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646-2002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GB/T 18646-2002 Diagnostic techniques for animal brucellosi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8646-2018 |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646-2002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2-02-19
实施日期
2002-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起草人:
白文彬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8646一2002

前言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致人畜共患的传染病-一变态反应性疾病,世界范围

性威胁人类健康和影响畜牧业发展。动物布病主要由羊种布鲁氏菌、牛种布鲁氏菌和猪种布鲁氏菌感染

羊、牛和猪等动物呈急性或慢性经过。另外,是人布病的主要传染来源。其临床主要特征是母畜流产、乳

腺炎、不育和各种组织(如攀丸、关节)的炎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rldOrganizationforAnimal

Health(英),OfficeIntentionaldesEpizootic(法),OIE〕将布病列为B类重要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将布病列为乙类传染病。

为确诊动物布病要尽可能分离病原体,并鉴定其种和生物型,但方法复杂,需要的时间长,而且阳性

检出率低。因此布病最常用的检疫技术是血清学诊断。目前我国常用的血清学方法有虎红平板凝集试

验、试管凝集试验和补体结合试验以及乳牛全乳环状试验。

本标准的编制参考了OIE的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有关章节,澳大利亚动物疾病诊断技术标

准有关布病诊断部分和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布鲁氏菌病专家委

员会推荐的《布鲁氏菌病实验室技术》(第三版)。本标准适用于对动物布病的检疫及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是标准的附录,附录E、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文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646-2002

动物布每氏菌病诊断技术

Diagnostictechniquesforanimalbrucellosi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布鲁氏菌病的诊断技术。

本标准规定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乳牛全乳环状试验适用于家畜布病田间筛选试验和乳牛场布病

的监测及诊断泌乳母牛布病的初筛试验;试管凝集试验和补体结合试验适用于诊断羊种、牛种、和猪种

布病感染的家畜

本标准规定的试管凝集试验不适用于犬种和绵羊副攀种布病感染家畜的检疫。

2虎红平板凝集试验

2-,材料准备

2.1.1抗原、标准阳性血清、阴性血清由制标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

2.1.2受检血清应新鲜,无明显蛋白凝块,无溶血和无腐败气味。

2.1.3洁净的玻璃板,其上划分成4cm'的方格。

2.1.4吸管或分装器,适于滴加。.03ml。

2.1.5牙签或火柴杆,供搅拌用。

2.2操作方法

2.2.1将玻璃板上各格标记受检血清号,然后加相应血清。.03mL,

2.2.2在受检血清旁滴加抗原0.03mL.

2.2.3用牙签类小棒搅动血清和抗原使之混合。

2.2.4每次试验应设阴、阳性血清对照。

2.3判定

2.3.1在阴、阳性血清对照成立的条件下,方可对被检血清进行判定。

2.3.2受检血清在4min内出现肉眼可见凝集现象者判为阳性(十),无凝集现象,呈均匀粉红色者判

为阴性(一)。

3乳牛布病全乳环状试验

3.1材料准备

3.1.1布病全乳环状抗原

由制标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

3.1.2乳样

3.1.2.1受检乳样须为新鲜的全乳。

3.1.2.2采乳样时应将母畜的乳房用温水洗净、擦干,然后将乳液挤人洁净的器皿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2-19批准2002一05一01AM

GB/T18646-2002

3.1.2-3采集的乳样夏季时应于当日内检查;保存于2℃时,了d内仍可使用

3.2操作方法

3.2.1取乳样1ml-,加于灭菌凝集试验管内。

3.2.2取充分振荡混合均匀的全乳环状抗原1滴(约50kL)加人乳样中充分混匀

3.2.3置37C-38'C水浴中60min

3.2.4加温后取出试管勿使振荡,立即进行判定

3.3判定

标准分为:

a)强阳性反应(十++),乳柱上层乳脂形成明显红色的环带,乳柱白色,临界分明;

b)阳性反应(++),乳脂层的环带呈红色,但不显著,乳柱略带颜色;

c)弱阳性反应(+),乳脂层的环带颜色较浅,但比乳柱颜色略深;

d)疑似反应(士),乳脂层的环带颜色不明显,与乳柱分界不清,乳柱不褪色;

e)阴性反应(一),乳柱上层无任何变化,乳柱颜色均匀。

4动物布病试管凝集试验

4.1材料准备

4.,.1稀释液

0.5环石炭酸生理盐水。检验羊血清时用含。.5%石炭酸的10%盐溶液,如果血清稀释用含0.5

石炭酸的10%盐溶液,抗原的稀释亦用含0.5%石炭酸的10YD盐溶液.

4.1.2抗原、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由制标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

4.1.3凝集试验管(三分管)、试管架、吸管及温箱。

4-2操作方法

4.2.1按常规方法采血分离血清。

4.2.2运送和保存血清样品时防止冻结和受热,以免影响凝集价。若3d内不能送到实验室,按每9MI.

