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806-2018 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规范
DB13/T 2806-2018 Report Writing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Status Evaluation of Non-coal Mining Site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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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8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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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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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4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H09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806—2018
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规范
Compilationstandardofnoncoalminesafetyassessmentreport
2018-08-10发布2018-09-1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806—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概述...............................................................................2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3
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12
7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19
8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5
9报告格式..........................................................................29
附录A(资料性附录)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常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30
附录B(规范性附录)安全现状评价获取资料............................................33
附录C(规范性附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格式............................................35
参考文献.............................................................................39
I
DB13/T280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洁源安评环保
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耀、陈国青、杨庆元、严宏浩、王保仓、韩建波、李强、贾晓君、燕全
宁、杨江、张鹏、魏诚、刘顺。
II
DB13/T2806—2018
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写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非煤矿山(包括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金属非
金属矿山尾矿库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或其独立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AQ8001安全评价通则
DB13/T225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DB13/T2260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3术语和定义
AQ8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现状评价safetyassessmentinoperation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业园区内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
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
活动。
[AQ8001-2007,定义3.4]
3.2
非煤矿山noncoalmine
开采金属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
除外)的矿山。
3.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s
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
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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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423-2006,定义3.2]
3.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metalandnonmetalopencastmines
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
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GB16423-2006,定义3.1]
3.5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tailingspond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3.6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oilandgasexploitationonland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
等。
4概述
4.1安全现状评价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对评价项目生产安全现状做出客
观评价,对生产运行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以提高评价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安全
管理水平,并为政府部门实施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4.2安全现状评价依据
安全现状评价依据如下: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见附录A);
b)评价项目设计及变更资料,生产运行及安全管理资料(见附录B);
c)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或合同书;
d)安全现状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
4.3安全现状评价程序
4.3.1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
法,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
4.3.2评价机构应及时将评价项目存在的不符合项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不符合项的整改
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评价机构。
4.4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总体要求
4.4.1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现状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可同时采用
图表和照片,图表和照片应具有代表性,以使评价过程和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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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符合性评价的相关数据、资料(企业提供的原始数据资料、证明材料、法定的检测检验报告)
和定量计算过程、数据表格、平面图、流程图、控制图等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文件等可编入附件。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5.1前言中应阐述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目的。简述评价项目历史沿革、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开
采规模、开采方式和采矿方法等基本情况,评价项目委托方、评价人员专业结构及评价工作过程等。
5.2评价范围与依据
5.2.1评价范围
5.2.1.1描述评价项目名称,根据项目开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评价对象和
评价范围。
5.2.1.2评价范围主要是评价对象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
5.2.2评价依据
5.2.2.1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列出地下矿山安全现状评价应遵循的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b)每个层次内按发布时间顺序列出,列出的法律法规应为最新版本,并标注其文号及实施日期,
要有针对性和完整性,要有序排列。
5.2.2.2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应包括下列内容:
