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84.7-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DB11/T 384.7-2018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7: Engineering Requirements and Acceptance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384.7-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17
实施日期
2019-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M6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384.7—2018

代替DB11/T384.7—2009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mageinformationmanagementsystem—

Part7:Projectrequirementandcheckingandacceptance

2018-12-17发布2019-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384.7—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工程要求..........................................................................1

4.1设计要求......................................................................1

4.2施工要求......................................................................2

5工程检验与验收....................................................................2

5.1一般规定......................................................................2

5.2工程检验......................................................................3

5.3工程验收.....................................................................13

I

DB11/T384.7—2018

前言

DB11/T384—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18部分:

——第1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第2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

——第3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第4部分:传输网络;

——第5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第6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第7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第8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9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第10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第11部分: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第12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第13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第14部分: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第15部分: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第16部分:视频图像字符叠加要求;

——第17部分:运行维护要求;

——第18部分: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DB11/T384—2018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11/T384.7—2009《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7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本

部分与DB11/T384.7—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1,2009年版1);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09年版2);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2009年版3.1);

——删除了缩略语(2009年版3.2);

——增加了设计要求(见4.1);

——修改了设备要求(见4.2.2,2009年版4);

——修改了软件要求(见4.2.1,2009年版5);

——修改了工程施工要求(见4.2,2009年版6);

——修改了监控机房要求(见5.2.17,2009年版7);

——修改了系统供电要求(见5.2.16,2009年版8);

——修改了系统防雷、接地要求(见5.2.15,2009年版9);

——删除了系统调试要求(见2009年版10.1);

——修改了系统检验要求(见5.2,2009年版10.2);

——修改了系统验收要求(见5.3,2009年版10.3)。

II

DB11/T384.7—2018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富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晔、张凡忠、赵永杰、刘利、宋杉、钟永强、焦永利、张啸、赵添、梅楠。

本部分历次发布版本:

——DB11/Z384.7—2006;

——DB11/T384.7—2009。

III

DB11/T384.7—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T1400.3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

GA/T1406—2017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

DB11/T384.1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DB11/T384.2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

DB11/T384.3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DB11/T384.4—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4部分:传输网络

DB11/T384.5—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5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DB11/T384.6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6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DB11/T384.9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9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DB11/T384.10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0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DB11/T384.11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1部分: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DB11/T384.12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2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DB11/T384.13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3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DB11/T384.14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4部分: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DB11/T384.17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7部分:运行维护要求

DB11/T384.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8部分: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8181、GB50348—2018、DB11/T384系列标准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工程要求

4.1设计要求

1

DB11/T384.7—2018

4.1.1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查。

4.1.2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应包括总体平台结构设计、图像结构化设计、视音频格式与编码设计、

通信控制协议设计、传输网络设计、图像质量设计、图像信息存储与回放设计、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

码与管理设计、图像采集点设计、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设计、图像采集区域标志设计、移动终端联接设

计、运行维护设计、安全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防雷与接地设计、供电设计、监控中心设计等内容。

4.1.3总体平台结构设计应符合DB11/T384.1中的相关规定,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应符合GB/T28181

的要求。

4.1.4图像结构化设计应符合GA/T1400.3的相关规定。

4.1.5视音频格式与编码设计应符合DB11/T384.2中的相关规定。

4.1.6通信控制协议设计应符合DB11/T384.3中的相关规定。

4.1.7传输网络设计应符合DB11/T384.4—2018中的相关规定。

4.1.8图像质量设计应符合DB11/T384.5—2018中的相关规定。

4.1.9图像信息存储与回放设计应符合DB11/T384.6和DB11/T384.13中的相关规定。

4.1.10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设计应符合DB11/T384.9中的相关规定。

4.1.11图像采集点设计应符合DB11/T384.10中的相关规定。

4.1.12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设计应符合DB11/T384.11中的相关规定。

