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278-2015 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
DB22/T 2278-2015 DB22/T 2278-2015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oil Removal and Excav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during Construc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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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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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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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80
B1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278—2015
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ntopsoilstrippingincultivatedlandoccupiedby
constructionprojects
2015-02-01发布2015-03-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2278—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森、周岩、朱喜君、张玉广、张大军、颜鹏飞、王常宇、郭聃、杨靖民、关
松、李继东、张婷婷、姚伟、刘金国、谷伟。
I
DB22/T2278—2015
引言
为保护吉林省耕地土壤资源,规范建设占用耕地优质土壤的剥离技术,提高表土剥离工作的科学性,
更好地实施表土剥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制定本标准。
表土剥离(Topsoilstripping)是以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为主的土壤剥离的简称,但剥离活动
不仅仅限于耕地耕作层,只要涉及到适合耕种的土壤,都应进行剥离;剥离出的表土也不仅仅限于耕地
复垦等土地整治,土壤改良、绿化、育苗基质等均可使用。
II
DB22/T2278—2015
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总则、表土剥离区和表土储存区的土壤调查评价、表土剥离
方案编制、表土剥离、表土储存保育、表土运输等环节的技术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类项目占用耕地、临时用地、土地整治等工作中涉及的耕地表土剥离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LY/T1229-1999森林土壤水解性氮的测定
NY/T148-1990石灰性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
NY/T889-2004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1121.1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1121.2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1121.3土壤检测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
NY/T1121.4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1121.7土壤检测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NY/T1634-2008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TD/T1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TD/T1031.1-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
TD/T1038-2013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TD/T1039土地整治工程量计算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50433-2008和NY/T1634-2008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
重复列出GB50433-2008和NY/T1634-2008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建设类项目constructiveengineeringprojects
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间基本没有开挖、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公路、铁
路、机场、水工程、港口、码头、水电站、核电站、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城镇新区等开
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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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建设占用耕地cultivatedlandoccupiedbyconstructionprojects
建设类项目需要占用的耕地。
3.3
土壤soil
覆盖于地球陆地表面,具有肥力特征的,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表层。
3.4
表土topsoil
适合于耕种的表土层土壤。
3.5
表土层surfacesoillayer/topsoillayer
位于土壤剖面的上层,厚度一般在20cm~40cm,深厚的可达50cm以上,包括耕作层(见3.5.1)、
亚表层(见3.5.2)及以下的黑土层。
3.5.1
耕作层plowlayer
位于表土层剖面的上部,经过耕种熟化厚度为15cm~30cm的表土层。
3.5.2
亚表层subsoillayer
耕作层以下的土壤,位于土壤剖面的20cm~40cm,也称为“亚耕层”。
3.6
表土剥离topsoilstripping
对采取机械或人工措施,将适合耕种的表土层或腐殖质层土壤挖掘剥离出来的过程。
注:广义的表土剥离,不仅仅限于耕地,也包括建设占用的其他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只要涉及到“适合耕种的土壤”
就应考虑剥离;其剥离层次也不限于耕作层,而是视土壤肥沃程度而定,一般包括整个表土层(即耕作层、亚
表层)或更厚。
3.7
表土剥离区topsoilstrippingarea
在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土地整治等活动中需要进行表土剥离的区域。
3.8
表土储存topsoilstoring
对已经剥离的、暂时没有被利用的表土在固定地点进行堆放、储存的活动。
3.9
表土保育topsoilconservation
对已经剥离的、较长时间不能被利用的表土进行水土保持和培肥熟化的活动。
3.10
表土储存区topsoilstoringarea
临时堆放或较长时间储存表土的区域。
3.11
表土运输topsoiltransporting
将剥离表土从剥离区运送至储存区或利用区的活动。
3.12
表土剥离验收acceptancefortopsoilstripping
对表土的剥离、运输、储存及表土进行数量和质量评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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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土壤质量soilquality
