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981-2011 高等学校校区环境服务规范

DB37/T 1981-2011 DB37/T 1981-2011 Standards for Campus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981-201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11-01
实施日期
2011-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2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981—2011

高等学校校区环境服务规范

2011-11-01发布2011-11-15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98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安市技术监督情报所、泰安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彤、米爱娟、颜晶晶、冯磊、巩晓、刘英铸、梁菲。

I

DB37/T1981—2011

高等学校校区环境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校区环境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校区楼宇公共部位保洁、校区个性部位

保洁、校区环境保洁、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质量保障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校区环境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3总则

3.1基本要求

3.1.1高等学校校区环境服务主要是针对校区内开展的卫生保洁及校园绿化服务,应符合《物业管理

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2高校环境服务提供方应与高等学校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3高校环境服务提供方应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环境服务管理机构,配

备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

3.1.4高校环境服务提供方应制定保洁和绿化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责任到人,并做好相应记录,相应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3.2人员要求

3.2.1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2.2应定期进行健康查体,要求身体健康。

3.2.3相关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2.4应定期进行培训,掌握基本职业技能,熟悉校区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3.2.5应统一着装,着装应干净、整洁、大方。

4校区楼宇公共部位保洁

1

DB37/T1981—2011

4.1大厅

4.1.1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应做到:

——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光亮;

——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蜘蛛网;

——公共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光亮;

——不锈钢部件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

——窗玻璃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明亮;

——植物花盆无积尘、无污渍、无杂物。

4.1.2服务频次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频次宜:

——地面、台阶、宣传窗、垃圾桶、装饰柱、植物花盆等每日常规保洁1次,且巡回保洁;

——装饰门及门套、踢脚线等3日保洁1次;

——墙面、天棚、消防设施、灯具每2周保洁1次;

4.2楼道

4.2.1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应做到:

——楼梯及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

——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墙角无蜘蛛网;

——公共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

——不锈钢部件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

——窗玻璃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明亮;

——窗台无积尘。

4.2.2服务频次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频次宜:

——地面、楼梯、扶手、墙面、垃圾桶等每日常规保洁1次,且巡回保洁;

——踢脚线、配电箱、消防设备、楼道门、窗、灯具及开关每2周保洁1次。

4.3公共卫生间、开水房

4.3.1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应做到:

——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水盆、台面、玻璃无污点、光亮;

——墙面、天棚、墙角、灯具、排气扇无积尘、无蜘蛛网;

——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

——开水房达到卫生标准、安全可靠;

——保洁工具与保洁用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4.3.2服务频次要求

2

DB37/T1981—2011

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频次宜:

——卫生间每日常规保洁2次,且巡回保洁,纸篓随时清理;

——卫生间应定期进行消杀;

——天棚、灯具、窗玻璃、排气扇每2周保洁1次;

——开水房每日常规保洁1次,开水箱每2月清洗1次。

4.4电梯

4.4.1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应做到:

——电梯轿厢内无积尘、无污渍、无粘贴物;灯具、指示板明亮;

——厢内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不锈钢部件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

——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杂物。

4.4.2服务频次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频次宜:

——电梯轿厢、电梯厅、电梯门及门套、指示板、厢壁每日常规保洁1次,且巡回保洁;

——天花板、灯具、监控器探头每周保洁1次。

4.5会议室、接待室

4.5.1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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