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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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替
译:GB/T 20895.2-2007 Small craft—Stability and buoyancy assessment and categorization—Part 2:Sailing boats of hull length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6 m适用范围:GB/T 20895的本部分规定了评定完整(即未破损)艇的稳性和浮性的方法,也包括评定易灌水下沉艇的浮性。 利用本部分对稳性和浮性进行评估,可为每一艘艇划定与其设计载荷和最大总载荷相适应的设计类别(A、B、C或D类)。 本部分适用于艇体长度为6 m~24 m的主要以人力或机械动力推进的艇。但如果这些艇未达到GB/T 20895.3(ISO 122173)中规定所要求的设计类别,且其设有甲板并具有符合ISO 11812要求的快速泄水的凹体,则也可适用于6 m以下的艇。 本部分不包括: ——ISO 6185所涉及的不大于8 m的充气艇和刚性充气艇; ——独木舟、皮艇或艇宽小于1.1 m的其他艇。 本部分未考虑或评估拖航、捕鱼、挖泥或起重作业对稳性的影响,此类情况应另行考虑(如果适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7.080小型船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U18小型船总体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09-01收藏 -
现行
译:GB/T 6960.6-2007 Tractor terminology—Part 6:Hydraulic hitch system and drawbar, hook适用范围:GB/T 6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拖拉机液压悬挂系及牵引、拖挂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并列出对应的英文名称。 本部分适用于拖拉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T60/69拖拉机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1 | 实施时间: 2007-08-01收藏 -
现行
译:GB/T 20894-2007 Small craft—Liquid-fuelled galley stove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小艇上永久性安装的使用在大气压力下为液态燃料的厨灶的设计和安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门设计或预定作为可携式独立野营灶的灶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7.080小型船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U37小型船专用装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09-01收藏 -
现行
译:GB/T 6960.5-2007 Tractors terminology—Part 5:Steering system适用范围:GB/T 6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拖拉机转向系的术语和定义,并列出对应的英文名称。 本部分适用于拖拉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T60/69拖拉机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1 | 实施时间: 2007-08-01收藏 -
现行
译:GB/T 20897.1-2007 Inflatable boats—Part 1:Boats with a maximum motor power rating of 4.5 kW【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7.080小型船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U18小型船总体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09-01收藏 -
被代替
译:GB/T 20895.1-2007 Small craft—Stability and buoyancy assessment and categorization—Part 1:Non-sailing boats of hull length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6 m适用范围:GB/T 20895的本部分规定了评定完整(即未破损)艇稳性和浮性的方法,也包括评定易灌水下沉艇的浮性。 利用本部分对稳性和浮性进行评估,可为每一艘艇划定与其设计载荷和最大总载荷相适应的设计类别(A类、B类、C类或D类)。 本部分适用于艇体长度为6 m~24 m的主要以人力或机械动力推进的艇。但如果这些艇未达到GB/T 20895.3中所规定的设计类别,且其设有甲板并具有符合GB/T 20896要求的快速泄水的凹体,则也可适用于6 m以下的艇。 本部分不包括: ——ISO 6185所涉及的8 m及以下的充气艇和刚性充气艇; ——独木舟、皮艇或艇宽小于1.1 m的其他艇; ——依靠动力支承方式航行的水翼艇和气垫艇; ——潜水器。 本部分未考虑或评估拖航、捕鱼、挖泥或起重作业对稳性的影响,此类情况应另行考虑(如果适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7.080小型船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U18小型船总体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09-01收藏 -
现行
译:GB/T 17470-2007 Glass fiber mats—Chopped strand and continuous filament mat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以下简称毡)的分类和代号、产品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增强塑料和增强胶凝材料的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以下简称短切毡)和玻璃纤维连续原丝毡(以下简称连续毡)。对于玻璃纤维连续单丝毡、玻璃纤维针刺毡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玻璃纤维缝编毡、玻璃纤维薄毡,也不适用于绝热隔音用途的玻璃纤维毡。【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59.100.10纺织玻璃纤维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Q36玻璃纤维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10-01收藏 -
现行
译:GB/T 20896-2007 Small craft─Watertight cockpits and quick-draining cockpit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小艇上特指为“水密”或“快速泄水”的艉舱和凹体的要求。 本标准既不对艉舱或凹体的尺寸和形状提出要求,也不对其应在何时或何处被采用作出规定。只考虑通过重力泄水,而不是通过泵或其他方法泄水。 注1: 已选定“快速泄水艉舱”术语,以区别于通常理解的“自泄水艉舱”,后者的水可在某些条件下泄出舷外,但不规定泄水速度、底部或围槛的高度等。 注2: 在附录A中给出了单平面艉舱底部的示例。【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7.080小型船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U37小型船专用装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09-01收藏 -
现行
译:GB/T 6960.7-2007 Tractor terminology—Part 7:Cab, seat and sheet metal适用范围:GB/T 6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拖拉机驾驶室、驾驶座和覆盖件的术语和定义,并列出对应的英文名称。 本部分适用于拖拉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T60/69拖拉机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1 | 实施时间: 2007-08-01收藏 -
被代替
译:GB/T 20895.3-2007 Small craft—Stability and buoyancy assessment and categorization—Part 3:Boats of hull length less than 6 m适用范围:GB/T 20895的本部分规定了评定完整(即未破损)艇的稳性和浮性的方法,也包括评定易灌水下沉艇的浮性。 利用本部分对稳性和浮性进行评估,可为每一艘艇划定与其设计载荷和最大载荷相适应的设计类别(C或D类)。 本部分主要适用于艇体长度小于6m的以人力或机械动力推进的艇,但可居住多体帆艇除外。设有全甲板和符合GB/T20896要求的快速泄水艉舱的艇体长度小于6m的艇,可分别选择按GB/T20895.1或GB/T20895.2进行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指定选用更高的设计类别。 本部分不包括: ——玩具艇; ——独木舟、皮艇或宽度不足1.1m的其他艇; ——ISO6185所涉及的不大于8m的充气艇和刚性充气艇; ——ISO13590所涉及的个人艇; ——依靠动力支承方式航行的水翼艇和气垫艇; ——潜水器。 本部分未考虑或评定拖航、捕鱼、挖泥或起重作业对稳性的影响,此类情况应另作考虑(如果适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7.080小型船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U18小型船总体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7-03-26 | 实施时间: 2007-09-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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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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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