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613.4-2016 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与评定 第4部分:民族村寨

DB34/T 2613.4-2016 The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of rural tourism service quality -- Part 4: Ethnic village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613.4-2016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3-10
实施日期
2016-04-10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族村寨型的特色服务质量达标要求及评定管理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安徽省自然村和中心村民族村寨型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特色服务质量达标与评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合肥市金葡萄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旅游局、北京中科景元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研究中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安徽省标准化协会、黟县徽 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黄山京黟旅
起草人:
臧习兵、陆军华、李孝东、程凤霞、石培华、黄萍、赵云、王云波、杨龙、范星宏、于天厚、文革、秦美玉、文如意、李汶桐、金颖若、席岳婷、贺冉冉、傅良成、汪国平、彭彦彬、 唐慧敏、汪庆。 "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613.4—2016

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与评定

第4部分:民族村寨

RequirementsforRuralTourismServiceQualit—Part4:Nationvillage

文稿版次选择

2016-03-10发布2016-04-1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613.4—2016

前言

DB34/T2613《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与评定》分为以下七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宿客栈;

——第3部分:休闲农庄;

——第4部分:民族村寨;

——第5部分:山水养生;

——第6部分:古村古镇;

——第7部分:采摘篱园。

本部分为DB34/T2613的第4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市金葡萄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旅游局、北京中科景元城乡规划设

计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研究中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安徽省标准化协会、黟县徽

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颍上县八里河景区、黄山市徽州呈坎八卦村旅

游有限公司、铜陵永泉农庄有限责任公司、萧县饮马泉山庄、南陵县大浦乡村世界。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臧习兵、陆军华、李孝东、程凤霞、石培华、黄萍、赵云、王云波、杨龙、范

星宏、于天厚、文革、秦美玉、文如意、李汶桐、金颖若、席岳婷、贺冉冉、傅良成、汪国平、彭彦彬、

唐慧敏、汪庆。

I

DB34/T2613.4—2016

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与评定第4部分:民族村寨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族村寨型的特色服务质量达标要求及评定管理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安徽省自然村和中心村民族村寨型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特色服务质量达标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准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6153旅馆餐厅卫生标准

DB34/T2613.1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34/T261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族村寨minorityvillage

包含某个民族所有文化要素,在特定时间内展现各种民俗事项,相对完整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自足的

社会生活单位。

3.2

民族村寨旅游minorityvillagetourism

以民族村寨为载体,以民族文化为核心,提供游客观光、休闲、研学等旅游服务的乡村旅游经营单

位。

4特色服务要求

4.1村寨环境

1

DB34/T2613.4—2016

4.1.1村寨整体风貌独特,应具有民族文化特色。

4.1.2应有提供游客参与民俗活动体验的公共场所。

4.1.3环境应安静,声环境质量应达到GB3096的Ⅱ类标准。

4.1.4地表水应清澈,水质标准应达到GB3838的Ⅱ类标准。

4.1.5空气应清新,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不应低于2000个/cm³。

4.1.6生活污水排放应达到GB8978的Ⅱ级标准。

4.1.7标识标牌外观形象应体现民族特色,宜使用民族语言文字。

4.2建筑景观

4.2.1民族建筑风貌应有特色,应有景观价值。

4.2.2新增经营建筑应与传统民族建筑风格一致。

4.2.3店名店招应具有民族特色。

4.3休闲体验

4.3.1宜提供民族文化博览展示服务。

4.3.2应有民族歌舞表演体验服务。

4.3.3应有民族传统节事参与体验服务。

4.3.4应有民族服饰体验或摄影服务。

4.3.5应有民族体育休闲活动体验。

4.3.6应有民族传统劳作生活体验。

4.3.7应有传统民族手工艺制作体验。

4.3.8应有民族娱乐休闲体验。

4.4特色餐饮

4.4.1就餐环境、餐具等应具有民族特色。

4.4.2应提供不少于5道具有民族特色的菜肴。

4.4.3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