4.1.13图像采集区域标志设计应符合DB11/T384.12中的相关规定。

4.1.14移动终端联接设计应符合DB11/T384.14中的相关规定。

4.1.15运行维护设计应符合DB11/T384.17中的相关规定。

4.1.16安全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防雷与接地设计、供电设计、监控中心设计应符合GB50348

—2018中6.6、6.7、6.11、6.12、6.14的规定。

4.2施工要求

4.2.1平台软件调试与安装

平台软件应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图形化人机交互界面,操作控制应简便、灵活、易学易用,

便于管理和维护;平台软件应进行系统调试,并能实现DB11/T384.18中的功能。

4.2.2前端设备

前端设备的安装应符合DB11/T384.10和DB11/T384.12中的相关规定。

4.2.3管(槽)、沟、井、杆、机柜(箱)

管(槽)、沟、井、杆、机柜(箱)的施工应符合GB50348—2018中7.2.3的规定。

4.2.4线缆敷设

线缆敷设应符合GA/T1406—2017中第7章的相关规定。

4.2.5监控中心设备

监控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GB50348—2018中7.2.6的规定。

4.2.6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其他施工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中第7章的规定。

5工程检验与验收

5.1一般规定

5.1.1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在系统试运行后、竣工验收前,应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且在认可能力范

围内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1.2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

2

DB11/T384.7—2018

检验报告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5.1.3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检验的范围应包括工程合同、本标准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等文件的内

容,并应按照GB50348—2018中9.1.5对系统设备进行抽样。

5.1.4检验机构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检验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改正后进行复检。

5.1.5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检验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时应成立验

收组,验收组中技术专家的人数不应低于验收组总人数的50%;验收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设施工验

收组、技术验收组和资料审查组。

5.1.6验收组应对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基本

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工程,验收组可在验收结论中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验收基本通过或不通过

的工程,验收组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指出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5.1.7涉密工程项目的检验和验收,相关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和相关规定。

5.2工程检验

5.2.1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结构检查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结构的检查应按表1的要求进行。

表1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结构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判别

依据合同和正式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和现场复核。

1)检查图像采集点安装点位、传输网络、资源接入及汇聚方式、

网络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市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区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重点行

业图像信息管理平台、街乡镇级图像信息接入平台及运维平台的

设置、数量、位置及接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街乡镇级图像信息接入平台的图像资源,检查街乡镇级图

所检查的内容符合

像信息接入平台是否与区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共享图像信息;

合同、正式设计文

1系统结构4)检查区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的图像资源,检查区级图像信息管

件及检查要求则为

理平台是否与市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重点行业图像信息管理平

合格

台共享图像信息;

5)检查重点行业图像信息管理平台的图像资源,检查重点行业图

像信息管理平台是否可为市级、区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提供部分

图像信息共享和行业图像资源授权用户的调用;

6)检查市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的图像资源,检查市级图像信息管

理平台是否具有为区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和重点行业图像信息管

理平台提供图像信息共享的能力。

5.2.2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检验

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按表2进行。

3

DB11/T384.7—2018

表2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检验表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判别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按照指定设备、指定通道对系统图像进行实时点播,检查系统

是否能实现图像的显示、缩放、抓拍和录像;

实时视音频图像点2)按照指定图像源编号及地图标注点位对系统图像进行实时点

1

播播,检查系统是否能实现图像的手动切换、定时切换、分组切换、

报警切换;

3)按照设计要求,检查系统是否支持多用户对同一图像资源的同

时点播。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按照图像信息源的ID、位置、时间段等要素检索历史图像资料,

检查系统是否能回放和下载;

历史视音频图像调

22)图像回放时,检查系统是否能以常速、慢速、快速、暂停和进

度拖动播放;

3)图像回放时系统是否能进行回放画面的缩放;

4)图像回放时系统是否能进行通过时间轴和多路图像回放。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通过手动或自动操作,检查系统是否能对前端设备的各种动作所检验的内容符合

