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73-2014 青梅栽培技术规程

DB33/T 373-2014 Green plum cultiv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33/T 373-2024 |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373-2014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7-08
实施日期
2014-08-08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373—2014

代替DB33/T373.1-2006,DB33/T373.2-2006

青梅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forcultivationofPrunusmume

2014-07-08发布2014-08-08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373—2014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373.1-2006《无公害青梅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DB33/T373.2-2006《无

公害青梅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与DB33/T373.1—2006,DB33/T373.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3);

——直接引用LY/T1678《森林食品产地环境通用要求》替代DB33/T373.1-2006《无公害青梅第

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在建园中,增加了园地基础设施的相关内容(4.2);

——在品种选择中,增加了青梅主栽品种简介(附录A);

——在定植中,修改了定植穴规格(见5.1,DB33/T373.2-2006中的4.2),增加了栽后管理(5.6);

——在肥水管理中,根据幼树、结果树、衰老树分别规定了施肥时间、施肥量和施肥方法(6.4.1、

6.4.2、6.4.3);

——在树体管理中,增加了修剪方法和高接换种(8.2.1、8.2.5);

——在采收与贮运中,增加了采收时期(10.1);

——增加了档案管理(11);

——增加了标准化生产模式图(12)。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兴县林业局、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政、沈泉、费健斌、刘彬、刘金方、毛桃、潘国良、陈海。

DB33/T373.1-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373.1-2002。

DB33/T373.2-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373.2-2002。

I

DB33/T373—2014

青梅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梅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建园、定植、肥水管理、花果管理、树体管理、病虫害防治、

采收与贮运、档案管理及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青梅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LY/T1678森林食品产地环境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结果枝

直接着生花或花序并能开花结果的枝条。

3.2

拉枝

调整枝条角度和方位的措施。

3.3

抹芽

将枝条上萌发的芽抹去。

3.4

摘心

摘去新梢先端幼嫩的部分。

3.5

1

DB33/T373—2014

短截

剪去枝梢的一部分。

3.6

疏剪

将枝条从基部疏除。

3.7

回缩

在多年生枝条上短截。

3.8

幼树

从苗木定植成活到开花结果这段时期的树。

3.9

结果树

从开始结果到开始出现大小年直至产量明显下降期的树。

3.10

衰老树

从产量明显下降开始到大部分植株不能正常结果以及死亡的树。

4建园

4.1园地选择

宜选择背风向阳、光照充足、土层深厚、土壤肥沃且排水通气良好,pH值4.5~6.5的低丘缓坡或

平地。年平均温度15℃~18℃,年平均降水量900mm~2000mm,花期平均气温5℃以上。产地环

境应符合LY/T1678的规定。

4.2园地基础设施

4.2.1道路

应按地形设置主干道和辅助道,主干道路面宽3m~5m,辅助道路面宽1m~2m。

4.2.2排灌系统

宜建蓄水池等灌溉设施。排水沟渠应保持通畅,雨季不积水。

4.2.3防护林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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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适应性强、生长迅速、防护性能好、树冠直立,且与青梅无共生性病虫害的树种。防护林宜设

在道路两侧及园地四周。

4.2.4生产管理用房

应建有生产管理用房,果品用房应与农药、化肥和施药器械等用房分开。

4.3品种选择

4.3.1主栽品种

应根据立地条件和经营目的选用优良品种为主栽品种。青梅主栽品种参见本标准附录A。青梅苗宜

选择地径1cm以上良种壮苗。

4.3.2授粉品种

根据主栽品种花期确定相近的授粉品种,应选择授粉结实率高的优良品种作为授粉品种,主栽品种

与授粉品种配置比例为4:1。

5定植

5.1整地

平地或坡度<10°缓坡地宜全垦整地,深度30cm以上;坡度>10°的坡地须修筑梯田或鱼鳞坑。

定植穴规格0.8m×0.8m×0.6m,每穴施1kg~2kg腐熟饼肥或施腐熟栏肥5kg,加钙镁磷肥0.5kg

与土拌匀,覆土10cm待种。

5.2定植时间

11月上旬至翌年3月上旬。

5.3定植密度

应根据不同的品种特性和立地条件确定,每亩(667㎡)栽植33株~42株,株行距4m×4m或4m×5m。

5.4栽植

栽种时应扶正苗木,适当浅栽,分层踏实。栽后根部适当覆土,形成“龟背状”。梅苗嫁接口须露

出土墩上面。

5.5定干

距地面40cm~50cm留6个~7个饱满侧芽定干,剪口应平滑倾斜。

5.6栽后管理

栽植后浇透定根水。及时检查成活情况,出现死苗应补栽。

6肥水管理

6.1中耕除草

3

DB33/T373—2014

每年5月、9月各进行一次中耕除草,深度5cm为宜。

6.2林下复合经营

幼树期选择有利于养地肥地且与青梅无相同病虫害的浅根性矮杆作物或豆科植物,如花生、大豆等

进行套种。套种植物应在树冠以外。

6.3水分管理

干旱季节应及时灌溉,并做好土壤保墒。雨水较多季节应及时排水防涝。

6.4施肥

6.4.1施肥方法

在树冠滴水线处,采用环状沟施或放射沟施肥。施肥深度化肥20cm,有机肥30cm以上,施后覆土。

6.4.2幼树

定植当年新梢抽发后每株追施尿素0.1kg。第二年至结果初期萌芽前每株施三元复合肥0.5kg。每

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施基肥,株施饼肥1.0kg或厩肥5kg~10kg,加钙镁磷肥0.5kg~1kg。

6.4.3结果树

施肥量应根据土壤肥力、树势和结果量而定。年施肥以3次为宜,12月上旬至1月中旬施花前肥,

施肥量为三元复合肥20kg/亩(667m2)~40kg/亩(667m2);5月中旬至6月中旬施采后肥,施肥量为三

22

元复合肥60kg/亩(667m)~80kg/亩(667m);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施基肥,施肥量为厩肥1500kg/

亩(667m2)~2000kg/亩(667m2)或饼肥150kg/亩(667m2)~200kg/亩(667m2)。

6.4.4衰老树

施肥管理应以恢复树势为目的。年施肥以3次为宜,12月上旬至1月中旬施花前肥,施肥量为尿素

150kg/亩(667m2)加三元复合肥10kg/亩(667m2)~20kg/亩(667m2);5月中旬至6月中旬施采后

肥,施肥量为三元复合肥60kg/亩(667m2)~80kg/亩(667m2);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施基肥,施肥量

为厩肥1500kg/亩(667m2)~2000kg/亩(667m2)或饼肥150kg/亩(667m2)~200kg/亩(667m2)。

6.4.5根外追肥

4月下旬至5月初,叶面喷施0.2%磷酸二氢钾加0.3%尿素液2次~3次,间隔7天~10天。

7花果管理

7.1授粉

现有授粉品种不足时,选取亲和力高、结实率高的品种花粉,于花期用喷粉器或喷雾器连续进行2

次~3次人工喷粉;或于花期每亩梅园放养蜜蜂1~2箱。

7.2疏果

4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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