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031-2021 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

DB2101/T 0031-2021 Construction Derrick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01/T 0031-2021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7-01
实施日期
2021-08-01
发布单位/组织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沈阳市建筑吊篮行业协会、沈阳比仕达建筑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学龙金属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丛晓锋、赵鹏华、刘士明、宋连海、周大为、时峰、丛郡岐、王继征、苏威、刘英韬、丁浩、张大为、孙佳、刘福、曾荣、聂本鑫、李学志、张弘、胡宗毅、安静、刘洲、吴杰、司金龙、李健、李学群、李明学、刘中元、于洪蛟、刘风彬、孙玉新、刘克明、马全友、全春梅、罗永、张俊山、刘颖、丁忆、杜景鸣、谢仁宏、陆中凯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3.020.99

CCSJ80

DB2101/T

沈阳市地方标准

DB2101/T0031—2021

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ofsafetyconstructionfortemporarilyinstalledsuspendedaccess

equipment

2021-07-01发布2021-08-01实施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1/T0031-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4.1可追溯性要求...................................................................2

4.2合格单位基本要求...............................................................7

4.3吊篮施工备案管理流程..........................................................10

4.4吊篮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及要求....................................................10

4.5再入场吊篮要求................................................................11

4.6吊篮部件报废及整机报废要求....................................................12

4.7入网与退网....................................................................12

5吊篮标准安装与安全施工管控要点....................................................13

5.1吊篮标准安装..................................................................13

5.2超过一定高度和非标架设吊篮....................................................15

5.3其它安装和施工使用............................................................15

附录A(规范性)吊篮安拆责任明确书....................................................17

附录B(规范性)吊篮日常检查表........................................................18

附录C(规范性)吊篮施工各方管理人员确认单............................................19

附录D(规范性)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确认单................................................20

附录E(规范性)吊篮验收移交单........................................................21

附录F(规范性)吊篮操作规程/安全承诺书...............................................22

附录G(规范性)吊篮退场验收移交单....................................................23

参考文献.............................................................................24

I

DB2101/T003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市建筑吊篮行业协会、沈阳比仕达建筑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学龙金

属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沈阳建筑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沈阳市建设监理协会、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

局、沈阳市浑南区建筑与市政安全监督站、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安徽现代建筑安全研究院、巢

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优服(辽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润建

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阴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市小天鹅建筑机械有

限公司、申锡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建易吊篮租赁有限公司、南通宇博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

宏志冠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安捷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辽宁鑫科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永胜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沈阳汇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沈阳朝元建

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丛晓锋、赵鹏华、刘士明、宋连海、周大为、时峰、丛郡岐、王继征、苏威、

刘英韬、丁浩、张大为、孙佳、刘福、曾荣、聂本鑫、李学志、张弘、胡宗毅、安静、刘洲、吴杰、司

金龙、李健、李学群、李明学、刘中元、于洪蛟、刘风彬、孙玉新、刘克明、马全友、全春梅、罗永、

张俊山、刘颖、丁忆、杜景鸣、谢仁宏、陆中凯。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归口部门联系电话:024-22565176,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本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24-25841266,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7号。

II

DB2101/T0031-2021

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吊篮标准安装与安全施工管控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用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施工管理。

维修现场用无动力吊篮的安全施工管理参照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976-2006钢丝绳夹

GB6095-2009安全带

GB/T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19155-2017高处作业吊篮

GB24543-2009坠落防护安全绳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202-201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19155-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吊篮安装拆卸人员Installationdismantlementpersonneloftemporarilyinstalled

suspendedaccessequipment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有效期内的证件,并接受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和技术交底的

指定人员。

3.2

吊篮安装拆卸辅助人员AuxiliaryPersonneloftemporarilyinstalledsuspendedaccess

equipment

经过高处作业及吊篮设备安装拆卸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基础技术指导,持有“吊篮安拆辅助工安

全教育证”,能安全协助完成吊篮安装拆卸工作的指定人员。

3.3

操作者Operator

1

DB2101/T0031-2021

经过高处作业及吊篮设备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必要的技术指导,持有“吊篮操作工安全教育证”,

接受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和技术交底后,能安全操作吊篮的指定人员。

3.4

吊篮库管理平台ManagementPlatformoftemporarilyinstalledsuspendedaccessequipment

用于公示合格单位、合格设备、合格人员、检测报告,便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查验吊篮、数据统计

与共享的线上管理系统。

3.5

有效的防坠落装置Effectiveanti-fallingdevice

经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防坠落装置的标识标牌、冲击载荷系数、下降距离、平台

倾斜角度等全部项目检测合格,并将该检测报告上传到“吊篮库管理平台”的安全装置。

注:防坠落装置在本文件中主要是指“安全锁”,其检测报告有效期为12个月。

3.6

现场检测ConstructionSiteInspectionandTesting

吊篮按审核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后,经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依据JGJ305-2013

对吊篮安装状况进行现场合格确认,并按照吊篮整机编号将检测报告上传到“吊篮库管理平台”的过程。

3.7

再入场BackintoService

用于租赁、自用的合格吊篮设备,每次进入施工现场的过程。

3.8

合格设备QualifiedProducts

按照GB/T19155-2017的要求生产,再入场性能和质量符合本文件要求,防坠落装置在标定有效期

内,在“吊篮库管理平台”可查询到整机档案的吊篮。

3.9

合格单位QualifiedCompanies

依据本文件,在吊篮生产、租赁/自用、安拆、施工操作等环节所涉及的单位,具有安全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满足要求、具备严格履行危险性较大工程能力,并在“吊篮库管理平台”建立企业、

