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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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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CCSL70
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
DB5101/T164—2023
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分类编码规范
2023-10-30发布2023-10-30实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01/T164—2023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编码基本原则....................................................................2
科学性原则......................................................................2
唯一性原则......................................................................2
一致性原则......................................................................2
可扩展性原则....................................................................2
稳定性原则......................................................................2
5分类编码规则........................................................................2
编码对象及标识..................................................................2
管廊编码规则....................................................................3
监控中心编码规则................................................................6
设施设备编码规则................................................................7
入廊管线编码规则................................................................8
6编码使用维护规则....................................................................9
编码使用规则....................................................................9
编码维护规则....................................................................9
附录A(规范性)代码集........................................................10
附录B(资料性)顺序号编号优先序列示例.........................................24
参考文献.......................................................................29
I
DB5101/T16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成都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监管服务中心、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成都市蓉城管线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天投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天投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
公司、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小峰、刘师伟、刘果正、郭霞、李骏、褚付强、胡昌川、刘莎、白玲玉、郭
欣、姜悦涛、张瑞、王小琳、李茂春、陈娜娜、左汪敬、徐雷、殷昊、廖远航、姚搏、谭博文、胥成勋、
侯强。
III
DB5101/T164—2023
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分类编码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分类编码的术语和定义、编码基本原则、编码规则和编
码使用维护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划内地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设施设备的编码以及管
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综合管廊utility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并满足人员运行管理和维护需求,由构筑物及附
属设施组成的地下空间体。包括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
注:本文件中“管廊”与“综合管廊”的含义一致。
入廊管线utilitytunnelpipeline
敷设于综合管廊内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各类城市工程管线。
[来源:GB51354—2019,2.0.2]
管廊本体themainbodyofutilitytunnel
综合管廊的结构主体及人员出入口、吊装口、逃生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支吊架、防排水设施、
检修道及风道等构筑物。
[来源:GB51354—2019,2.0.5]
附属设施accessorialworks
1
DB5101/T164—2023
为保障综合管廊本体、内部环境、入廊管线稳定运行和人员安全,配套建设的消防、通风、供电、
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水排水和标识等设施。
[来源:GB51354—2019,2.0.6]
入廊管线单位ownershipsectionofutilitytunnelpipeline
入廊管线的运营或权属单位。
[来源:GB51354—2019,2.0.3]
4分类编码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
编码的设计应覆盖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应满足综合管廊信息整合的需要,具有科
学性。
唯一性原则
在综合管廊编码系统中,每一个综合管廊要素实例应仅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唯一对应一个综合管
廊要素实例。
一致性原则
同一要素在综合管廊体系中有一致的分类。
可扩展性原则
代码结构应能为代码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并考虑扩展更新后的代码与原代码间的一致性和相对
连续性,以适应一定时期内不断扩充的需要。
稳定性原则
代码结构应综合考虑综合管廊发展的各种因素,能稳定有效。
5分类编码规则
编码对象及标识
为便于识别和处理综合管廊相关的各类编码对象,用2位字母标识编码对象类别,为了不与数字1、
0发生混淆,字母I、O不参与编码对象标识。编码对象及标识含义见表1。
表1编码对象及标识代码表
编码标识编码对象名称
管廊
编码标识编码对象名称
GL管廊编码
2
DB5101/T164—2023
表1编码对象及标识代码表(续)
编码标识编码对象名称
CS舱室扩展编码
FH防火分区扩展编码
JC夹层扩展编码
FS附属构筑物扩展编码
监控中心
JK监控中心编码
PT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扩展编码