土壤提供植物养分和生产生物物质的土壤肥力质量,容纳、吸收、净化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以
及维护保障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土壤健康质量的总和。
3.14
耕地地力cultivatedlandproductivity
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本身特性、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3.15
耕地质量cultivatedlandquality
耕地满足作物生长和清洁生产的程度,包括耕地地力和耕地环境质量两方面。本标准所指耕地环境,
界定在土壤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与灌溉水质量等方面。
4总则
4.1剥离原则
4.1.1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中部黑土地,应进行表土剥离,做到“应剥尽剥、应用尽用”。
4.1.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结合当地建设占用情况和土壤质量,结合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吉林省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开
展。将表土剥离与表土利用做好时间、空间衔接,科学编制表土剥离方案、合理安排表土剥离、储运等
环节,以“即剥即用、就近利用”为宜。
4.1.3严格验收
在表土剥离工作完成后,或表土剥离阶段工作完成后,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4.2工作程序
表土剥离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剥离区、储存区的场地土壤调查评价;
b)编制表土剥离方案;
c)进行表土剥离、运输、储存等工程施工;
d)项目验收与评价;
e)一般程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表土剥离区和储存区的调查评价
5.1剥离区
5.1.1调查原则
应按照表土剥离对土壤质量、土层厚度、剥离条件的要求,确定剥离区的面积、剥离厚度等相关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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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调查内容
应按照NY/T1634-2008中与土壤本身特性有关的内容选择调查指标。主要包括野外调查项目和室内
化验项目。此外还要增加土地利用情况、耕地或农用地等别、近3年作物平均产量等。
5.1.3调查方法
在开展土壤调查时,按如下步骤进行:
a)土壤采样点的选择。样点要具有代表性,一般土壤剖面点按地块或土壤类型选定;耕层土壤理
化性质分析样点用网格法确定。土壤样品采集处理方法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执行;
注: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耕地质量等级等因素,样点分布在空间上应均匀,并覆盖不同的地貌单
元。在土壤类型及地形条件复杂的区域,以及在工矿企业及城镇周边等土壤易受污染的区域,应加大取样点密
度。
b)采样点编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而定,具有唯一性;
c)调查。应按照采样点的编号顺序开展,填写土壤调查表,参见附录C;
d)土壤质量分析,测定方法应按照附录D的规定执行。
5.1.4结果评价
依据土壤调查、测定的内容和结果,开展剥离区的土壤质量评价。剥离区土壤达到以下标准应进行
剥离:
a)表土层厚度大于20cm,土壤资源紧缺地区可放宽到大于10cm(依据专家论证结果);
b)土壤质地以壤土为主,表土层质地为砂质壤土至砂质黏土;或土壤中物理砂粒含量小于60%,
物理黏粒含量小于30%;
c)土壤pH应在5.0~9.0之间;电导率不大于2dS.m-1;
d)土壤有机质含量应大于10g.kg-1;
e)根据NY/T1634-2008选择土壤环境状况质量指标(铅、镉、汞、砷、铬、铜、六六六、滴滴
涕等),应符合GB15618-2008规定的II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当上述土壤评价指标不满足规定值时,不应剥离或剥离后应提出表土改良培肥措施。
5.2储存区
5.2.1调查原则
依据表土储存的要求,给出某一场地是否可以进行表土储存的情况与结论。
5.2.2调查内容
应按照GB50433-2008中与表土堆放场地有关的内容,具体包括:储存区位置、拐点坐标、面积、
地形、坡度、径流、排水、污染源及地表被污染情况等。
5.2.3调查方法
应按照GB50433-2008中5.4.1和5.4.3的要求,对储存区及周边自然环境、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
状进行调查和描述,利用地形图和现场测量数据,确定合适的储存区位置,形成相应图件。
5.2.4结果评价
依据现场调查、测量结果,开展储存区评价。达到以下标准可以作为剥离表土的储存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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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278—2015
a)距剥离区相对较近,面积可满足土方要求,地形坡度小于2度,排水良好,不会产生积水或水
土流失或经水保措施处理后可以避免。
b)附近没有污染源,地表没有被污染。
6表土剥离方案编制
6.1根据剥离区和储存区的土壤调查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的基本信息情况,编制用于指导土壤的剥
离、运输、存储、验收等工作方案。
6.2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土壤调查评价、表土剥离、表土储存保育、表土运输、
剥离表土验收、投资估算、实施计划、保障措施、附件材料等。方案编制的章节安排及内容说明应符合
附录E的规定,编排格式参见附录F。
7表土剥离
7.1剥离区范围
7.1.1根据土壤调查评价结果和表土剥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确定剥离区的位置、拐点
坐标、面积,形成相应的图件。
7.1.2表土厚度大于20cm,应进行表土剥离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41/ 155-2000 辣椒品种 豫椒3号 2000-12-07
- DB41/T 152.1-2000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第一部分: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条件 2000-12-07
- DB41/ 154-2000 辣椒品种 豫椒2号 2000-12-07
- DB41/T 150-2000 大约克猪 2000-12-07
- DB41/T 152.3-2000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第三部分:瓜类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2000-12-07
- DB41/T 152.4-2000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第四部分:茄果类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2000-12-07
- DB41/ 153-2000 辣椒品种 豫椒1号 2000-12-07
- DB41/T 152.5-2000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第五部分:豆类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2000-12-07
- DB41/T 152.2-2000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第二部分:叶菜类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2000-12-07
- DB41/ 156-2000 白菜品种 豫白菜3号 200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