设备和人员档案的单位。

4总体要求

4.1可追溯性要求

4.1.1吊篮追溯要求

a)整机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4.2.1要求的生产单位生产的整机吊篮,应有纸质或电子的发票、出厂证明、整机合

格证、整机出厂标牌、提升机出厂标牌、安全锁出厂标牌以及完整有效的定型检测报告;

已建立档案的吊篮整机应有终身唯一的、覆盖从出厂至报废全周期的设备编号;

档案可追溯整机出厂至报废的时间、手续文件、品牌、规格型号、定型检测报告;

2

DB2101/T0031-2021

已到报废年限的吊篮整机编号应封档不再启用。

b)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未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换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的,应采用原整机生产单位的同品牌、

规格型号的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在提供发票及出厂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安

全锁),经实物验收合格后,予以更换并记录档案,更换的提升机、安全锁编号不变;

查询档案可追溯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从出厂至更换、报废的时间、手续文件、品牌、

规格型号、定型检测报告及历年鉴定报告。

c)整机出厂标牌、整机电子标牌功能与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整机出厂标牌应由生产单位贴于电控箱门板内,注明生产企业、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规格型号;

整机电子标牌应标注品牌、统一编号,显示提升机、防坠落装置编号,所有编号应与“吊

篮库管理平台”备案设备编号相同,宜联网采集管控工作时长,并对恶劣天气施工、平

台X或Y轴倾斜施工、平台超载施工等不安全状态的操作进行管控;

整机电子标牌应由“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档案统一编号并统一定制,产权单位应将整

机电子标牌镶嵌在电控箱外侧,编号应全国唯一,编号规则见图1;

通过查询吊篮整机电子标牌的编号,可在档案中查询到相应的出厂编号及信息。

图1吊篮整机电子标牌编号规则

d)提升机标牌与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升机出厂标牌应由生产单位镶嵌在提升机外壳,注明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提升机产权单位编号应由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档案统一编号,由产权单位镶嵌或刻录在

提升机外壳;

提升机编号规则见图2。

3

DB2101/T0031-2021

图2提升机编号规则

e)防坠落装置标牌与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出厂标牌应由生产单位镶嵌在安全锁外壳,注明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规格

型号、技术参数等;

产权单位编号应由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档案统一编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刻录在提升机

外壳;

产权编号规则见图3。

图3防坠落装置编号规则

4.1.2吊篮项目负责人追溯要求

4.1.2.1单项危大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一次性由相关单位委派指定。总

承包单位、外装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指定的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件。租赁单位、独立安拆单位的

安全负责人应持安全员C2证上岗。

4.1.2.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危大工程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签字应被视为相关单位

行为,所签文件应按危大工程存档文件管理。其电子档案及扫描电子版文件可作为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

据。

4.1.3专项施工方案追溯要求

4

DB2101/T0031-2021

4.1.3.1吊篮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应依据施工项目的结构相关图纸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编制,且

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b)编制依据: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等;

c)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d)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e)设计计算技术:计算书、相关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

f)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

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g)劳动力计划: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名单及

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h)编审人员: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

i)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4.1.3.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

案由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

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

位项目监理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涉及分包单位施工的,专项施工

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1.3.3超危大或非标工艺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

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组成员应从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危大工程专家库选择,人数为单数

且5人以上。

4.1.3.4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应包括专家、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技术

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1.3.5专项施工方案的验收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牵头,监理单位、外装分包单位、安装单位、

租赁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验收移交单签字确认。

4.1.3.6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员、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有被交底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

4.1.3.7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对未按照专项施工

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施工单

位应当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定期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对存

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5

DB2101/T0031-2021

4.1.3.8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对不按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停工整改,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1.3.9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的任一文件均属于危大工程存档文件,电子档案及扫描电子版文件可作为

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

4.1.4第三方检测单位追溯要求

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追溯要求包括:

a)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应具有本文件4.2.5要求的检测资格和能力;

b)现场检测的设备应是“吊篮库管理平台”备案的吊篮,现场检测应基于吊篮安装的位置、结

构型式等状态,核查其是否满足已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检测报告应为各方验收移交吊

篮的主要依据;

c)对安全锁的检测方式应为实验室检测,检测报告是判定安全锁是否有效的依据;

d)应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将吊篮检测报告及时上传至“吊篮库管理平台”,

纸质报告可根据现场各方存档要求提供;

e)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签署的文件应按危大工程存档文件管理,电子档案及扫描电子版文件应作

为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

4.1.5吊篮安拆单位追溯要求

吊篮安拆单位的追溯要求包括:

a)吊篮安拆单位应严格按照通过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吊篮安拆作业;

b)负责吊篮安拆的人员应为本文件界定的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和辅助人员,吊篮安装拆卸人员不

少于安拆总人数的20%,应在核查安拆人员的资格证件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后,录入人员实名

系统,严禁无资格人员进场安拆吊篮;

c)被吊篮安拆单位委派的安拆人员,应签订《吊篮安拆责任明确书》(见附录A),应接受安全

与技术交底后进行吊篮安拆;

d)吊篮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所签署的文件均属于危大工程存档文件,电子档案及电子版文件可

作为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

4.1.6吊篮操作者追溯要求

吊篮操作者的追溯要求包括:

a)吊篮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应由外装施工单位将吊篮操作者录入“吊篮库管理平台”,施工

总承包单位监督核查吊篮操作者证件及录入情况;

b)非标吊篮的操作应定人定篮,未接受非标吊篮安全和技术交底的操作者不得操作非标吊篮;

c)吊篮操作者变更时,应由外装施工单位组织交接,重新履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报总承包单位

留存相关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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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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