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401/T 272-2022 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Vegetable Market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01/T 272-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2-11-03
实施日期
2022-11-03
发布单位/组织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陈明、杨三龙、曹鹏程、吴翔、张非、王海燕、陆容、吕荣军、赵军、曾涛、彭松、夏芳、何勇、许立维。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0.040.03

CCSC51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Buildand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citypropervegetable

market

2022-11-03发布2022-11-03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01/T27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杨三龙、曹鹏程、吴翔、张非、王海燕、陆容、吕荣军、赵军、曾涛、

彭松、夏芳、何勇、许立维。

I

DB3401/T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场地环境、公共设施设备、经营设施设备、商品管理、卫生

管理和市场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城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DB34/T3781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

DB3401/T21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区菜市场citypropervegetablemarket

在合肥市城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城区菜市场开办方(管理方)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

相应设施设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户进场从事蔬菜、肉类、蛋类、水产品、

禽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各类食用农产品、

农副产品零售的固定集中交易场所。

不可食用肉inediblemeat

“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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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waste

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无害化处理innocenttreatment

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的过程。

4场地环境

选址

4.1.1城区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

4.1.2城区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

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宜按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800m、非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1200m,服

务居民1.5万~2万人的标准设置。

4.1.3以城区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应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和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

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建筑

4.2.1城区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

的专用电梯。2层以上结构的,宜配备自动扶梯。

4.2.2城区菜市场应设置交通流线,并综合考虑人流、物流、车流的合理布局。

4.2.3城区菜市场应配置相应的装卸场所、仓储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管理用房、检测室等。

4.2.4新建城区菜市场应选择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

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4.2.5新建城区菜市场单体建筑层高应≥4.5m。场内主通道宽度≥3m,购物通道≥2.5m,污物等其他通

道宽度≥2m。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宽≥4m。

场内布局

4.3.1应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的原则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应相对集中,分区标志清晰。

4.3.2水产区、禽产品区、熟食区、豆制品区等在业态布局时应遵循干湿分离、荤素分离原则,水产

区与熟食区直线距离应≥15m。水产区等易产生污水的业态不宜设置在市场主入口附近。

4.3.3两层或多层城区菜市场,水产区宜设置在底层区域;宜将干货等业态设置在二楼或三楼,以保

证干燥的营业环境。

4.3.4城区菜市场内根据需要可设置自产自销交易区。

4.3.5城区菜市场内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禽产品交易区。

4.3.6城区菜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

4.3.7城区菜市场内应设有市场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等配套用房。

4.3.8城区菜市场宜设置顾客休息区、母婴室和供经营户休息、用餐、会议、培训等用的“经营户之

家”。

4.3.9城区菜市场应按规划要求配有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设置停车场(库)。

面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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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城区菜市场应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占地面积。新建城区

菜市场建筑面积应≥1000㎡,其中生鲜农产品经营面积宜大于总面积70%。

4.4.2新建城区菜市场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宜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

4.4.3营业用房面积不宜低于10㎡。

装修

4.5.1城区菜市场主出入口门头应有明显的名称、标识,非主出入口应标注“菜市场出入口”字样。

4.5.2城区菜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5.3城区菜市场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4.5.4城区菜市场地面应按照排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铺设防滑地砖等材料,向通道两侧排水通

道倾斜,坡度设计应科学合理,保证通道无积水。

4.5.5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3m;顶棚装饰宜简洁,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装

修材料。

4.5.6城区菜市场内各种管道、线路、设施设备应尽可能隐蔽设置。

4.5.7柜台上方应设置照明灯架,并在灯架上设置明显的商品种类标识。

4.5.8场内经营户字号标牌、广告牌、店铺招牌等应统一规范。

5公共设施设备

供水设施

5.1.1城区菜市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并符合GB5749的要求。用水设施配置应符

合国家节约用水相关规定,宜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5.1.2新建城区菜市场给水主管网宜贴梁底敷设,同时应采用智能水表供水到经营户,一户一表。水

产区供水到户,熟食经营区供水到专间,其他摊位供水到经营区。

5.1.3城区菜市场内应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

5.1.4消防用供水设施应按要求配置到位,并保证足够的水压。

排水设施

5.2.1城区菜市场的排水系统均应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污水水质应符合GB/T31962的要求,

面源污染严重的区域应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5.2.2室内型城区菜市场应单独设置污废水收集系统。市场内所有污废水(生活污水、冲洗水、洗涤

水等)均应接入污废水收集系统。水产品、蛋禽类等排水单元周边应设置截污盖板沟。宰杀及清洗区域

应单独设置倾倒池接入污废水系统,倾倒池内应设置格栅,且栅条间隙不宜>10mm。

5.2.3敞开型(非露天)城区菜市场应分别设置雨水及污废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后应接入雨水系

统,不应散排。雨水系统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现场条件不具备的区域,应设置地面冲洗水截流设

施,避免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散排入市政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应充分考虑集中排水及散排污水,宜

通过设置截污沟、倾倒池、污水管网等设施对上述污水进行收集排放。截污沟应设置于合理位置不应有

雨水混入。倾倒池同室内型城区菜市场要求。

5.2.4城区菜市场范围内餐饮类排水户应设置隔油设施。存在门前经营及倾倒污水需求的排水户应设

置倾倒池,倾倒池要求同室内型城区菜市场要求。

5.2.5城区菜市场内截污盖板沟接入管道前均应设置格栅,栅条间隙不宜>10mm;雨水口均应设置截

污挂篮,其开孔率应≥50%,最大孔隙≤40mm;城区菜市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前应设置化粪池或格栅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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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预处理设施。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

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10m,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

求另行设计。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应设暗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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