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05-2020 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及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DB4403/T 105-2020 Guidelines for New Traffic Organization Models and Facility Installation Technologie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05-2020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0-26
实施日期
2020-12-01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既有道路交通改善的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和设施的设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官尔杰、徐炜、刘晓定、易飞、李顶治、徐伟剑、王乐、邹斌、王占业、王科、张晓春、林涛、黄振宇、毛应萍、孙烨垚、于丰泉、叶圳、黄朝阳。
出版信息:
页数:4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CCSR84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105—2020

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及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Guidelinesfornewtrafficcontrolmethodsanddevices

2020-10-26发布2020-12-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105—2020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通用要求...........................................................................3

5潮汐车道...........................................................................3

6交叉口待行区......................................................................12

7借道左转..........................................................................14

8可变导向车道......................................................................17

9移位左转交叉口....................................................................21

10反转通行交叉口...................................................................24

11路口导向线.......................................................................27

12多乘员车道.......................................................................30

13进口道分车道行驶.................................................................32

14交替通行.........................................................................34

附录A(规范性)材料及工艺要求.................................................36

附录B(资料性)交叉口及路段服务水平划分标准...................................38

参考文献......................................................................39

I

DB4403/T105—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官尔杰、徐炜、刘晓定、易飞、李顶治、徐伟剑、王乐、邹斌、王占业、王科、

张晓春、林涛、黄振宇、毛应萍、孙烨垚、于丰泉、叶圳、黄朝阳。

II

DB4403/T105—2020

引言

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机动车保有量逐渐上升,城市交通拥挤问题逐步凸显,

已经成为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民生问题。潮汐车道、交叉口待行区、借道左转等交通组织模

式作为一类可以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的创新交通管理手段,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实施周期短等特点,

已经被国内外先进城市广泛应用,然而目前相关的国家标准尚不健全。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道路运行水

平和交通安全环境,规范新型交通组织应用,指导全市新型交通组织设施建设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应用,

特制定本文件。

III

DB4403/T105—2020

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及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新型交通组织模式、标志、标线和标牌交通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既有道路交通改善的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和设施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GA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

JT/T690—2007逆反射体光度性能测试方法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A802-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

3.1

服务水平levelofservice

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人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量、速度、行驶

时间、行驶(步行)自由度、交通中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

3.2

通行能力trafficcapacity

在一定的道路和交通条件下,道路上某一路段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断面的最大车辆数。

3.3

标准车当量passengercarunit

以小型客车为交通流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其他车辆根据占用道路时间和空间资源情况,按一定的折

算系数换算为标准车当量。

3.4

排队溢出queuespillback

下游交叉口车辆排队蔓延至上游交叉口的交通现象。

1

DB4403/T105—2020

3.5

合乘客流carpoolvolume

合乘车道车辆承载人数。

3.6

方向分配directionalsplit

道路上小时交通流量在不同方向上的分配,用百分比表示。

3.7

清空时间clearancetime

车道方向转换时清空车道车辆需要的操作时间。

3.8

潮汐车道tidalflowlane

在道路路段,根据交通流需求可改变车辆行驶方向的车道。

3.9

机械化布设潮汐车道mechanisticoperatingtidalflowlane

利用机械化设施布设隔离墩的潮汐车道控制模式。

3.10

自动护栏潮汐车道automaticguardrailtidalflowlane

利用自动护栏控制潮汐车道运行状态的控制模式。

3.11

信号灯控潮汐车道signalcontrolledtidalflowlane

利用信号灯控制潮汐车道运行状态的控制模式。

3.12

借道左转车道variableleft-turnlane

将信号交叉口出口道内侧的一条或多条车道在既定信号相位中作为进口道的左转车道的交通组织

模式。

3.13

可变导向车道variableapproachlane

在平面交叉口,根据交通流需求可改变车辆前进方向的导向车道。

3.14

移位左转交叉口displacedleft-turnintersection

在交叉口上游一定距离处把每个进口的左转车流转移到对向直行车流出口道最外侧的一种交通组

织模式。

3.15

反转通行交叉口crossover-basedintersection

在交叉口对交通运行组织方向进行反转的一种非传统设计交叉口。

3.16

交叉口待行区waitingareas

设置在交叉口进口道斑马线前的停车等待区域,使用白色虚线边框标识。

2

DB4403/T105—2020

3.17

路口导向线interactionguideline

引导车辆在路口行驶方向的车道标线,用来指示车辆在路口驶入段应按所指方向行驶。

3.18

多乘员车道highoccupancyvehiclelane

表示该车行道为有多个乘车人的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未载乘客或乘客数未达规定的车辆不得入内

