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JZ 006-2023 家政服务员评价规范

T/GZJZ 006-2023 Household Servant Evaluation Standard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GZJZ 006-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30
实施日期
202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高州市家政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5 评价对象参加评价的家政服务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者重大信用不良记录:b)就职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c)已在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平台注册开填报信息:d)经过家政行业或相关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服务技能。6 评价程序家政服务员评价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但不限于:a)准备:根据评价指标,编制评审细则:b) 启动:发布评价通知,启动评价工作:c)受理:接收家政服务员提交的《家政服务员评价申请表》(见附录A)和相关佐证材料:d)评分: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评价打分:e)汇总:审核并汇总所有评价结果:f)公示:对评价结果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箱地址。若公示期收到对评价结果的书面投诉举报异议的,则进行再次核实,投诉举报异议属实的则取消评价结果:g)结果公开:在家政服务机构相关平台网站或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平台公开评价结果信息。7 评价内容7.1 总体要求7.1.1评价内容分为“否决项”“评分项”和“加分项”,按基本条件、职业健康、从业资历、服务能力、表扬表彰、专业技能、获奖情况、公益活动和宣传推广9个维度进行评价。7.1.2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评价指标按附录B。7.1.3 评价依据的来源包含但不仅限于:a)家政服务员提交的申请材料:b) 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平台登记的信息:c)家政服务员就职单位的评价信息:d)家政服务员曾服务的客户的评价信息。7.2 否决项家政服务员若有以下情形的,不可参加评价:a) 身份证明无效、不准确:准信b)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c) 在职证明无效或不明确:d)有违法犯罪、信用不良记录或重大有效投诉。注:本文件所述的“重大有效投诉”包括涉及金额≥5000元,致人死亡、严重伤残、多人伤残,投诉者数量≥3人,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等类型的有效投诉。7.3 评分项7.3.1基本条件:依据居家上门服务证和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平台登记的信息进行评价。7.3.2 职业健康:依据体检医院资质、体检内容、体检结果和有效期情况进行评价。7.3.3从业资历:依据家政服务总时长、劳动关系、文化水平、培训经历、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评价。7.3.4 服务能力:依据单位评价、客户评价、履约能力、持续改进、客户满意度、服务过失等情况进行评价。7.4 加分项7.4.1表扬表彰:依据客户、行政部门、媒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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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高州市家政协会、高州市昌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高州市炫静家政、高州市利好家政、高州市伊人美家政
起草人:
吴伟林、黄龙、吴日丽、李小红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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