低于4.0的茶园宜使用白云石粉、石灰等物质,调节土壤pH至4.5~5.5,土壤pH值高
于6.0的茶园应多选用生理酸性肥料调节土壤pH至4.5~5.5。
7施肥
7.1肥料选择
7.1.1有机肥、矿物源肥料、微量元素和微生物肥料的选用见附录A。矿物源肥料、微量元素和微生
物肥料只能作为培肥土壤的辅助材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城市垃圾、污泥
和其他物质等。微生物肥料应是非基因工程产物,并符合NY/T277规定。
7.1.2选用有机肥
7.1.2.1主要来源于本茶场或有机农(畜)场,经无害化处理,且污染物质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7.1.2.2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禁止使用转基因微生物及其制品。
7.1.2.3遇特殊情况(如采用集约化种植)或处理于有机转换期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
构许可,方可购入一部分肥料;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其污染物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应通过有机认证
或经认证机构许可。
表1有机肥料污染物允许含量
项目浓度限值
砷(As计)/(mg/㎏)≤30
镉(Cd计)/(mg/㎏)≤3
铅(Pb计)/(mg/㎏)≤60
铬(Cr计)/(mg/㎏)≤70
汞(Hg计)/(mg/㎏)≤5
铜(以Cu计)(mg/㎏)≤250
六六六/(mg/㎏)≤0.2
滴滴涕/(mg/㎏)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62/T 791-2002 旱地豌豆原种生产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9-2002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6-2002 庆阳地区酸枣接大枣早、优、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5-2002 旱地扁豆栽培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4-2002 旱地豌豆栽培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3-2002 旱地小麦栽培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0-2002 旱地小麦原种生产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89.12-2002 甘肃省沿黄灌溉农业区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套三收栽培技术规程 2002-06-10
- DB62/T 798-2002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2002-06-10
- DB62/T 797-2002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 20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