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3/T 129-2018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

DB4203/T 129-2018 The standard for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official vehicles by municipal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3/T 129-2018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05
实施日期
2018-12-10
发布单位/组织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堰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起草人:
朱红梅、明亮、杨丽、邵义琴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12

DB4203

十堰市地方标准

DB4203/T129—2018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

2018-12-05发布2018-12-10实施

十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03/T129—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堰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红梅、明亮、杨丽、邵义琴。

本标准由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I

DB4203/T129—2018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总则、要求和监督问责等。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工作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

71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

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办发〔2018〕32号)

《十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

办法>及<十堰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十车改办发〔2016〕1号)

《关于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六严禁”的通知》(十车改办〔2017〕1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十车改办〔2017〕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市级党政机关

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2

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

技术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3.3

应急保障用车

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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