c)列出地下矿山安全现状评价应遵循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
d)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顺序排列,每个层次内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出。列出
的标准规范应为最新版本,并为现行有效;
e)所列标准应与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相关,在报告中没有引用到的标准规范不列入。
5.2.2.3技术资料
列出地下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a)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变更设计;
b)相关安全评价报告;
c)地质勘察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d)相关专题研究(试验)报告;
e)现状实测图纸等。
5.2.2.4其他评价依据
列出地下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所依据的其他有关资料,如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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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评价项目概况
5.3.1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
b)评价对象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周边环境等。
5.3.2自然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区域地形地貌;
b)区域气候(包括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深度、最高洪水位或山洪特征);
c)地震烈度。
5.3.3地质概况
地址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矿区地质概况:矿床在区域地质单元中的构造位置、矿区主要地层、构造、岩浆岩体及影响
开采技术条件的风化、蚀变特征、矿床成因类型等;
b)矿床地质特征:矿体形态、规模、埋藏条件及矿石性质、矿体围岩等;
c)水文地质概况:矿区水文地质类型、条件及其特征,矿坑涌水量等;
d)工程地质概况:矿区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特征、工程地质特征及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
程度、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等。
5.3.4安全生产现状
5.3.4.1开采范围、生产规模及工作制度
开采范围、生产规模及工作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a)开采方式、开采范围、中段布置及开采顺序。联合开采时,论述露天、地下的界限和相互关
系等;
b)地质储量及范围、矿山开采储量、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产品方案、工作制度等。
5.3.4.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包括下列内容:
a)矿区区域概况、厂址、工程组成、总体布置;
b)矿区工业场地和总平面布置;
c)矿山内外部运输与矿区道路等。
5.3.4.3开拓系统
开拓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开拓方式;
b)主要开拓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支护和装备;
c)中段高度和标高等。
5.3.4.4采矿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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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公益包括下列内容:
a)采用的采矿方法、回采顺序、矿块构成要素、采准切割、矿房及矿柱回采、采空区处理等;
b)对于采用充填采矿方法的矿山,应简述充填材料、充填料制备及输送、充填供排水和排泥、
充填系统计量和控制等。
5.3.4.5提升运输系统
提升运输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矿石、废石、人员、材料、设备的提升、运输方式;
b)提升、运输系统设备设施等。
5.3.4.6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通风方式、风量和风压、风流风量控制措施;
b)主要通风和局部通风的设备设施;
c)空气预热和制冷降温。
5.3.4.7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
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矿井涌水量、排水方式与系统;
b)水仓容积、水仓和水泵房的布置;
c)排水设备、突水预防等。
5.3.4.8井下供水及消防系统
井下供水及消防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供水系统及井下消防供水系统;
b)消防器材配置、火灾信号设置和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防灭火工程技术措施等。
5.3.4.9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用电负荷、电源及供电系统、变(配)电所、输电线路等;
b)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过电压保护及接地措施、电气照明等。
5.3.4.10排土场
排土场包括下列内容:
a)矿山出坑岩石量、排土场位置、排土方式和作业过程;
b)排土场堆置要素、排土场运输方式及线路布置;
c)排土场防洪排水设施和主要设备等。
5.3.4.11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下列内容:
a)监测监控系统;
b)人员定位系统;
c)紧急避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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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压风自救系统;
e)供水施救系统;
f)通信联络系统。
5.3.4.12个人安全防护:矿山工作人员配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5.3.4.13安全标志:企业生产地点设置的安全标志。
5.3.5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管理现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b)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c)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d)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e)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f)安全投入及使用;
g)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h)特种设备清单及检测检验情况;
i)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
j)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k)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l)现场管理及生产安全检查。
5.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5.4.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5.4.1.1根据矿山地质资料、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等,对评价对象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辨识,确定主要存在场所或部位,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予以分
析。
5.4.1.2重点辨识与分析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爆破、火药爆炸、高处坠落和火灾等危险、有
害因素。
5.4.2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
按照DB13/T2259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5.5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
5.5.1评价单元划分
5.5.1.1简述划分评价单元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单元划分原则确定评价单元。
5.5.1.2地下矿山一般宜根据生产系统和工艺过程划分为总平面布置、开拓、采掘、提升和运输、井
下防治水与排水、通风、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排土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个人安全防护、
安全标志和安全管理等单元。
5.5.1.3评价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适合本项目的评价单元。
5.5.2评价方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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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1简述评价方法选择的依据和原则,根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方法选择原则确定评价方法,并
分别介绍所选用的评价方法。
5.5.2.2评价方法一般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结合现场实际检查、设备运转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检测检验、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检查