行驶。

3.19

进口道分车道行驶individuallanessignalcontrol

对交叉口进口道每一条车道进行独立的信号控制的组织模式。

3.20

交替通行zipperpassing

指两股车道合流成一股车道时,两股车道上的车辆交替通行的交通组织模式。

4通用要求

4.1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及设施设置必须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2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及设施设置必须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

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3难以通过常规的交通改善手段来提升通行能力。

4.4新型交通组织模式及设施设置应以流量调查和流量预测为基础。

4.5交通信号机设备必须能够满足设置新型交通组织模式信号控制的要求。

4.6设置新型交通组织模式的路口或路段宜配套设置电子警察等监控设施,规范通行规则及驾驶行为。

4.7新型交通组织模式标志牌、标线及其他相关材料与工艺要求的相关信息参见附录A。

4.8新型交通组织模式设置服务水平划分的相关信息参见附录B。

5潮汐车道

5.1一般要求

5.1.1潮汐车道应设置在交通特征基本稳定,时段性、方向性不均衡的交叉口或路段。

5.1.2潮汐车道宜设置在拥堵时段运行车速小于30km/h的主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或拥堵时段车速至少

降低至道路设计时速50%以下的其他等级道路上。

5.1.3潮汐车道可作为永久性设施(高峰时段,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和临时性设施(灾害转移,施工

建设区)。

5.1.4潮汐车道在交叉口处应结合进出口车道设置,合理设计车道导向方向,并用可变标志明确指示。

5.1.5与潮汐车道相交的横向道路上,应设置警告标志,告知驾驶人注意潮汐车道。

5.1.6潮汐车道应配套设置相应的标志和标线、车道信号灯。潮汐车道运行期间,所有交通管理设施表

达的交通信息应保持一致,并能明确告知潮汐车道的通行方向。

5.1.7潮汐车道应保持“任一方向通行时间”不少于30min。

3

DB4403/T105—2020

5.2潮汐车道设置

5.2.1设置潮汐车道的交通特征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a)流量重方向路段交通服务水平达到F级;

b)在流量重方向道路获取新的潮汐道路容量的同时,轻方向路段交通服务水平仍可处于E级以上;

c)方向分配满足65%以上可设置潮汐车道,其中65%-75%为有条件设置潮汐车道,75%以上为最佳

设置比例,见表1;

表1潮汐车道交通流量条件

方向分配是否满足设置条件

75%以上可设置

65%-75%有条件设置

65%以下不宜设置

d)道路下游具备潮汐交通流合流的承载能力,潮汐车道运行后,下游路段/交叉口的服务水平应

仍处于E级以上;

e)潮汐车道上下游进出口位置设置应科学合理,保证交通流平衡和交通协调。

5.2.2潮汐车道宜设置在满足设置潮汐车道交通特征的高峰时段。

5.2.3不宜设置潮汐车道的情况:

a)每公里沿线进出口超过2个,且难以控制车辆横穿道路行驶的路段;

b)下游疏散能力不足;

c)路中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路段;

d)机动车车道数双向少于3车道或流量较大的主干路双向车道数少于5条。

5.2.4高、快速路潮汐车道不宜提供大型车辆使用。

5.2.5机械化布设潮汐车道不宜在主干道以下等级道路使用。

5.2.6潮汐车道的隔离设施:

a)潮汐车道路段道路设计时速≥80km/h时,应采用机械化布设潮汐车道,设置防护设施,隔离

对向车流;

b)潮汐车道路段道路设计时速<80km/h且>60km/h时,宜采用机械化布设或自动化护栏式潮汐

车道,设置防护设施,隔离对向车流;

c)潮汐车道路段道路设计时速≤60km/h时,宜采用自动化护栏式或灯控式潮汐车道,设置防护

设施,隔离对向车流。

5.2.7标准路段的潮汐车道宽度应满足如下条件:

a)潮汐车道路段道路设计时速>60km/h时,大型车潮汐车道宽度宜为3.75m,小型车潮汐车道宜

为3.5m;

b)潮汐车道路段道路设计时速≤60km/h时,大型车潮汐车道宽度宜为3.5m,小型车潮汐车道宜

为3.25m。

5.2.8道路断面难以满足上述要求的,潮汐车道宽度可适当收窄,但仍应满足如下条件:

a)信号灯控潮汐车道大型车潮汐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25m,小型车潮汐车道宽度不应小于2.8m;

b)机械化布设潮汐车道大型车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3.5m,小型车潮汐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3m。

