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5699-2017 船舶电站监控系统技术条件

GB/T 35699-2017 Specification for power station control system of ship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5699-201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站监控系统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交流船舶电站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海上设施和内河船电站监控系统可参照本标准要求。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上海中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硕丰、杨子龙、殷非、陆能忠、李冲、董秋苏、陆恒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7.020.60

U62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699—2017

船舶电站监控系统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forpowerstationcontrolsystemofship

2017-12-29发布2018-07-01实施

发布

GB/T3569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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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T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上

海中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硕丰、杨子龙、殷非、陆能忠、李冲、董秋苏、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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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5699—2017

船舶电站监控系统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站监控系统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交流船舶电站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海上设施

和内河船电站监控系统可参照本标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306标牌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

坏)

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8561船舶电气设备专辑控制和测量仪表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国船级社,2015年)

3定义和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手动模式manualmode

所有控制指令均由人工发出,控制流程由人工完成的模式。

3.2

半自动模式semi-automaticmode

控制指令由人工发出,控制流程由控制系统按设定的程序完成的模式。

3.3

自动模式automaticmode

控制指令由控制系统按设定的程序发出,控制流程由控制系统按设定的程序完成的模式。

3.4

电网功率裕量powerreserve

连接至电网的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总和减去电网负载功率。

3.5

备用机组standbyunit

已具备启动条件,并将遥控启动、停止的控制权转换至监控系统控制的发电机组。

GB/T35699—2017

3.6

待并机组unittobegrid-connected

处于空载运行状态,即将接受合闸指令连接至电网的发电机组。

3.7

调频调载frequencyandloadregulation

对电网的频率进行调节,及对连接至电网的发电机组之间的负载进行调节。

4分类

监控系统根据可实现的控制功能分为三类:

a)手动控制型(手动模式);

b)半自动型(半自动模式);

c)自动型(自动模式)。

5要求

5.1功能

5.1.1基本功能

监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a)自检功能;

b)监测报警功能;

c)故障安全功能。

5.1.2各模式下功能

按三种分类的监控系统功能见表1。

表1不同模式下的功能

手动控制型半自动型自动型

功能

(手动模式《)(半自动模式)(自动模式)

基本功能VV

响应人T-发汨的机组启动指令—V

响应人T-发狛的机组停车指令—V

响应人工发泪的自动同步合闸指令—V

响应人T-发汨的自动解列指令—V

根据人T-指令打开或关闭调频调载功能—V

机组优先级设定及优先起动功能——V

电网失电后的自动恢复供电功能——

对自动起动的发电机组有连续起动功能——、

自动同步合闸功能——V

防止同时合闸功能——V

2

GB/T35699—2017

表1(续)

手动控制型半自动型自动型

功能

(手动模式)(半自动模式)(自动模式)

电站的功率管理功能——V

故障自动处理功能——V

重载询问功能——V

自动卸载功能——V

调频调载功能——V

'在手动模式下,监控系统应具有对配电板和发电机组运行参数的监测报警功能。电量监测精度应优于1.5级。

5.2设计

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满足GB/T28561规定的要求;

b)监控系统应能在电站运行的任意状态下,启动或停止系统,不对电站系统运行造成不利的影响;

c)监控系统的自检应包括中央处理器、输入/输出接口、系统软件、传感器信号转换电路、内部通

讯接口;

d)监控系统应设置有必要的仪表和指示灯,可以由显示器代替;

e)监控系统的保护功能不应代替机组自身独立的安全保护系统,如超速停机、滑油压力过低停

机、防止意外起动装置等;

)监控系统的控制模式与控制部位可按电站自动化需求进行裁剪,至少应保留手动模式、配电板

前控制;

g)监控系统控制模式的转换、操作位置的转换应方便、迅速、可靠并相互联锁,转换的过程不应影

响电站的运行状态,且在各控制位置处均设控制模式、操作位置的指示。

5.3显示和报警项目

监控系统的显示和报警项目应不少于表2所列项目,显示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5级。

表2监控系统显示和报警表

序号项目显示报警

1电网电压三相高限、低限

2电网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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