设施设备
SS设施设备扩展编码
入廊管线
GX入廊管线扩展编码
管廊编码规则
5.2.1管廊编码
结合管廊类型进行编码。管廊编码由4个码段共12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
识、6位管廊所属区域代码、1位管廊类型代码、3位管廊顺序号。管廊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2所示。
表2管廊编码基本结构
编码标识管廊所属区域代码管廊类型代码管廊顺序号
第1位~第2位第3位~第8位第9位第10位~第12位
GL(2位)××××××(6位)×(1位)×××(3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编码标识“GL”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管廊编码;
b)根据管廊起点所在位置,确定管廊所属区域,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1执行;
c)管廊类型代码标识管廊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2执行;
d)管廊顺序号标识同一类型管廊、同一所属区域的不同实例,可按照管廊建设的时间顺序,从
“001”开始顺次编号。
示例:GL5101041001代表“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编码构成为:编码标识(GL)+管廊所属区域代码(510104)
+管廊类型代码(1)+管廊顺序号(001)。
5.2.2舱室编码
对管廊所包含的不同类型舱室进行编码,通过在管廊编码后接续扩展舱室扩展编码形成。舱室扩展
编码由3个码段共5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2位舱室类型代码、1位舱室顺
序号。舱室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3所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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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舱室编码基本结构
舱室扩展编码
管廊编码
编码标识舱室类型代码舱室顺序号
第1位~第12位第13位~第14位第15位~第16位第17位
GL××××××××××(12位)CS(2位)××(2位)×(1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管廊编码按照本文件5.2.1的规定执行;
b)编码标识“CS”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舱室扩展编码;
c)舱室类型代码标识舱室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3执行;
d)舱室顺序号标识同一类型舱室的不同实例,由“1”开始顺次编号,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对管廊横断面上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舱室的情况,应顺次编以不同的顺序号,可参照本
文件附录B的图B.1的示例执行;
•对中间有物理隔断的非贯通舱室,应沿着管廊行进方向(即管廊桩号数字序号递增的方向,
下同),将纵向的同类型舱室先编完顺序号,再对横断面上其他同类型舱室进行编号,可
参照本文件附录B的图B.2的示例执行;
•当管廊出现分舱时,则先对沿管廊行进方向左边舱室进行编号,再对沿管廊行进方向右边
舱室进行编号。
示例:GL5101041001CS011代表“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1号综合舱”,编码构成为:管廊编码(GL5101041001)
+编码标识(CS)+舱室类型代码(01)+舱室顺序号(1)。
5.2.3防火分区编码
对舱室所包含的不同防火分区进行编码,通过在舱室编码后接续防火分区扩展编码形成。防火分区
扩展编码由2个码段共5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3位防火分区顺序号。防火
分区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4所示。
表4防火分区编码基本结构
防火分区扩展编码
舱室编码
编码标识防火分区顺序号
第1位~第17位第18位~第19位第20位~第22位
GL××××××××××CS×××(17位)FH(2位)×××(3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舱室编码按照本文件5.2.2的规定执行;
b)编码标识“FH”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防火分区扩展编码;
c)防火分区顺序号标识不同的防火分区实例,若为连续贯通的舱室,从舱室起点开始沿管廊行进
方向,从“001”开始顺次编号;若为存在物理隔断非贯通的舱室,其防火分区顺序号与连续
贯通舱室的防火分区顺序号保持一致(非贯通区段的防火分区顺序号应予以保留,暂不使用)。
示例:GL5101041001CS011FH001代表“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1号综合舱1号防火分区”,编码构成为:舱室编
码(GL5101041001CS011)+编码标识(FH)+防火分区顺序号(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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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夹层编码
对管廊所包含的不同类型夹层进行编码,通过在管廊编码后接续夹层扩展编码形成。夹层扩展编码
由3个码段共6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1位夹层类型代码、3位夹层顺序号。
夹层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5所示。
表5夹层编码基本结构
夹层扩展编码
管廊编码
编码标识夹层类型代码夹层顺序号
第1位~第12位第13位~第14位第15位第16位~第18位
GL××××××××××(12位)JC(2位)×(1位)×××(3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管廊编码按照本文件5.2.1的规定执行;
b)编码标识“JC”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夹层扩展编码;
c)夹层类型代码标识夹层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4执行;
d)夹层顺序号标识夹层的不同实例,由“001”开始顺次编号,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对无分支的管廊,则沿着管廊行进方向,对物理隔断的各夹层依次增加其顺序号,可参照
本文件附录B的图B.3的示例执行;
•当管廊出现分支时,则先对沿管廊行进方向左边分支的夹层进行编号,再对沿管廊行进方
向右边分支进的夹层进行编号,可参照本文件附录B的图B.4的示例执行。
示例:GL5101041001JC1001代表“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1号夹层”,夹层类型为“普通夹层”,编码构成为:
管廊编码(GL5101041001)+编码标识(JC)+夹层类型代码(1)+夹层顺序号(001)。
5.2.5附属构筑物编码
对管廊所包含的吊装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车辆出入口、逃生口、管线分支口、排水沟、集水
坑、变配电所、防火隔断、检修口等附属构筑物进行编码,通过在管廊编码后接续附属构筑物扩展编码
形成。附属构筑物扩展编码由3个码段共7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2位附属
构筑物类型代码、3位附属构筑物顺序号。附属构筑物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6所示。
表6附属构筑物编码基本结构
附属构筑物扩展编码
管廊编码
编码标识附属构筑物类型代码附属构筑物顺序号
第1位~第12位第13位~第14位第15位~第16位第17位~第19位
GL××××××××××(12位)FS(2位)××(2位)×××(3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管廊编码按照本文件5.2.1的规定执行;