5.3潮汐车道设施设计要求

5.3.1潮汐车道标志设计要求

5.3.1.1潮汐车道标志主要用于提示潮汐车道通行规则和限制部分转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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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注意潮汐车道警告标志,分为注意前方潮汐车道标志和注意横向潮汐车道标志,见图1。

单位为厘米

图1注意潮汐车道警告标志

5.3.1.3高、快速路潮汐车道设计要求:

a)高、快速路潮汐车道应设置指路标志。指路标志包括前方潮汐车道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潮汐

车道开放时间提示标志和潮汐车道起、终点指路标志,见图2;

单位为厘米

图2高、快速路潮汐车道指路标志

b)对向借道型高、快速路潮汐车道必须设置分级预警预告标志;

c)高、快速路潮汐车道出入口处宜设置电子潮汐车道指示标志,指示标志中的动态信息可使用可

变电子箭头或文字,见图3;

单位为厘米

图3高、快速路潮汐车道指示标志

d)高、快速路潮汐车道必须设置预警标志和指示标志,并清晰告知潮汐车道运行时间段及运行方

向。高、快速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见图4、图5、图6;

e)高、快速路潮汐车道物理隔离防撞性能低于当前道路路中隔离等级标准时,潮汐车道运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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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照高、快速公路占道施工疏解标准进行限速调整,并在路段设置动态可变指示、限速标志、

减速标线;

图4高、快速公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上游)

图5高、快速公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中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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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高、快速公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下游)

f)高、快速路潮汐车道整体交换段长度不应小于140m,中央分隔带端头开口不应小于70m。并在

开口端头处应设置防撞砂桶等防护设施,交换段标线应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配合使用。交换段

标线尺寸见图7;

图7高、快速路潮汐车道交换段示例

g)高、快速路设计车速为60km/h时,潮汐车道出入口与既有道路分合流出入口安全间距应不小

于760m;设计车速为80km/h时,安全间距应不小于1020m;设计车速为100km/h时,安全间

距应不小于1270m。

5.3.1.4主、次干路潮汐车道设计要求:

a)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潮汐车道应在潮汐车道入口处设置指示标志,需包含所有车道的行驶规

则。主干路、次干路潮汐车道指示标志分别见图8、图9;

b)潮汐车道电子指示标志中指示信号箭头应为白色,电子箭头应与其他非电子箭头尺寸相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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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厘米

图8主干路潮汐车道指示标志

单位为厘米

图9次干路潮汐车道指示标志

c)主、次干路潮汐车道起点应设置警示标志、指示标志和辅助标志,见图10、图11、图12。警

示标志、指示标志应明确指示潮汐车道位置,辅助标志应清晰告知潮汐车道运行时间段及运行

方向。道路路段两端相交道路应同时设置注意前方潮汐车道和注意横向道路潮汐车道标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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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主干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一)

图11主干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二)

图12次干路潮汐车道标志设置布局

5.3.2潮汐车道标线设计要求

5.3.2.1以两条黄色虚线并列组成的双黄虚线作为其指示标线,指示潮汐车道的位置。

5.3.2.2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线段与间隔比例应与同一路段的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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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线之间的间隔一般在10~15cm之间。在确保车行道宽度条件下,两条线之间的间隔可适当调整。潮汐

车道标线见图13。

单位为厘米

图13潮汐车道标线示意图

5.3.3潮汐车道隔离控制设施设计要求

5.3.3.1潮汐车道路段隔离包括灯控隔离和物理隔离两种方式,物理隔离分为隔离护栏组合体和自动护

栏。

5.3.3.2灯控隔离设施设计要求应满足:

a)应使用相应的可变标志、车道行车方向信号控制设施配合实现车道行车方向随时间变化的功能,

见图14;

b)潮汐车道路段应设置可变信息标志,双面显示车道使用情况,防止对向车辆误入;

c)信号灯间隔根据道路等级确定,主干路宜按100m、次干路以下宜按50m均匀布设,主干路不

足100m,次干路不足50m可仅在上下游交叉口布设,路段中出入口应单独增设信号灯控设施。

a)正向通行阶段b)逆向通行阶段

图14潮汐车道灯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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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物理隔离设施设计要求:

a)高、快速路潮汐车道和长连续流的主干道潮汐车道应使用首尾铰接而成的隔离护栏组合体进行

物理隔离,隔离护栏单体外形尺寸宜为50cm×35cm×50cm,可根据实际调整,见图15;

单位为厘米

图15隔离护栏组合体示意

b)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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