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G 001-2023 再生金回购经营服务规范

T/CDG 001-2023 Recycling Gold Purchase and Oper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DG 00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01
实施日期
2023-12-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成都黄金产业发展促进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界定了再生金的术语及其定义,规定了再生金回购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体要求、服务资源配置、服务要求、监督与投诉。 本文件适用从事再生金回购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和个人; 主要技术内容: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再生金再生金的主要来源为旧黄金首饰、投资类黄金制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旧手机、旧电视、废旧电脑主板等)、工业用电池、废旧太阳能光伏板、风电机组中回购的黄金,以上统称再生金。3.2回购以再次利用为目的收购再生金的交易行为,通常称为回购。3.3客户持有并希望出卖再生金的单位或个人。3.4回购服务人员为客户[3.3]提供再生金回购[3.2]服务的从业人员。3.5破坏性检测通过剪开/断、火烧的方式对客户提供的再生金进行真假及成色试验验证活动。3.6含金量黄金成色。再生金中黄金的含量。4、要求企业、个体和个人要求4.1.1基本要求4.1.1.1经营主体为个人的,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4.1.1.2经营主体为贸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企业应具有法人资质。4.1.1.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类。4.1.2经营管理4.1.2.1开展再生金回购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2.2应建立健全的黄金回购、保管等制度。4.1.3服务人员管理4.1.3.1应根据经营规模配备相应的回购服务人员。4.1.3.2应建立完善的再生金回购经营服务培训体系,为服务人员提供黄金基础知识和鉴别知识、岗位基本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4.1.4账户管理4.1.4.1应设立再生金回购登记台账,并对台账进行规范登记管理。4.1.4.2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应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门的现金支付账户,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回购款。资源配置要求4.2.1场所4.2.1.1基础设施要求应符合 GB/T16868 的规定。4.2.1.2提供回购服务的经营服务场所设黄金回购服务区,并有明显的标识。4.2.1.3黄金回购操作室应选择在安全、通风、便于客户全程跟踪的区域。4.2.1.4黄金回购服务区域应配备安装监控设备、报警装置、消防器具等,保障服务场所安全。4.2.2设备4.2.2.1称重设备电子天平应符合 QB/T1690 中的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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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成都金晨数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普辉贸易有限公司、成都金和缘珠宝有限公司、四川远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世纪飞天珠宝有限公司、四川永泰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爱恋珠宝有限公司、成都华蜀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成都同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晨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金音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金贵福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金宝通珠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慈行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天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尊宝收藏品有限公司、成都众诚云金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黄金产业发展促进会
起草人:
王濒、曾蓓、吕长东、宋昌联、杨天开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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