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688-2007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春季马铃薯操作指南
DB37/T 688-2007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Exporting Spring Potato Operations Guidelin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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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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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80.01
B3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688-2007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春季马铃薯操作指南
GoodAgriculturalPracticeOnSpringPotatoesExport
2007-10-09发布2007-1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688-200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滕州市植物保护站、莱芜市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起草人:宋姝娥、刘书义、李明立、吕华、嵇俭、王鹏、刘三伟、刘会海。
当进口国马铃薯质量安全标准发生变化,或需采用新的生产技术时,应由植物保护等有关专家及时
修订本标准。
I
DB37/T688-2007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春季马铃薯操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春季马铃薯生产基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春季马铃薯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133马铃薯脱毒种薯
GB/T18407.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5221无公害食品马铃薯
NY/T5222无公害食品马铃薯生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pesticide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malfeasance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hazard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溯源体系systemoftracetothesource
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农事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3.5
有害生物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IPMintegratedpestmanagement
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3.7
安全间隔期plantharvestinterval(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4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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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整个溯源体系。必要的记录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5质量要求
5.1感官要求
符合NY5221的要求。.
5.2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标准要求(附录B)。
6基地选择与管理
6.1基地选择
产地环境条件符合GB/T18407.1的要求,并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录A.1)。宜选择地势
平坦、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力较高、疏松、理化状况良好,前2年~3年未种植茄科
作物的壤土地块种植出口春季马铃薯。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2以上。
6.2基地管理
6.2.1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
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测结果表》(附录
A.2)、《基地灌溉水质检测结果表》(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附录A.4)。
6.2.2档案
每个春季马铃薯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6.2.3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2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
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2.4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2.5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
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2以上。
6.2.6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6.2.7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2.8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防止外源污染。
7整地施肥
7.1清洁田园
清除上茬作物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降低病(虫)源基数。
7.2整地
深翻土壤20㎝以上,整平耙实。宜使用机械耕翻,维持土壤结构。
7.3基肥
基肥施用符合NY/T5222的要求。结合耕地撒施农家肥4000kg/667m2~6000kg/667m2。播种时,于
薯块之间施生物有机肥(有机质含量≥25%)150kg~200kg/667m2、硫酸钾复合肥(15-15-15)50kg
/667m2~100kg/667m2,并均匀混入坤奇尔生物菌肥1kg/667m²~1.5kg/667m²。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
活动记录表》(附录A.5)。
施用的农家肥应经过充分的沤制和腐熟,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
8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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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栽培方式
春马铃薯分塑料棚室和露地(包括地膜覆盖)两种栽培方式。
8.2品种选择
客商指定栽培品种的,按客商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根据不同的栽培类型,选用
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的品种,并保留购种发票。
8.3种薯质量
符合GB18133规定的1级~2级脱毒种薯标准要求,纯度99%以上。植物检疫合格。
8.4种薯处理
8.4.1晒种
播种前30d~40d精选种薯,剔除病、虫、烂、伤、杂、劣种薯。切块前晾晒3d~5d,以促进侧芽
发育。
8.4.2切块催芽
8.4.2.1切块
播种前25d左右进行种薯切块催芽。切块大小均匀,每块25g左右,2个~3个芽眼。小于50g的
种薯不切块。
切刀备2把以上,每切一个种薯后用75%酒精浸泡消毒一次,严防交叉感染。
8.4.2.2催芽
种薯切块刀口晾干后,堆放在阳畦内催芽。每层种薯切块覆盖一层沙土,厚度1.5cm~2.0cm,一
般2层~3层,最后一层覆土2cm~3cm,上面盖草苫保墒。芽床温度15℃~18℃。芽长1.5cm~2.0cm
时,扒出凉芽3d~5d,使之变粗变绿。
未经过休眠期的种薯,切块后放入3mg/kg~5mg/kg浓度的赤霉素溶液中浸泡5min~10min,取出
晾干后催芽,并填写《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附录A.6)。
8.5播种
8.5.1播种时期
棚室栽培,宜在2月上旬地表解冻后播种。露地栽培宜在3月上旬,10cm地温稳定在5℃~7℃时
播种。
8.5.2播种密度
双行起垄栽培:小行距20cm,大行距75cm~80cm,株距20cm~25cm,5500株/667m2~6500株/667m2。
单行起垄栽培:行距60cm~65cm,株距25cm~30cm,4000株/667m2~5000株/667m2。
8.5.3播种方法
开沟种植。沟深8cm~10cm,沟内溜水后摆种,同时种块间施肥,覆土起垄,垄高15cm~20cm。播
种后覆膜。棚室栽培的应及时扣棚,或提前扣棚,提升地温。
8.5.4化学除草
覆土起垄后,喷洒除草剂(附录C),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9田间管理
9.1露地栽培
9.1.1播种至现蕾期
播后苗前以保温增温为重点,一般不浇水、不施肥,如确需浇水,水量要小,防止烂种。出苗后,
及时破膜放苗。
