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215-1994 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 数字选择呼叫(DSC)设备性能要求

GB/T 15215-1994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digital selective calling (DSC) equipmen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215-199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4-08-08
实施日期
1995-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导航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温铁江、毛奇林、杨秉曦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2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UDC629.1.01&2

R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215—94

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

数字选择呼叫(DSC)设备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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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maritimedistressandsafetysystem

一Performancerequirementsfordigital

selectivecalling(DSC)equipment

I根据国家标准委2017年第1号公告转为推荐性标准I

1994-08-08发布1995-05-01实施

彖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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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

数字选择呼叫(DSC设备性能要求GB15215-94

Globalmaritimedistressandsafetysystem

—Performancerequirementsfordigital

selectivecalling(DSC)equipment

本标准参照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88年修正案第四章无线电通信和国际无

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建议493和54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选择呼叫(DSC)设备(以下简称DSC设备)的术语、性能要求和技术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MF、HF和VHF海上移动通信、公众通信业务要

求配备的DSC设备。

2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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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点图dotpattern

点图是交替的B-Y码序列位同步信号。B码是二进制数“0”,Y码是二进制数“1”。

2.2定相Pbasing

在系统进行通信过程中实现位同步和字同步的过程。

呼叫尝试callattempt

在一个较短时间(如几分钟)内在一个或多个频率上向同一电台发射一个或若干个呼叫序列。

3DSC设备的性能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DSC设备应能实现下列类别信号的呼叫:

遇险、紧急和安全;

b.船舶业务;

C.日常通信。

3-1.2A型DSC设备应符合第3.3条所规定的要求。

3-1.3B型DSC设备至少应提供:

a.遇险报警、遇险确认和遇险转播,遇险电文格式见附录A(补充件);

b.日常通信的呼叫与确认;

与半自动/自动业务有关的呼叫。

详细要求见附录B(补充件)。

3.1.4C型DSC设备作为VHF设备的附加设备用于仅给出船舶识别码的遇险报警,其要求见附录

C(补充件)。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8-08批准1995-05-01实施

GB15215-94

3-1.5DSC设备可以是独立设备也可以与无线电收/发信机组合在一起。

3.1.6独立的DSC设备的信号输入和输出应满足如下要求:

a.输入和输出为平衡方式,阻抗为600n,

b.输入和输出电平应在0士10dBm范围内调节,

输入和输出端口应能与外部无线电设备的音频端口相连接。

3.1.7DSC设备可备有打印接口。

3-1.8DSC设备可设置逻辑电平接口。

3.1.9DSC设备可设置船位数据接口。

3.1.10DSC设备应能连续工作。

3.1.11工作环境的要求

a.环境温度:一10〜+55C;

b.相对湿度:93%±3%(40士3°C)。

3.1.12DSC设备对电源的要求

使用单相交流电源时电压为220V+10%,频率应为50/60Hz士5%,使用直流电源时电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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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DSC设备的组成及功能要求

3.2.1DSC设备应包含编码和译码装置。

3.2.2DSC设备应具备产生DSC电文的必要装置如手动式输入地址、选择呼叫类型、类别和各种信

息的装置。

3.2-3DSC设备须备有对发送电文进行校验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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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DSC设备应具有字符显示装置并以简明语言显示发送和接收的下列信息:

a.格式区分符;

b.类别;

C.呼叫台的识别;

d.数字和字母类的信息

e.“结束符”的类型;

f.检测到的错误。

3.2-5DSC设备可通过手动方式输入船位和船位测定时间,也可通过自动方式输入这些信息。

3.2-6DSC设备发射遇险呼叫应易于操作,并具有防止误操作的功能。

3.2.7DSC设备发射遇险呼叫必须优先于其他任何操作。

3-2-8DSC设备应能贮存至少20篇遇险电文这些电文至少应能贮存到读出为止。

3.2.9DSC设备应能从船舶驾驶位置启动遇险报警。

3.2-10自识别数据应贮存于DSC设备内部,贮存的数据稳定可靠并应使操作人员难以改变这些数

据。

3.2-11DSC设备应保证在不发射信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本身的日常测试。

3.2-12DSC设备应配备专门的听觉和视觉报警装置用以报告收到了遇险或紧急呼叫或带有遇险类

别的呼叫。该听觉和视觉报警指示应只能由手动复位。

3-2-13DSC设备应配备遇险和紧急呼叫之外的其他呼叫的听觉和视觉报警装置。

4技术特性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DSC设备是用十单元检错码的同步系统十单元检错码见附录D(补充件)。十单元码的前七位

