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176-2019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DB36/T 1176-2019 Pollution site risk management and soil remediation effect evaluation technical guideline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176-2019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05
实施日期
2020-05-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80

Z0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176—2019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

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forverificationofriskcontrolandsoilremediationof

contaminatedsite

2019-11-05发布2020-05-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176-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5更新地块概念模型..................................................................4

6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布点..............................................................6

7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布点..............................................................8

8样品采集与实验室分析..............................................................9

9效果评价与后期环境监管建议........................................................9

10效果评估报告编制.................................................................9

附录A(资料性附录)t分布临界值表.................................................10

I

DB36/T1176-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宏文、王涛、刘足根、曹炳伟、姚娜、李惠民、史晓燕、张萌、万莹、朱

佳琪。

II

DB36/T1176-2019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致病性微生物、放射性物质导致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的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25.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39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污染地块contaminatedsite

按照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确认污染物浓度超过有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块。

3.2

关注污染物contaminantofconcern

根据地块污染特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地块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污

染物。

3.3

目标污染物targetcontaminant

1

DB36/T1176-2019

在地块环境中数量或浓度已达到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具有实际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风险

管控和修复的关注污染物。

3.4

地块概念模型siteconceptualmodel

用文字、图、表等方式来综合描述污染源、污染物迁移途径、人体或生态受体接触污染介质的过程

和接触方式等。

3.5

原位修复in-situremediation

不移动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直接在地块发生污染的位置对其进行原地修复或处理。

3.6

异位修复ex-situremediation

将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从地块发生污染的原来位置挖掘或抽提出来,搬运或转移到其他场所或位

置进行治理修复。

3.7

修复目标remediationtarget

由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目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不产生直接或潜在危害,

或不具有环境风险的污染修复终点。

3.8

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verificationofriskcontrolandsoilremediation

通过资料回顾与现场踏勘、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综合评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是否达

到规定要求或地块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

4总体要求

4.1评估时段和范围

4.1.1评估时段

4.1.1.1原位修复地块,在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后,且所有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的临时性措施取消后进行

修复效果评估。临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热脱附产生的土壤升温效应、止水帷幕产生的地下水水位变

化等。

4.1.1.2异位修复地块,可采用分阶段评估方法,其中地块污染土壤清理应在污染土壤外运之后,清

洁土壤回填之前进行评估;对于需回填的异位土壤修复工程,应分批次对污染土壤处理处置的效果进行

评估,达到要求后方可回填;对于不进行回填的异位土壤修复工程,外运污染土壤视情况分批次或全部

完成处理处置后进行评估。

2

DB36/T1176-2019

4.1.1.3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应在风险管控工程实施完成且所有影响土壤与地下水状态的临时性措施取

消后1年内开展效果评估。

4.1.2评估范围

4.1.2.1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范围应包括工程实施范围及受工程扰动的区域,其中工程实施范

围应与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确定的修复范围一致,当修复工程的范围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变更相关批复文

件,结合实地踏勘确定工程实施范围;修复过程中可能受扰动的区域包括:污染土壤暂存区、固体废物

堆放区、异位土壤修复处置区以及运输车辆临时道路等工程实施过程中污染物迁移涉及的区域。

4.1.2.2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的范围应当完全覆盖关注污染物浓度超过可接受风险值水平的区域及

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4.1.2.3对于涉及危险废物清除的污染地块,应对清除后的区域进行采样评估。

4.2评估对象及标准

4.2.1评估对象

4.2.1.1原位修复地块,包括原位土壤修复工程及受其扰动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

气等环境介质。

4.2.1.2异位修复地块,包括地块现场清挖范围及受其扰动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

气等,离场污染土壤和固体废物,以及暂存、处置和受到扰动区域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

等环境介质。

4.2.1.3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评估对象包括评估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环境空气以及离场、暂存、

处置的土壤、地下水等环境介质,如有必要,亦可监测风险管控区域内的地表水体。

4.2.2评估标准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主要是治理修复技术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风险管控方案确

定的管控目标、依据GB36600确定的风险筛选值、管控值或是根据HJ25.3的规定计算获得的风险控制

值。在实际工作中,评估标准应结合污染地块再次开发利用要求或风险管控要求综合确定。

4.3评估方法和流程

4.3.1评估方法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方法包括资料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问卷调查、专家咨询、

采样监测与分析等,具体开展评估工作时,可结合项目特点,灵活选用以上方法。

4.3.2评估流程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流程主要包括更新地块概念模型、布点采样与实验室分析、风险

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环境监管建议、评估报告编制等五个阶段,工作流程见图1,具体要求见HJ

25.5。

3

DB36/T1176-2019

图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流程

5更新地块概念模型

4

DB36/T1176-2019

5.1资料整理与审核要点

5.1.1资料整理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规范性资料:污染地块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环境标准以及有关行政文件等;

b)污染地块前期工作资料: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实施方案、工程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以及相关的行政批复文件等;

c)工程技术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小试、中试报告、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日志、施工与

运行过程中的监测数据、环境监理报告及有关记录、工程竣工报告等;

d)工程管理资料:工程实施相关合同协议,工程方案变更及批复文件、运输与接收的协议和记录、

施工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等;

e)相关图件及影像资料: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实施范围图、工艺流程图、工程

实施过程及实施前后对比影像记录资料等;

f)其他资料:与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地块用地规划、地块所在地环

境功能区划等。

5.1.2审核要点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审核要点如下:

a)根据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行政文件、技术标准与规范等,

确定污染地块的目标污染物、工程实施范围、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受扰动范围等;

b)通过审查污染地块工程实施过程的施工记录、监理记录和监测数据等资料,核实工程方案和环

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判断工程是否按照设计的技术参数进行实施,实施过程是否存在二次污染;

c)通过审查相关运输记录、接收记录及有关函件等有关工程管理资料,核实污染土壤的数量、去

向、流转等信息;

d)通过审查相关文件和检测数据,核实污染土壤修复的土方量、修复前后土方平衡情况等信息;

e)结合污染地块及周边环境敏感点信息,需要关注的其他方面。

5.2现场踏勘

5.2.1核定工程实施范围及扰动范围

5.2.1.1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资料、工程实施方案及有关行政文件等确定的钉桩资

料或地理坐标等,现场勘查确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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