b)编码标识“FS”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附属构筑物扩展编码;
c)附属构筑物类型代码标识管廊附属构筑物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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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附属构筑物顺序号标识不同的附属构筑物实例,从管廊设计起点开始沿着管廊行进方向,从
“001”开始顺次编号,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当附属构筑物是沿管廊纵向分布时(例如吊装口),对无分支的管廊,则沿着管廊行进方
向,当出现新的附属构筑物实例时,其顺序号在已有同类型附属构筑物顺序号之后依次增
加,可参考本文件附录B的图B.5的示例执行;
•当附属构筑物是沿管廊横向分布时(例如排水沟),对无分支的管廊,则沿着管廊行进方
向,按照横断面先由左向右、再由上向下的顺序进行编号,可参照本文件附录B的图B.5的
示例执行;
•无论附属构筑物是沿管廊纵向分布还是沿管廊横向分布,当管廊出现分支时,则先对沿行
进方向左边分支的附属构筑物进行编号,再对沿行进方向右边分支的附属构筑物进行编
号,可参照本文件附录B的图B.6的示例执行。
示例:GL5101041001FS01001代表“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1号吊装口”,编码构成为:管廊编码(GL5101041001)
+编码标识(FS)+附属构筑物类型代码(01)+附属构筑物顺序号(001)。
监控中心编码规则
5.3.1监控中心编码
结合监控中心类型进行编码。监控中心编码由4个码段共11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
2位编码标识、6位监控中心所属区域代码、1位监控中心类型代码、2位监控中心顺序号。监控中心编码
的基本结构如表7所示。
表7监控中心编码基本结构
编码标识监控中心所属区域代码监控中心类型代码监控中心顺序号
第1位~第2位第3位~第8位第9位第10位~第11位
JK(2位)××××××(6位)×(1位)××(2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编码标识“JK”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监控中心编码;
b)监控中心所属区域代码标识监控中心所属的区域,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1执行;
c)监控中心类型代码标识监控中心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6执行;
d)监控中心顺序号标识同一类型监控中心类型、同一所属区域的不同实例,可按照监控中心建设
的时间顺序,从“01”开始顺次编号。
示例:JK510104301代表“锦江区1号分控中心”,编码构成为:编码标识(JK)+监控中心所属区域代码(510104)
监控中心类型代码(3)+监控中心顺序号(01)。
5.3.2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编码
对监控中心所包含的不同类型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进行编码,通过在监控中心编码后接续
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扩展编码形成。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扩展编码由3个码段共6位字母
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2位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类型代码、2位监控中心
配套用房及构筑物顺序号。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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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编码基本结构
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扩展编码
监控中心编码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
编码标识
构筑物类型代码构筑物顺序号
第1位~第11位第12位~第13位第14位~第15位第16位~第17位
JK×××××××××(11位)PT(2位)××(2位)××(2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监控中心编码按照本文件5.3.1的规定执行;
b)编码标识“PT”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扩展编码;
c)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类型代码标识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
录A的代码表A.7执行;
d)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顺序号标识不同的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实例,可以按照竣
工时间、移交登记时间、备案时间、空间位置等用户自定义的顺序,从“01”开始顺次编号。
示例:JK510104301PT0101代表“锦江区1号分控中心1号监控室”,编码构成为:监控中心编码(JK510104301)
+编码标识(PT)+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类型代码(01)+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顺序号(01)。
设施设备编码规则
对管廊及监控中心内各设施设备进行编码标识。设施设备基础编码由2个码段不定长度位字母和数
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不定长度位设施设备位置编码、10位设施设备扩展编码。设施设备基础编码
的基本结构如表9所示。
表9设施设备基础编码基本结构
设施设备位置编码设施设备扩展编码
第1位~第N位第N+1位~第N+10位
×...×(不定长度)SS×××××××××××(10位)
设施设备扩展编码由5个码段共10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2位大类代
码、2位中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2位设施设备顺序号。设施设备扩展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10所示。
表10设施设备扩展编码基本结构
编码标识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设施设备顺序号
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第4位~第6位第7位~第8位第8位~第10位
SS(2位)××(2位)××(2位)××(2位)××(2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设施设备位置编码标识设施设备所在的位置,对归属于管廊的设施设备,其所在位置可以为防
火分区、舱室、夹层、附属构筑物、管廊,从前至后位置描述的颗粒度依次增大,对设施设备
位置描述的颗粒度应细化,具体规则如下:
•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可以定位到防火分区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5.2.3的规定执行;
•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只能定位到舱室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5.2.2的规定执行;