是信息位后三位是检验位用来表示前七位中B码的数目。本系统共采用了00至127共128个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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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215-94

代码。00至99是数据编码,100至127是功能指令编码。

4.1.2在呼叫序列中采用时间分集技术。除定相信号外每一个信号都用时扩方式发射两次。某一信

号在第一次(DX位置)发射后发射其他的4个信号接着第二次(RX位置)发射该信号。允许的时扩间

隔为:

a.在MF和HF信道:400ms;

在VHF信道:33%ms。

4.1.3信号的频移和调制速率

a.在MF和HF频移为士85Hz;调制方式为移频键控(FSK),中心频率为1700Hz,发射方式为

FIB或J2B;单音频率容限为士10Hz;调制速率为100Baud,

b.在VHF频移为±400Hz;调制方式为频率调制(相位调制);副载波为1700Hz;单音频率容限

为±10Hz;调制速率为1200Baud,调制系数为2.0±10%。

4.1.4较高频率对应于十单元检错码信号的B状态较低频率对应于该信号的Y状态。

4.1.5接收机的解码器应对接收到的信号给予最大限度的利用包括对校验符的利用。

4.1.6呼叫重复(见4.11条)应满足下列条件:

a.发射机编码器应能提供呼叫重复的发射该呼叫重复在一个呼叫的结束符与其后的呼叫的点

信号之间应无间隔,以保证位同步得以维持;

b.接收机解码器应对接收到的信号给予最大限度的利用包括对校验符的利用和迭加解码处理

结果的利用。

4-2呼叫序列的技术格式

点图1定相序列格式区分符地址类别1自识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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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文1电文2电文31电文4(仅遇险用)结束符校验符1

4-3点图和定相序列

4.3-1定相序列的用途是使接收机实现正确的位同步并确定呼叫序列内各信号的位置。

4.3-2定相序列是由在DX和RX位置上交替发射的特殊信号形成的。DX位置的定相信号代码是

125,共发射六次。

RX位置发射的定相信号代码依次是in、110、109、108、107、106、105、104。详见附录E(补充件)

表E1。

4.3-3实现下列三种情况的任一种都应认为定相成功:

a.成功地接收到DX位置的代码两个和RX位置的代码一个;

b.成功地接收到RX位置的代码两个和DX位置的代码一个,

C.接收到有效的RX位置的代码三个。

4.3.4点图能加快系统的位同步并允许船台在MF和HF频率上使用扫描装置。点图位于定相序列之

前。

a.在MF/HF,遇险呼叫、遇险确认、遇险转播、遇险转播确认以及对所有船舶的呼叫点图位数

应为200bit,其他呼叫应为20bit;

b.在VHF,所有呼叫的点图位数均为20bit。

4.4格式区分符

4.4.1格式区分符在DX和RX位置上各发射两次。

4-4.2在“遇险呼叫”和“全呼"时,接收机解码器应对格式区分符检测两次。其他呼叫只须对格式区分

符检测一次。

4.4.3格式区分符的信号名称及其类别代码详见附录E中表E2。

GB15215—94

4-5地址

4.5.1在“遇险呼叫”和“全呼”时没有地址。

4.5.2直接对某一船台或岸台呼叫或对有共同利益的一组电台的呼叫其地址由对应于电台的海上移

动业务识别码组成。

4.5-3对某海域内一组船舶的呼叫地址应由10位数字(5个代码)的墨卡托海图上一个矩形区域的

地理坐标组成船位信息的组•成见附录F(补充件)。

4-6类别

4.6.1“类别”用于规定呼叫序列的优先等级,见附录E表E3。

4.6.2“遇险呼叫”应由一个代码组成其优先等级已由格式区分符定义遇险呼叫不包含类别见

附录A图Alo

4.6.3对与安全有关的呼叫“类别”信息应为遇险、紧急或安全。

4.6.4对于其他呼叫“类别”信息一律为船舶业务或日常通信业务。

4.7自识别

自识别即指派给呼叫台的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

4-8电文

4-8-1对遇险呼叫电文包括电文1、电文2、电文3和电文4。

48.1.1电文1为“遇险性质”详见附录E表E4;

