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TBA 002-2023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T/CSTBA 002-2023 Trademark agency credit evalu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长沙市商标品牌协会、长沙市创新知识产权研究院、希而思(长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集佳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天择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湖南省正邦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协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龙门紫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知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长沙诚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湖南千弘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湖南唯君律师事务所
- 起草人:
- 田达良、刘异、乔娟娟、李霞、余高勇、倪赶重、李向丽、胡波、易东平、伍颖科、朱芳、龙卫平、吴佳、谢贤汝、何国辉、黎毅峰、宋子轩、易柱、谢倩玉、胡媚、艾璐璐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CCSA02
团体标准
T/CSTBA002—2023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Creditevaluationoftrademarkagency
2023-04-11发布2023-04-11实施
长沙市商标品牌协会发布
T/CSTBA002—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1
5评价主体..........................................................................2
6等级划分与评价方法................................................................3
7评价指标体系......................................................................3
8评价程序..........................................................................3
9评价信息管理......................................................................4
10优化与改进.......................................................................4
附录A(规范性)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可行性判断指标及说明............................5
附录B(规范性)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6
附录C(资料性)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11
参考文献............................................................................12
I
T/CSTBA00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长沙市商标品牌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沙市商标品牌协会、长沙市创新知识产权研究院、希而思(长沙)科技研究院
有限公司、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集佳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智周
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天择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湖南省正邦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协
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龙门紫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知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长沙诚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湖南千弘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湖南思博达
律师事务所、湖南唯君律师事务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达良、刘异、乔娟娟、李霞、余高勇、倪赶重、李向丽、胡波、易东平、伍
颖科、朱芳、龙卫平、吴佳、谢贤汝、何国辉、黎毅峰、宋子轩、易柱、谢倩玉、胡媚、艾璐璐。
II
T/CSTBA002—2023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原则、评价主体、等级划分与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
价程序、评价信息管理及优化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长沙市商标品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的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其他商标
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116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GB/T23794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标代理机构trademarkagency
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3.2
信用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来源:GB/T22117—2018,2.1]
3.3
信用评价creditevaluation
以科学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对信用主体的履约可信程度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判断,并运用明
确的文字符号来标明等级的活动。
3.4
评价委员会evaluatorcommittee
由商标代理相关管理机构或协会组织成立,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
的主体。
4评价原则
1
T/CSTBA002—2023
4.1自愿性
评价委员会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4.2公正性
评价应以客观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实行回避制度,不受评价对象及外来因素的影响,确保评价的公
平公正。
4.3适用性
评价信息和数据易收集、可量化,评价指标设置应从多方面各角度出发,能真实反映商标代理机构
服务能力和信用水平。
4.4前瞻性
在客观评价商标代理机构过去和现在状况下,注重对商标代理机构未来发展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
前瞻性评价。
4.5安全性
评价过程中应采用必要的措施,防止信用信息丢失或泄漏,确保信息安全和评价对象合法权益。
5评价主体
5.1评价委员会
5.1.1评价委员会作为评价主体,由管理机构或协会组织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工作,确定参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
5.1.2评价委员会应由5名及以上(宜为单数)委员组成。委员应由信用评价和商标行业相关专家学
者组成。
5.1.3评价委员会职责:
——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评价细则,对评价结果的管理及跟踪等进行明确规定;
——在评价权限范围内,核查参评商标代理机构资料信息;
——确定参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
5.2评价小组
5.2.1评价委员会下设评价小组,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5.2.2评价小组应由3名及以上评价人员组成,且人数为单数,设组长一名。
5.2.3评价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为信用评价或商标行业的专业人员;
——与参评商标代理机构无利益相关性;
——能够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参评商标代理机构资料信息秘密。
5.2.4评价小组职责:
——制定信用评价工作计划;
——收集、整理参评商标代理机构资料和数据信息;
——核查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按照本文件及相关评价管理制度,对参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评价;
2
T/CSTBA002—2023
——提出评价等级建议。
6等级划分与评价方法
6.1等级划分
6.1.1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划分应符合GB/T22116的规定。
6.1.2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划分细则和含义如下:
——A级:表明商标代理机构在1年内信用风险很小;
——B级:表明商标代理机构在1年内信用风险较小;
——C级:表明商标代理机构在1年内信用风险较大;
——D级:表明商标代理机构在1年内信用风险很大。
6.2评价方法
6.2.1评价时,应首先按照附录A的规定对参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可行性项判断,出现附录
A所列情况之一的,信用等级直接定为D级;无附录A所列情况时,按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6.2.2评价时,采取百分制分值累加的评分方式。信用等级与信用评分关系如下:
——A级:得分90分及以上;
——B级:得分80分~89分(含80分);
——C级:得分60分~79分(含60分);
——D级:得分60分以下。
7评价指标体系
7.1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级指标,一级指标主要包括价值观指标、履约能力指标、社会责任指标及专
项指标,具体的评价指标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7.2评价指标的选择应遵守GB/T23794的规定。
8评价程序
8.1申请
自愿参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向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见
附录C)及符合表B.1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8.2受理
评价委员会应初步审核参评商标代理机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料审核应符合6.2.1的要求。
8.3初评
8.3.1 评价小组应按照本文件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分析,按照附录B的要求打分后,提出
信用等级建议,并上报评价委员会。
8.3.2评价委员会应对信用等级建议进行审定,作出审定意见,并告知参评商标代理机构。
8.4结果公示
3
T/CSTBA002—2023
评价委员会应将参评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5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参评商标代理机构对信用等级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并应同时提交相关复核
材料。评价委员会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核,必要时可重新组织开展评价,
提出维持或调整评价等级的意见。
8.6终评
评价委员会应根据初评结果和异议处理情况,最终确定参评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
8.7公布评价结果
信用等级结果应在协会内部及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评价结果有效期为1年。
8.8结果跟踪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评价委员会应在有效期内进行动态跟踪,商标代理机构如出现附录A所列任
何情形时,评价委员会有权撤销其信用等级,并在协会内部及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9评价信息管理
9.1信息使用
9.1.1评价委员会应制定信用评价信息管理规范,明确评价信息使用和监督机制。
9.1.2参与评价的工作人员应对个人隐私、参评商标代理机构信息负保密义务。
9.2信息保存
评价委员会应建立信用评价档案制度,对参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相关数据、信息资料进行分
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10优化与改进
10.1协会应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分析与改善,并对改善效果进行确认。
10.2协会应建立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并对评价过程中的投诉和意见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4
T/CSTBA002—2023
附录A
(规范性)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可行性判断指标及说明
表A.1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可行性判断指标及说明。
表A.1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可行性判断指标及说明
判断指标说明
合法性有《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
合规性未经依法备案登记,擅自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是否被政府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有提供、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的行为;
安全性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出现重大媒体负面报道
5
T/CSTBA002—2023
附录B
(规范性)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表B.1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及分值。
表B.1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评价内容
值
发展战略愿景和战有明确的愿景及战略目标
1
(1)略目标(1)□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市场行为负责人无违纪违法记录
1
(1)□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历史业绩负责人从事商标代理以来客户认可度高
领导层品1
(1)□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质
信用记录负责人信用记录好,无失信记录
(4)1
(1)□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社会影响负责人担任行业领域专家、委员,或在行业组织担任职务等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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