•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只能定位到夹层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5.2.4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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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只能定位到附属构筑物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5.2.5的规定执行;
•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只能定位到管廊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5.2.1的规定执行。
b)对归属于监控中心的设施设备,其所在位置可以为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监控中心,从
前至后位置描述的颗粒度依次增大,对设施设备位置描述的颗粒度应细化,具体规则如下:
•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可以定位到监控中心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
5.3.2的规定执行;
•当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只能定位到监控中心时,其位置编码按照本文件5.3.1的规定执行。
c)编码标识“SS”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设施设备扩展编码;
d)大类代码标识设施设备所属的大类,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8执行;
e)中类代码标识设施设备所属的中类,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8执行;
f)小类代码标识设施设备所属的小类,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8执行;
g)设施设备顺序号标识同一设施设备位置编码、同一类型设施设备的不同实例,可以按照空间位
置,从“01”开始顺次编号。
示例1:GL5101041001CS011FH001SS05010401代表“位于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1号综合舱1号防火分区的1号
O2检测仪”,编码构成为:设施设备位置编码(GL5101041001CS011FH001)+设施设备扩展编码(SS05010401)。该设
备所属的大类为“监控与报警系统”,中类为“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小类为“O2检测仪”,编码构成为:编码标识(SS)
+大类代码(05)+中类代码(01)+小类代码(04)+设施设备顺序号(01)。
示例2:JK510104301PT0101SS05020401代表“位于锦江区1号分控中心1号监控室的1号温感检测仪”,编码构成
为:设施设备位置编码(JK510104301PT0101)+设施设备扩展编码(SS05020401)。该设备所属的大类为“监控与报警
系统”,中类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小类为“温感检测仪”,编码构成为:编码标识(SS)+大类代码(05)+中
类代码(02)+小类代码(04)+设施设备顺序号(01)。
入廊管线编码规则
对舱室所包含的不同入廊管线进行编码,通过在舱室编码后接续入廊管线扩展编码形成。入廊管线
扩展编码由3个码段共7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从前至后依次为:2位编码标识、2位入廊管线类型代码、3
位入廊管线顺序号。入廊管线编码的基本结构如表11所示。
表11入廊管线编码基本结构
入廊管线扩展编码
舱室编码
编码标识入廊管线类型代码入廊管线顺序号
第1位~第17位第18位~第19位第20位~第21位第22位~第24位
GL××××××××××CS×××(17位)GX(2位)××(2位)×××(3位)
编码应符合如下要求:
a)舱室编码按照本文件5.2.2的规定执行;
b)编码标识“GX”代表从该字母(含)起,到下一个编码标识字母(不含)或编码结尾为止,之
间的编码段是入廊管线扩展编码;
c)入廊管线类型代码标识入廊管线的类型,按照本文件附录A的代码表A.9执行;
d)入廊管线顺序号标识同一舱室内的不同入廊管线实例,按照管线入廊的先后顺序,从“001”
开始顺次编号。
示例:GL5101041001CS011GX01001代表“锦江区1号干线综合管廊1号综合舱1号给水(输水)管道”,编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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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T164—2023
为:舱室编码(GL5101041001CS011)+编码标识(GX)+入廊管线类型(01)+入廊管线顺序号(001)。
6编码使用维护规则
编码使用规则
综合管廊信息化系统建设时,应按照本文件的分类编码规则建立统一的数据系统和编码体系,并按
照要素的分类体系建立相应的要素实例目录。
编码维护规则
6.2.1扩充分类编码
当分类编码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可对分类编码进行扩充:
——现有编码结构满足扩充需求时,扩充的分类编码应符合对应的编码规则,且不应与已有的分类
编码重复;
——现有编码结构无法满足扩充需求时,应先提出扩充需求,再对相应的编码码段按需增加位数,
同时应对本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6.2.2新增实例编码
新增实例编码时,应按照其对应的编码规则及分配的码段进行接续编码。
6.2.3注销实例编码
注销实例编码时,该编码应废置,其他编码不变。废置实例编码原则上不再分配给新增实例使用,
只作为历史记录,可供查询、追溯使用。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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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代码集
A.1C001所属区域代码
说明:管廊或监控中心所属区域的代码。
表示方法:C6
编码方式:采用顺序码,用6位数字字符表示,代码见表A.1。
表A.1所属区域代码表
代码名称
510104锦江区
510105青羊区
510106金牛区
510107武侯区
510108成华区
510112龙泉驿区
510113青白江区
510114新都区
510115温江区
510121金堂县
510122双流区
510124郫都区
510129大邑县
510131蒲江县
510132新津区
510181都江堰市
510182彭州市
510183邛崃市
510184崇州市
510185简阳市
510140高新区
510141天府新区
510142东部新区
510199其他区域
A.2C002管廊类型代码
说明:管廊类型的代码。
表示方法:C1
编码方式: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字符表示,代码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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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管廊类型代码表
代码名称说明
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的综合管廊,其主要功能
是为城市市政场站输送服务,能满足人员正常通
行,附属设施完备。包括两种子类型,一种只容
1干线综合管廊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的主要干线综合管廊,不直
接向用户提供服务;另一种同时容纳主干和配给
工程管线的干支混合综合管廊,可兼顾向用户提
供服务。
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直接向用户提供服务的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HB 2657-1976 径向车刀可校正刀座 197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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