进行遥控;合同、正式设计文

3远程控制

2)设定两个不同优先级的用户,通过手动或自动操作,检查系统件及检验要求则为

是否能保证级别较高的用户优先响应;合格

3)检查系统是否能对前端设备的控制进行锁定和解锁设置。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检查系统是否支持前端存储和集中存储两种方式,存储图像的

分辨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存储与管理

2)检查系统是否支持手动存储、定时存储、移动侦测报警存储和

事件触发存储等多种存储策略;

3)检查系统是否支持重要事件图像的永久保存。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历史视音频文件下1)检查是否支持对所属设备及平台存储的视音频文件检索和下载;

5

载2)检查在平台间历史视音频文件下载时,视音频信息源所在的平

台是否负责所属的历史视音频信息的寻址和发送。

在相应的各级平台之间或各级平台与平台所属设备之间进行检验。

6语音广播检查各级平台之间、各级平台与平台所属设备之间的语音广播

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DB11/T384.7—2018

表2(续)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判别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手动操作,检查系统是否支持地图显示、缩

放、地图图层控制、图例定义;

7GIS服务2)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手动操作,检查系统是否能空间数据查询、

属性数据查询、测量、路径选择;

3)按照摄像机图标、摄像机信息进行手动操作,检查系统是否能

快捷地图定位、地理编码查询、道路查询和路口定位。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检查系统的运行日志和用户操作日志;

2)检查运行日志是否记录了系统内设备启动、自检、异常、故障、

8日志功能

恢复、关闭等状态信息及发生时间;

3)检查操作日志是否记录了用户登录和退出系统的时间、用户的

主要操作情况等。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检查系统的统计报表;

9统计报表功能

2)检查统计报表是否记录了设备在线率、设备故障率、图像访问

量、用户访问频率、用户在线时长、用户主要操作等。所检验的内容符合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合同、正式设计文

1)检查系统是否能对系统设备进行注册、注销、远程配置;件及检验要求则为

2)按名称、ID、区域等条件检查系统是否能对设备信息进行查询合格

和检索;

3)在系统平台进行实时操作或检查操作日志,系统是否能采集、

监测系统内的监控设备、相关服务器的运行情况;

10运行维护管理4)检查系统是否能显示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并对设备的故障进行

报警;

5)通过对前端设备的自动巡检和手动巡检,检查系统是否能按设

定周期进行巡检;

6)检查系统是否能对事件告警进行记录和查询;

7)检查系统的信息公告,是否能对相关事件进行公告;

8)检查系统的工作时钟,是否能进行校正。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按图像信息资源的名称、安装位置、所属单位、分辨率、可控

性等属性,检查系统是否进行分类管理;

11图像信息资源管理

2)检查系统是否能进行图像信息源目录的查询、分类检索以及分

类上报;

3)检查系统是否能按用户优先级使用图像资源。

5

DB11/T384.7—2018

表2(续)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判别

在相应的图像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检验。

1)检查系统是否能对用户进行创建、修改、删除等操作;

所检验的内容符合

2)检查系统是否能根据不同的用户身份对资源的使用需求将用

用户管理与权限管合同、正式设计文

12户身份对应到设定的用户组;

理件及检验要求则为

3)检查系统是否能根据预案将用户身份对应到相应的用户组;

合格

4)检查系统是否支持高级别权限用户对低级别权限用户的资源

抢占并向被抢占资源的用户发送提示信息。

5.2.3矩阵管理系统功能检验

矩阵管理系统功能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按表3进行。

表3矩阵管理系统功能检验表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判别

在相应的矩阵管理系统进行检验。

1)按照指定设备、指定通道对系统图像进行实时点播,检查系统

是否能实现图像的显示、缩放、抓拍和录像;

实时视音频图像点2)按照指定图像源编号及地图标注点位对系统图像进行实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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