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5.2.3对于每项设施,《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了具体的参数要求,以《安全设施设计》中相关参
数作为检查依据评价其符合性;如果没有提出具体的参数要求,则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作
为检查依据来评价其符合性。
5.6符合性评价
5.6.1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矿床开采的保护与监测措施;
b)为保证地下开采和工业场地的安全而进行的河流改道、河床加固(含导流堤、明沟、隧洞、
桥涵等)、地表截排水(截水沟、排洪沟、防洪堤)工程;
c)降雨和地表水观测点设置及地表变形和塌陷等监测、对工业场地边坡、护坡和安全加固措施;
d)井(硐)口工业场地的各建筑物(重点是对井口安全有影响的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耐火
等级、防火距离、厂区内消防通道等。
5.6.2开拓系统
开拓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通往地表的安全出口、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规格;
b)破碎站、装矿皮带道和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规格;
c)用于安全出口的设施;
d)动力油储存硐室的独立回风道、硐室口防火门和栅栏门以及硐室内防静电措施和防爆照明设
施;维修硐室的硐口的栅栏门设置;变配电硐室防水门、防火门、栅栏门和出口;
e)当井下不设动力油储存硐室时,井下动力油的配送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f)井筒、巷道、硐室等支护型式;
g)境界矿柱、井筒保安矿柱、中段(分段)保安矿柱;
h)有自燃发火倾向区域的防火隔离设施。
5.6.3采掘系统
采掘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采场支护、采场安全出口;
b)凿岩、装药、爆破、通风和出矿等采场生产作业活动所采取安全措施;
c)自动化作业采区安全门设置、采空区及其他危险区域处理方式;
d)人行天井的梯子间、防护网、隔离栅栏设置、井口防护设施设置、废弃天井井口处理措施,
矿石、废石溜井井口的安全车挡格筛设置;
e)当矿石具有放射性时,开采时采取的防护措施;
f)井下爆破器材库位置、贮存量及独立回风道;
g)充填管路减压、排气、压力监测、充填搅拌站内及井下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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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充填系统事故池、采场充填挡墙、充填站内及井下充填系统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包
括物料输送机和其他相关设备、砂浆池、砂仓等)。
5.6.4提升和运输系统
5.6.4.1竖井提升
竖井提升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箕斗井提升:包括提升装置、罐道、提升容器、钢丝绳、视频监控、尾绳保护设施、防过卷
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井口、卸载站、装载站的安全护栏以及提升机房内盖板、梯
子和安全护栏;
b)罐笼井提升:包括提升装置、罐道、提升容器、钢丝绳、视频监控、井口门禁系统、井筒内
梯子间、提升容器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井口和各中段马头门的摇台或者其
他承接装置、安全门、安全护栏、阻车器设置,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以及多绳
摩擦提升的尾绳保护设施;
c)混合井提升:包括提升装置、罐道、提升容器、钢丝绳、视频监控、井口门禁系统、井筒的
梯子间、提升容器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卸载站、装载站安全护栏,井口和
各中段马头门的摇台或者其他承接装置、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提升机房内盖板、梯
子和安全护栏以及多绳摩擦提升的尾绳保护设施;
d)电梯井提升:包括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梯子间及安全护栏、电梯和梯子间进口
的安全防护网。
5.6.4.2斜井提升
提升容器、钢丝绳、提升系统连锁控制、视频监控、斜井内轨道防滑措施、防跑车装置、躲避硐
室、人行道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井下甩车道和吊桥、梯子和扶手、井口安全门、阻车器、安
全护栏、挡车设施和门禁系统以及提升机房内的安全护栏和梯子。
5.6.4.3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带式输送机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
b)带式输送机的安全护罩、安全护栏、梯子、扶手。
5.6.4.4斜坡道和无轨运输
斜坡道和无轨运输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运行车辆、车载灭火器配备以及人行道宽度、躲避硐室、缓坡段和错车道、交通信号系统、
斜坡道口门禁系统;
b)无轨作业中段(分段)的主要运行车辆、人行道或躲避硐室、水沟及盖板、卸载硐室的安全
车挡和护栏及门禁系统。
5.6.4.5有轨运输
有轨运输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运输设备、人行道、水沟、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躲避硐室;
b)装载站和卸载站的安全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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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6主溜井及破碎系统(含箕斗装矿系统)
主溜井及破碎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破碎站设备与上部主溜井料位和下部成品矿仓料位的连锁控制、给矿皮带机与提升系统和成
品矿仓的料位连锁控制;
b)主溜井井口安全护栏、安全标志、主溜井底部安全设施、主溜井安全检查、料位检测与报警
设施、大块破碎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破碎设备运动部件周边的安全护栏等。
5.6.5井下防治水与排水
井下防治水与排水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
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
b)露天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
底回填等);
c)水泵、排水管路及排水系统控制系统、防水门、涌水量监测设施、探放水设备、降雨量观测
站、救生设施、水泵房及变电所内盖板、安全护栏等。
5.6.6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通风井巷、通风机、通风构筑物、空气预热与制冷降温;
b)通风井巷内的风量、风速、检测及报警设施、风井井口和马头门处的安全护栏、风机进风口
的安全护栏和防护网。
5.6.7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供电电源、供电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高(低)压供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井下供配
电系统的各级配电电压等级、井下照明设施、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地面建筑
物防雷设施、避灾硐室应急供电设施及等电位联接设施、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变配电硐室
应急照明设施;
b)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井下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
引网络安全措施、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安全措施、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安全措
施、井下各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继电保护装置、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保
护接地。
5.6.8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
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供水水池、供水设备和供水管道;
b)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器材、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
5.6.9排土场(废石场)
排土场(废石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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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土场安全平台、阶段高度、运输道路缓坡段;
b)排土场底部排渗设施、排土场监测、截水沟、排水沟、排水隧洞、截洪坝、照明及拦挡设施。
5.6.10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毒有害气体监(检)测、通风系统监测、视频监控、地压监测、系统维护与管理;
b)人员定位系统硬件、软件、系统维护与管理;
c)自救器与逃生用矿灯、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外部标识、标志、管缆及设备接入、避
灾硐室进出口隔离门、避灾硐室对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能力、避灾硐室内配备的检测报警装置
与备用电源、避灾硐室内配备的生存设施、避灾硐室支护;
d)压风自救设备、出口风压、风量、日常检查与维护;
e)供水施救设备、出口水压、水量、日常检查与维护;
f)有线通信联络硬件、有线通信联络功能、有线通信联络线缆敷设、无线通信联络系统、维护
与管理。
5.6.11个人安全防护:矿山工作人员配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用品的发放、防护用品的
佩戴)。
5.6.12安全标志:矿山生产地点设置的安全标志。
5.6.13安全管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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