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CCSA12DB3208
淮安市地方标准
DB3208/T171—2022
政务服务语言规范
Governmentservicelanguagespecification
2022-10-31发布2022-12-01实施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8/T17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金湖县行政审批局提出。
本文件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先标、赵华、陈林松、郑立梅、刘航、张芸、陈世莹、朱延、祁洁、王仁霞、
姜丽萍。
I
DB3208/T171—2022
政务服务语言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语言规范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基本情景和政务服务配套语言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淮安市范围内政务服务过程中工作语言的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169.3-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GB/T36113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处置规范
GB/T39735-2020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服务语言administrativeservicelanguage
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服务的过程中,用于沟通、交流,以完成政务服务行为、达到使办事
群众满意为目的的工作语言。
4基本原则
4.1真实原则
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4.2适度原则
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沟通中,语言传递的信息应适量,应包含政务服务沟通所需要的全部信息,也
应不超过所需要的信息。
4.3简明原则
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应表达简明扼要,话语明晰透彻。
4.4礼貌原则
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的沟通中,应通过礼貌用语维护交谈双方的均等地位与和谐关系,营造良好的
沟通氛围,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程度。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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