团棵至现蕾期加大浇水,以水促肥,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施药、施肥)记录表》(附录A.5)。
松耕沟底土壤,花蕾形成、花序抽出时,及时摘除。
9.1.2结薯期
适当浇水,始终保持垄土湿润。防止大水漫灌,遇雨及时排水。收获前5d~7d停止浇水。薯块膨
大期叶面可喷施一次磷酸二氢钾50g/667m2或叶面喷施天达2116地下根茎专用型75g/667m2,兑水45kg,
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9.2棚室栽培
9.2.1温度控制
适当通风控制棚温,白天温度保持在20℃~26℃,夜晚温度12℃~14℃。当棚外温度稳定在15℃
以上时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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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湿度控制
注意通风排湿,尤其是浇水后和阴雨天,午后12时~18时,棚内相对湿度要降至80%以下,叶片
无水膜。
10生产投入品管理
10.1农药采购与储藏
10.1.1农药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z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
z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z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z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
z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格的农药;
z超过保质期的农药;
z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A.7)和《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记录表》(附录A.8)。
10.1.2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
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有急救药箱、配制量具等,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10.2肥料采购与储藏
10.2.1肥料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下列肥料:
z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肥料;
z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
z超过保质期的肥料;
z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
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A.7)。
10.2.2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
起。
11水源管理
11.1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11.2灌溉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cm,并配有防护设施,防
止雨水倒灌、弃入污染物等。
宜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等。
12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2.1种植者
种植者应经过IPM技术培训,或在植保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植保员应获得国
家植保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
12.2防治措施
12.2.1农业防治
z选用无病脱毒种薯;
z种薯切块时进行切刀消毒;
z清洁田园;
z与非茄科作物2年~3年进行一次轮作,但不得与花生、生姜、大豆等作物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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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合理肥水管理。
12.2.2生物防治
12.2.2.1糖醋液
4月~5月份,安放糖醋盆诱杀地老虎成虫等害虫,每200m2放一盆,每3d~5d换一次。糖醋液比
例:糖、醋、酒、水、敌百虫晶体为6:3:1:10:0.5。
12.2.2.2天敌
注意保护利用瓢虫等天敌。
12.2.3化学防治
针对不同时期的主控对象和兼控对象,适期用药,严格掌握安全间隔期。交替轮换用药,每种药
剂连续施用一般不超过3次,防止或减缓有害生物抗药性的产生与发展。多种病虫混合发生时,宜混合
用药。施药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
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用药方案见附录C。
12.3施药器械
施药器械宜分类专用。
对除草剂和进口国残留限量要求严格的农药,施药器械应专用。
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准。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
12.4剩余药液处理
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将其喷洒到未施药的菠菜上或法规允许的休
耕地中,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情况记录表》(附录A.10)。
12.5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并将冲洗
液倒入喷雾器中。经彻底冲洗后,将其压坏或刺破,防止重复使用,必要时贴上标签,以便回收。空的
农药包装物在处置前应安全存放。
13收获
4月下旬~6月上旬收获。客商有要求的,根据客商要求的规格采收。收获时应轻拿轻放、妥善放
置,防止物理损伤以及微生物和化学物品等污染。
采收前,应当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等检测,并填写《样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附
录A.11)。
14劳动保护
14.1培训
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
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附录A.12)。
14.2施药保护
施药时操作者应穿着防护服,不得吸烟、吃东西,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清洗皮肤裸露部位,换洗衣
服。
14.3警示
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置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
的警示标志设于入口处。
14.4卫生
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
15环境保护
制定野生生物保护管理方案,对野生生物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填写《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
(附录A.13),将农事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6产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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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分两部分,共17位数。前一部分9位数,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和检疫卫
生登记注册号码。后一部分8位数,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编号。其中,1-4位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
区的行政区域编码,5-9位是生产加工企业检疫卫生登记注册号码,10-13位是基地所在地区的行政区
域编码,14-17位是基地序列号。基地序列号由出口生产加工企业负责印制或标记。
示例:3702D0231—3702B0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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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T 349.3-2002 无公害梨 第3部分:产品质量 2002-03-08
- DB33/ 349.1-2002 无公害梨 第1部分:产地环境 200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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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T 352-2002 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照明开头检验规程 200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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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T 345.2-2002 富硒稻米 第2部分:生产技术准则 20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