4.&1-2电文2为“遇险坐标”由10位数字组成用以指明遇险船舶的经纬度坐标位置;如果没有提

供遇险船位在“遇险性质”后应自动发射10个“9”。

4.8.1-3电文3为测定遇险船位的时间(UTC),由4位数字组成时、分各二位;如果没有提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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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自动发射四个“8”;

4.8.1-4电文4为遇险后的通信方式(电话或电传)为一个代码。由遇险台加以选择。

4.8.2“遇险转播”呼叫(包括岸到船的报警)、“遇险转播确认”和“遇险确认”电文格式见附录A的

图A2和图A3。对于遇险船舶识别不明的遇险转播“遇险船的识别”应以自动发射代码“126”五次代替。

4.&3其他类型的呼叫电文包括电文1、电文2或电文3。

4.&3-1电文1为“遥命令”由第一遥命令和第二遥命令组成见附录E表E6和表E7及附录G(补

充件);如果第一遥命令后面不需要第二遥命令则第二遥命令为“无信息”,即代码“126”。如果不需要遥

命令则将代码“126”发射两次。

4•&3.2电文2可以包含频率、信道或船位信息。

4.8.3.2.1当电文2包含两个频率信息单元时每一个信息单元由3个代码组成频率信息指岀所建

议的工作频率(在F1B/J2B方式采用已指配的频率)。低于30MHz的频率以100Hz的倍数表示。三个

代码表示6位数字。

4.&3.2.2当电文2包含两个信道信息单元时每一信息单元总是由六个数字(三个代码)组成。如第

一位数字为3,则其后五位数字为ITUMF/HF工作信道号码(单频或双频信道);如第一位数字是9,则

其后五位数字为VHF工作信道号码。

4.&3-2-3电文2的第一个信道或频率信息单元指出的是被呼叫台的接收信道(单频或成对的双频

的信道)或频率。第二个信道或频率信息单元指定被呼叫台的发射频率或信道号码;当呼叫台仅给出被

呼叫台的接收频率(对广播模式发射而言)或给出一个(成对的)双频信道时则第二频率信息单元应以

三个“126”字符代替。

4.&3.2.4当电文2无频率或信道信息单元时,则字符“126”应发射六次;对使用半自动/自动业务的

呼叫电文2仅含有一个信道或频率信息单元该单元为配对的工作信道号码。无第二信道或频率信息

单元代码“126”应发射三次。

4.&3-2.5电文2可以包含船位信息。此时电文2由重复两次的数“5”和代表船位的十位数字(五个代

GB15215—94

码)组成。如果本次呼叫是对一个要求船位的呼叫序列的应答,则电文2由十位数字(五个代码)及代码

“126”组成,其中十位数字是船位编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船位是有效船位跟在电文2后面的电文3

表示时间(UTC)。

4.8.3.3当船台DSC系统发射半自动/自动业务呼叫时电文3包含公共转接网络号码(例如电话号

码)。

4-8.4在MF和HF非遇险和安全频率上的测试呼叫,其呼叫序列中包含两项电文电文1和电文2。

4.&4.1电文1由第一遥命令代码T18”和第二遥命令代码“126”组成。

4.&4.2电文2由重复六次的代码“126”组成。

4.&4.3应有技术措施防止测试呼叫序列在VHF上发射。第一遥命令代码“118”仅用于测试呼叫序

列中。

4-9结束符

即“序列结束”信号。呼叫序列结束时,要将结束符在DX位置发射三次在RX位置发射一次。见附

录E表E5。

4-10校验符

4-10.1校验符是呼叫序列中最后发射的字符用于接收方检测整个接收序列中未被十单元检错码和

时间分集方式检测到的错误。校验符的前七位是所有信息位的相应位的模2和(垂直偶校验)。定相信

号不作为信息码。只有一个格式符和一个结束符参与组成校验符。只有当校验符接收和解码正确时才

能启动自动应答。

4.10-2除非接收到校验符并解码正确否则不能进行自动应答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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