血清加1m1.5%石炭酸生理盐水(徐徐加人)防腐,也可用冷藏方法运送血清。

4.2.3受检血清的稀释

以羊和猪为例,每份血清用4支凝集试管。

4.2.3.1第一管标记检验编码后加1.15ml_稀释液

4.2-3.2第2--4管各加人。.5ml-稀释液。

4.2-3.3然后用1mL吸管取被检血清。.1mL;加人第1管内,并混合均匀。混合方法是将该试管中

的混合液吸人吸管内,再沿试管壁吹人试管中,如此吸人、吹出3-4次,充分混匀后以该吸管吸混合液

0.25ml弃去。

4.2-3.4取0.5mL混合液加人第2管,用该吸管如前述方法混合。

4.2.3.5再吸第2管混合液0.5mL至第3管,如此倍比稀释至第4管,从第4管弃去混匀液。.5ML.

4.2.3.6稀释完毕,从第1至第4管的血清稀释度分别为1:12.5,1:25,1:50和1:100,

4.2.17牛、马、鹿、骆驼血清稀释法与上述基本一致,差异是第一管加1.2ml,稀释液和。.05ml被

检血清。

4.2.3,8将。5mL20倍稀释的抗原加人已稀释好的各血清管中,并振摇均匀,羊和猪的血清稀释则

依次变为1,25,1e50,1:100和1:200,牛、马和骆驼的血清稀释度则依次变为1:50,1:100,

1:200和1:4000

大规模检疫时也可只用2个稀释度,即牛、马、鹿、骆驼用1:50和1‘100,猪、山、羊、绵羊和狗用

1,25和1,50.

4.2.3.9W370C-40CE箱24h,取出检查并记录结果。

GB/T18646-2002

4.2-3.10每次试验均应设阳性血清、阴性血清和抗原对照,即

a)阴性血清对照:阴性血清的稀释和加抗原的方法与受检血清同。

b)阳性血清对照:阳性血清须稀释到原有滴度,加抗原的方法与受检血清同

c)抗原对照:1:20稀释抗原液0.5m工一,再加0.5ml稀释液,观察抗原是否有自凝现象。

4.3判定

4.3.1供判定参照比浊管制备方法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4.3.2结果判定

4.3-2.1凝集反应程度分为:

参照比浊管,按各试管上层液体清亮度判读

a)++++菌体完全凝集,100%下沉,上层液体100yo清亮;

b)+++菌体几乎完全凝集,F层液体75%清亮;

c)++菌体凝集显著,液体50%清亮;

d)+凝集物有沉淀,液体25%清亮;

e)一凝集物无沉淀,液体均匀混浊。

4.3.2.2牛、马、鹿和骆驼1:10。血清稀释,猪、山羊、绵羊和狗1:50血清稀释,出现“++”以上凝

集现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阳性。

4.3.2.3牛、马、鹿、骆驼1:50血清稀释,猪、山羊、绵羊、狗1:25血清稀释,出现“+十”以上凝集现

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可疑反应。

可疑反应家畜经3周~4周后重检,如果仍为可疑,该牛、羊判为阳性。猪和马经重检仍保持可疑水

平,而农场的牲畜没有临床症状和大批阳性患畜出现,该畜被判为阴性。

猪血清偶有非特异性反应,须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判定,必要时应配合补体结合试验和鉴别诊断,排

除耶森氏菌交叉凝集反应

5动物布病补体结合试验

5.1材料准备

5.1门稀释液:0.85%生理盐水按常规方法配制。

5.1.2绵羊红细胞悬液:采取成年公绵羊血,按常规方法脱纤、洗涤、离心,用稀释液洗涤3-4次,最后

一次以2000r/min离心沉淀10min,取下沉的红细胞泥,以稀释液配制成2.5%红细胞悬液。

5.1.3抗原、标准阳性血清、阴性血清、溶血素由制标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

5.1.4受检血清:收集和处理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1.5溶血素:效价测定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1.6补体:采集及其效价测定方法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5.1.7抗原:效价测定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

5.2操作方法

5.2.1将1:10稀释经灭能(见附录A)的受检血清加人2支三分管内,每管0.5ml。

5.2.2其中一管加工作量抗原。.5ml-,另一管加稀释液。.5ml

5.2.3r述2管均加工作量补体,每管。.5ml-,振荡混匀。

5.2.4置37'C-38C水浴20min,取出放于室温(22C-25C),

5.2.5每管各加2单位的溶血素。.5m工和2.5%红细胞悬液。.5ml-。充分振荡混匀

5.2.6再置37'C,-38℃水浴20min,之后取出立即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