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2/T 1041.1-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1部分:总体要求

DB3202/T 1041.1-2022 Harbor Management Guide for Port Cargo Terminals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2/T 1041.1-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12
实施日期
2022-12-19
发布单位/组织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起草人:
丁满琪、刘峻、顾铁军、孙迅亦、朱海清、顾凌峰、颜明哲、张立新、薛云龙、徐子廷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40

CCSR00

DB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3202/T1041.1—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1部分:总体要求

2022-12-12发布2022-12-19实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2/T1041.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202/T1041《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的第1部分。

本文件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满琪、刘峻、顾铁军、孙迅亦、朱海清、顾凌峰、颜明哲、张立新、薛云龙、

徐子廷。

I

DB3202/T1041.1—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1部分:总体要求

1范围

DB3202/T1041的本部分给出了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分类分级、

基本条件、资质、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作业管理、环保管理、源头超限管理、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信息化管理和台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CJJ/T10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JTS169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S310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

DB32/T3761.3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33部分:港口口岸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内河港口inlandport

除沿海岸线、长江干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建造的港口。

3.2

港口普通货物portgeneralcargo

除危险货物以外的货物,在运输与保管方面没有特殊要求的各种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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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2/T1041.1—2022

3.3

港口危险货物portdangerousgoods

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具有爆炸、易燃、

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水路运输、港口装卸和储存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

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4

港口集装箱码头portcontainerterminal

港池、锚地、进港航道、泊位等水域以及货运站、堆场、码头前沿、办公生活区域等陆域范围的能

够容纳完整的集装箱装卸操作过程的具有明确界限的场所。

3.5

双重预防机制dualpreventionmechanism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明确风险管控措施,根据风险管控措

施的有效性开展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机制。

3.6

一般事故隐患generalaccidentrisk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7

重大事故隐患seriouspotentialaccidents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为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基本原则

4.1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的管理遵循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以及公平竞争的原则。

4.2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负责创建安全、文明、健康的港口生产和生活环境,维护港口正常营运

和作业秩序。

5分类分级

5.1根据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的作业货种将内河港口货物码头分为下列三类:

a)港口普通货物码头;

b)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c)港口集装箱码头。

5.2采用不同的要求管理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内河港口货物码头。

5.3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和内河港口集装箱码头按照吞吐量或泊位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内河港口危

险货物码头按照作业货种的危险性指标进行分级管理。

6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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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港口经营的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a)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b)经营范围符合《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c)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

2)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

器材。

d)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e)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f)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资质

从事港口经营的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取得下列相应资质文件:

a)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b)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c)港口货物码头、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d)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e)符合国家规定的作业、安全设施、设备对应的注册登记证书、检验报告;

f)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g)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h)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8安全管理

8.1安全目标

8.1.1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管理类目标、整改类目标和事故类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符合

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

8.1.2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指标不低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安

全生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事故、事件发生起数;

——职业病发生人次;

——环境污染发生次数;

——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

——人员持证上岗率;

——事故隐患按时整改率。

8.1.3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

8.1.4下发安全生产目标、工作指标,并开展教育宣贯。

8.1.5将安全生产目标、工作指标细化分解,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8.1.6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安全工作计划包含但不限于:

——资质证书更新;

3

DB3202/T1041.1—2022

——人员取证;

——安全教育培训;

——风险辨识;

——隐患排查;

——应急演练。

8.2管理机构和人员

8.2.1管理机构

8.2.1.1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职责明确。

8.2.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律法规的安全管理人员。

8.2.2安全管理人员

8.2.2.1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2.2.2可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2.2.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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