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6/T 44-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代办服务规范
DB5306/T 44-2020 Provincial government service proxy service specification in Zhaotong city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06/T 44-2020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0-04-02
实施日期
2020-04-15
发布单位/组织
昭通市
归口单位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昭通市政务服务咨询服务工作。
发布历史
-
2020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绥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起草人:
- 吕晓军、孙炳春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A12
DB5306
昭通市地方标准
DB5306/T44—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代办服务规范
2020-04-02发布2020-04-15实施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306/T44—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绥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绥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晓军、孙炳春。
DB5306/T44—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代办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委托方式、代办受理、代办员设置要求、费用支付规定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昭通市政务服务代办工作。
2术语和定义
GB/T32169.4-2015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代办服务:受单位、企业或个人(以下统称服务对象)委托,进驻本级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可
由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代为办理的服务。
3委托方式
由委托人书面委托(附件1)。
4代办受理
4.1代办员选择最佳代办方式,服务时限不得超过《代办服务事项清单》中承诺时限。
4.2代办员对照各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属于代办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代办通
知书》(附表2)。
4.3代办员对照各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属于代办范围但手续不全的,须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附表3)。
4.4代办员对照各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不属于代办范围内的,向服务对象出具《不予受理告知
书》(附表4)。
5代办员设置要求
5.1市、县(市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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