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225-2022 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定额规范

DB3305/T 225-2022 Fertilizer application quota for major crop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5/T 225-2022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16
实施日期
2022-06-20
发布单位/组织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CCSB05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3305/T225—2022

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定额规范

Ratingspecificationsforfertilizerapplicationofmaincrops

2022—06—16发布2022—06—20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5/T225—2022

前言

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吉县农业农村局、长兴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德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南浔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吴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冷明珠、潘建清、金月、侯建军、裴惠民、何琴玲、李建国、裘建平、王旭

阳、徐超、王琼、赖建红、苏婷、曹芸、童喻浩、马勇锋、郑梦兰。

I

DB3305/T225—2022

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定额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的术语和定义、土壤养分测定、实施流程、化肥施用定额及方

法。

本文件适用于单季稻、小麦、油菜、茄子、茶树、葡萄、迷你甘薯等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定额管

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889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的测定

NY/T1121.1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1121.7土壤检测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NY/T1121.24土壤检测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

DB33/T680机插水稻大田管理技术规程

DB33/T895耕地质量评定与地力分等定级技术规范

DB33/T942耕地土壤综合培肥技术规范

DB33/T2212红地球葡萄避雨栽培技术规范

DB33/T2244迷你甘薯双季绿色生产技术规范

DB3305/T126油菜稀植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DB3305/T152单季稻一次性施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肥施用定额fertilizerapplicationquota

指坚持“以产定氮,缺啥补啥”科学施肥要求,综合采取测土配方、地力培肥、合理替代、精准

施肥等措施,根据作物目标产量及养分吸收规律,制定作物化肥氮磷钾的最高用量。

1

DB3305/T225—2022

4土壤养分测定

4.1土壤样品采集和制备

施用前,土壤样品采集按照DB33/T895要求。土壤样品的制备按照NY/T1121.1规定的方法进行。

风干后的土壤样品按照不同的养分指标测试分析要求研磨过筛,充分混匀后,装入样品瓶中备用。

4.2样品检测

4.2.1土壤有机质

按NY/T1121.6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土壤全氮的测定

按NY/T1121.24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按NY/T1121.7规定的方法测定。

4.2.4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按NY/T889规定的方法测定。

5实施流程

5.1诊断地力

参考DB33/T895中耕地地力指标及DB33/T942中耕地土壤氮磷钾养分分级标准,结合主要农作物

养分吸收规律,分类诊断土壤氮、磷、钾养分水平。

5.2定额配肥

根据土壤养分测定值及相对应的不同作物氮磷钾定额,在目标产量下合理搭配有机无机养分比例,

选择适合的肥料品种及确定氮磷钾合理组合施肥。

5.3科学施肥

肥料施用按照NY/T496的规定执行;根据作物生长规律科学确定施肥时间,同时加强地力培肥,

减少不合理的化肥施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6化肥施用定额及方法

6.1单季稻

6.1.1目标产量为500kg/667m2~700kg/667m2的氮磷钾定额见表1。

6.1.2施肥时间及方法参照DB3305/T152和DB33/T680执行。

2

DB3305/T225—2022

表1单季稻化肥施用定额

对应施用定额

土壤有机质、氮磷钾含量区间2

(kg/667m)

对应目标产量

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kg/667m2)

总量NP2O5K2O

(g/kg)(g/kg)(mg/kg)(mg/kg)

600~70026.015.53.77.5

≥80

500~60022.813.13.06.7

≥12

600~70026.015.53.78.2

<80

500~60024.213.13.08.1

≥2.5

600~70026.015.53.87.5

≥80

500~60023.513.13.76.7

<12

600~70026.015.53.88.2

<80

500~60024.913.13.78.1

≥20

580~65025.415.03.37.1

≥80

500~58022.813.13.06.7

≥12

580~65026.015.03.38.2

<80

500~58024.213.13.08.1

2.5~1.5

580~65025.915.03.87.1

≥80

500~58023.513.13.76.7

<12

580~65026.015.03.88.2

<80

500~58024.913.13.78.1

注:氮磷钾总量和分量均不能超过本表要求。(下同)

6.2小麦

6.2.1目标产量为215kg/667m2~350kg/667m2的氮磷钾定额见表2。

6.2.2施肥时间及方法氮肥基追比4∶6;磷肥全部基施;钾肥基穗追比5∶5。

3

DB3305/T225—2022

表2小麦化肥施用定额

对应施用定额

土壤有机质、氮磷钾含量区间2

(kg/667m)

对应目标产量

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kg/667m2)

总量NP2O5K2O

(g/kg)(g/kg)(mg/kg)(mg/kg)

275~35017.910.02.65.3

≥80

225~27512.96.92.33.7

≥12

275~35017.910.02.65.3

<80

225~27514.36.92.35.1

≥2.5

275~35018.010.03.25.3

≥80

225~27513.26.92.63.7

<12

275~35018.010.03.25.3

<80

225~27514.66.92.65.1

≥20

265~32517.39.62.65.1

≥80

215~26512.96.92.33.7

≥12

265~32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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