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239-2010 潜孔钻机和钻凿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DB13/T 1239-2010 The comm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ger drill rigs and drilling machinery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239-2010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7-20
实施日期
2010-08-1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1

J10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239—2010

潜孔钻机和钻凿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2010-07-20发布2010-08-1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1239—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张家口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张家口市标准化协会、宣化钻机行业

协会、宣化华泰矿冶机械有限公司、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秉新、王实喜、李幸平、孙小情、任清、修颖毅、赵全利。

I

DB13/T1239—2010

潜孔钻机和钻凿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潜孔钻机和钻凿机械产品应遵循的通用技术规范。其内容包括该类机械产

品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要求、安全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生产的潜孔钻机和钻凿机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6标准电压

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

GB3836.4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

GB3836.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3836.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油浸型“o”

GB3836.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GB3836.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GB3836.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6921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7679.1矿山机械术语第1部分:采掘设备

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10095.1圆柱齿轮精度制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10095.2圆柱齿轮精度制第2部分: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13306标牌

GB/T13325机器和设备辐射噪声操作者位置噪声测量的基本准则(工程级)

GB/T13344潜孔冲击器和钻头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

GB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GB/T16855.1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

JB/T1604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1

DB13/T1239—2010

JB/T3249工程机械护板和护罩

JB/T7161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热处理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4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5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7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以及GB/T7679.1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气压(风压)

3.1.1

低气压:0.40MPa~0.63MPa

3.1.2

中气压:>0.63MPa~1.0MPa

3.1.3

高气压:>1.0MPa~2.5MPa

3.1.4

超高气压:>2.5MPa以上

4型号命名要求

4.1产品型号的的编制应按照JB/T1604表2的编制方法编制。产品名称应符合GB/T7679.1

的规定。

4.1.1产品型号中的字母和数字,其字体大小要一致,不得使用角注和脚注。

4.1.2产品型号由表示类、组、型、特征代号(以下简称系列代号)的汉语拼音字母和表示

主参数代号(如:钻孔直径mm、断面直径㎡、等)的阿拉伯数字组成,其间用“–”线

隔开。产品型号尾部为产品特征代号。

4.1.3当产品结构有重大改进,应按更新改进顺序在原产品型号尾部加汉语拼音字母A、C、

D……(尽

量避免使用B、E、O、X字母)。

4.1.4当产品为防爆型时,应在型号中加以标识,以区别于非防爆型。

4.1.5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_

特征代号或更新改进代号

主参数代号

系列代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