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788-2025 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DB50/T 1788-2025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1788-2025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3-24
实施日期
2025-06-24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2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788—2025

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5-03-24发布2025-06-24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78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重

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重庆市医养结合研究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赵庆华、唐娇、肖明朝、周薇、余馨雨、黄欢欢、米洁、刘丽萍、蒋思琪、

喻秀丽、沈军、白定群、陈刚、肖峰、谢莉玲、阴倩羽、陈丽娟、何海燕、彭颖、罗欣、王春妮、杜星

瑶。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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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服务对象、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

进。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宁疗护hospicecare

以疾病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采用多学科协作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

提供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以及

减轻家属心理哀伤的一种专业服务。

3.2

疾病终末期患者terminallyillpatients

罹患严重伤病导致器官功能衰竭、病情危重,经现代医学诊断尚无法治愈,预期生存期小于6个月

的患者。

4服务对象

处于疾病终末期,有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并自愿接受服务协议的患者及其家属。

5基本要求

5.1人员

医师、护士、医疗护理员、药剂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营养师、中医师、社会工作者、志

愿者等人员应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专业知识技能,并定期参加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安宁疗护相关的专业培训与考核。

5.2环境及设备设施

5.2.1应指导患者的照护者定期开窗通风,保持所处环境安静、整洁卫生无异味、光线明亮。

5.2.2患者需要进行注射、换药等治疗时,应在医师和护士的指导下保持操作环境清洁,操作过程中

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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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提供居家安宁疗护的医疗机构应配备相关的医疗护理设备和服务设施。

5.3管理

5.3.1服务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安宁疗护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质量

评价体系、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2服务过程中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如实反馈疾病进展情况,根据其意见合理安排,签署知情同意

书。

6服务内容

6.1症状控制

应评估和观察患者常见症状,包括但不限于疼痛、呼吸困难、咳嗽、咳痰、咯血、恶心、呕吐、呕

血、便血、腹胀、水肿、发热,制定控制相应症状的措施,做好生命体征和病情的监测与记录,并指导

患者及其照护者掌握基本应对相应症状的知识和方法。

6.2舒适照护

6.2.1应定期观察患者状况,指导其照护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包括但不限于穿衣、翻身、擦背、口

腔清洁、大小便护理、四肢保暖,并通过定期上门服务、远程指导及电话随访等方式解决基础照护问题。

6.2.2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实施口腔护理、会阴护理、皮肤护理以及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及时发现

问题并处理。

6.2.3评估患者的营养状况,制定个体化的饮食计划,指导其照护者实施。

6.3精神及心理支持

6.3.1应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精神、心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心理关怀方案,评估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病情、意识情况、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的认知、预期及生死观。

6.3.2心理关怀时,应根据患者与家属的需求,采取适当的方式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鼓励外出、参

与社会活动及支持陪伴,帮助其缓解焦虑、恐惧和抑郁等问题。当发现患者或家属有重度焦虑、抑郁等

严重心理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的心理治疗。

6.3.3可根据患者的心理状态或情绪,制订相应的舒缓疗护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冥想、芳香疗法、抚

触皮肤。

6.3.4宜开展生命教育,陪伴和引导患者回顾生命、思考人生价值,探寻生命意义。

6.4社会支持

6.4.1应评估患者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支持网络,根据患者及家属需求及时链接社会资源,包括但不限

于经济支持、社会救助、法律咨询或援助。

6.4.2宜组织志愿者为患者提供陪伴和支持服务。

6.5濒死期护理

应评估和观察患者的濒死期状况并进行预判,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并及时告知其家属做好善终准

备。

6.6居丧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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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应尊重逝者与家属的习俗和遗愿,鼓励并指导家属参与遗体护理。

6.6.2应关注家属的哀伤反应,采取陪伴、抚慰、倾听等方式缓解家属的哀伤情绪。

6.6.3可在患者离世后30天内对家属进行电话或网络随访,如发现情绪异常,建议家属至医院就诊。

7服务流程及要求

7.1服务流程

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流程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2服务接待

应了解并记录患者的基本情况,根据患者的意愿或生前预嘱指导其家属填写居家安宁疗护申请表。

7.3综合评估

7.3.1应运用评估量表评估患者的预期生存期,评估量表见附录B;医师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提供

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7.3.2应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患者:心理状况(焦虑、抑郁)评估、疼痛评估、营养状态评估,评估量表见附录C至附录F。

——家属:心理状况(焦虑、抑郁)评估、社会需求评估,评估量表见附录C、附录D、附录G。

7.4签订协议

应与服务对象达成安宁疗护共识,告知其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

7.5建立服务档案

应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协议等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为患者建立服务档案。

7.6制定服务计划

应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和服务协议,为居家安宁疗护患者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计划。

7.7提供居家安宁疗护

7.7.1应根据患者病情及需求,由医护人员与相关人员为患者提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7.7.2服务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与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7.8转介服务

根据患者及家属意愿,可转介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8服务评价与改进

8.1服务评价

8.1.1应定期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通过满意度测评、意见反馈等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8.1.2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内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工作记录及归档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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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服务改进

8.2.1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上级相关人员并分析原因。

8.2.2应根据患者反馈及工作人员自我评价等结果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研讨会,分析服务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8.3监督与投诉

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和投诉流程及方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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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流程

病房安宁疗护服务流程应符合图A.1规定。

图A.1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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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姑息功能评估量表

姑息功能评估量表见表B.1。

表B.1姑息功能评估量表

PPS移动活动能力或疾病情况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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