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594-2019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运营与评估指南
DB51/T 2594-2019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peration, and evaluation of rural e-commerce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电子商务协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百宝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神杨大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易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数化勍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徐晔、明小波、李忠俊、刘尧、邱俊、杨虎、倪正霞、米思吉、周海波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20
A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2594—2019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运营
与评估指南
2019-08-22发布2019-09-01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T2594—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企业基本要素......................................................................2
5建设与运营........................................................................3
6评估指标体系......................................................................9
参考文献............................................................................12
I
DB51/T259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电子商务协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百宝创意科技有
限公司、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神杨大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易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都数化勍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晔、明小波、李忠俊、刘尧、邱俊、杨虎、倪正霞、米思吉、周海波。
II
DB51/T2594—2019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运营与评估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建设与运营及
评估指标体系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为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考察
评估提供指导和参考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311-2018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要求
DB51/T2396-2017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631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36311-2018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电子商务
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
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含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实现网
上接洽、签约、支付等关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等。
[GB/T36311-2018,定义2.1]
3.2
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GB/T36311-2018,定义2.9]
3.3
农村电子商务
围绕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日常生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从事涉农领域的生产经营主
体提供通过具有网上购销、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一系列农产品或服务交易的
过程。
1
DB51/T2594—2019
3.4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由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
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等六个方面构成的农村电子商
务公共服务体系。
3.5
农村电子商务企业
利用互联网直接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或提供相关服务,独立核算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4企业基本要素
4.1概述
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可从企业资质、行业资历、企业规模、企业运营状况、企业
信用与荣誉、企业管理体系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
4.2企业资质
企业资质指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服务所需具备的资质条件,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应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企业应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并列出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
3)企业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应与营业执照记录相符;
b)涉及特定的有许可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应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
内,如ICP资质。
4.3行业资历
行业资历指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运营服务所需具备的行业资历条件,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经营年限: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日期;
b)历史业绩:已开展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的情况,包括履约时间、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金额、
验收结论等。
4.4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指劳动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等生产经营要素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里集中的程度,考察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注册资本: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本金额;
b)人员规模:企业从业人员数;
c)营业收入:企业年营业收入;
d)资产总额:企业资产负载表的资产总计项。
注:人员规模、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参考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定义,综合考虑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特色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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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企业运营状况
企业运营状况指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当前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年交易状况:企业年实现交易(或撮合交易)总额;
b)年带动或新增就业人数状况:企业每年带动或新增就业人数;
c)企业运营范围状况:企业可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资源整合、创新设计、供应链管理、数字营
销、运营规划、团队育成、物流运筹等第三方综合解决方案及配套服务;
d)运营规划状况:企业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服务计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
e)服务规范完善状况:企业已制定交易规则与服务规范,在线商务信息真实稳定且能及时更新;
f)平台运作能力状况:企业能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的实时报价、在线支付工具或第三方支付;
平台能实现盈利且发展前景良好;
g)企业物流服务状况:企业能自建物流运作体系为客户提供物流配套服务或委托物流配送服务;
h)企业客户服务状况:企业能自建客户服务中心或外包客户服务中心;
i)企业统计工作状况:企业每年向政府及行业申报统计报表的情况。
4.6企业信用与荣誉
企业信用与荣誉指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社会公认信用和名声以及取得的
社会认可的相关称号、资质和荣誉等,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信用:
1)应守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行为;
2)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3)未发生过商业诈骗和银行信誉受损等情况;
4)未发生过违约和债务拖欠等行为;
5)未发生过因企业原因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6)应依法照章纳税,且无不良纳税记录;
7)应具有对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保护措施;
8)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b)荣誉:
应提供所获荣誉的证明,如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授予的嘉许、奖状、荣誉或
关于其商业地位、良好口碑的认可等。
4.7企业管理体系
企业管理体系指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对运营服务的质量、社会和环境影响等采取负责任的管理行为,
以遵守法律和政府间契约,符合社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安全、技术及监管等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b)服务体系:应开展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并通过ISO20000认证和ISO27001认证;
c)质量管理:应通过并有效执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认证等;
d)健康与安全:应通过并有效执行相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OHSAS18001认证等;
e)环境保护:应通过并有效执行相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ISO14001认证等;
f)社会责任:应通过并有效执行相关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如SA8000认证等;
g)公益支持:可提供参与精准扶贫等公益活动的相关证明。
5建设与运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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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总体框架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包括六部分: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
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体系,如图1所示。
图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5.2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5.2.1建设内容
5.2.1.1一个固定的场地
应因地制宜,由当地政府利用现有资源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可统筹考虑物
流、培训、交流等需要,预留空间。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适应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要求的冷链设施,提
供低温环境下分拣、加工、包装、仓储等服务,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场地应交通便利,满足办
公接待需求。
5.2.1.2一个运营团队
应具备一定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配备专职运营人员。应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
务功能,还能根据当地实际提供特色增值服务内容。
5.2.1.3一个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
应设立一个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
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应在显著位置放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授权标识。
5.2.1.4一个线上服务平台系统
应具备以下四个功能模块:一是电子商务资讯,统计分析;二是服务内容展示;三是电子商务(远
程)培训;四是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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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2594—2019
5.2.1.5一套服务管理制度
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会员服务登记及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
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
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5.2.1.6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运营经费保障
应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列支专项资金保障运行。基础服务免费,
特色增值服务微利,体现公益性。
5.2.2运营规范
5.2.2.1决策支持
应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监督落实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电商基础数
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等提供支撑。
5.2.2.2电商主体发展及管理
应面向全县各市场主体,针对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有关企业和个人等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行需求挖掘和分析。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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