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279-2008 熏煮香肠

SB/T 10279-2008 Smoked and cooked sausage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SB/T 10279-2017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279-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9-27
实施日期
2009-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熏煮香肠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肉类协会
起草人:
张丽君、赵宁、侯占峰、郑高峰、宫明杰、訾亚静、邓富江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弓67120.10

22

备案号:2512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279-2008

代替SB/T10279-1997

熏煮香肠

Smokedandcookedsausage

2008-09-27发布2009-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SB/T10279-2008

..几,

前曰

本标准代替SB/T10279-1997《熏煮香肠》。

本标准与SB/T10279-1997((熏煮香肠》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理化指标中水分含量由500o^-70%改为成70%;

—增加了“特级、优级和普通级”;

—增加了烟熏香肠对苯并((a)花(tg/kg)指标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中菌落总数由10000个/g改为符合GB2726-2005中规定的50000CFU/g;

—增加了“判定规则”;

—增加了标签和标志;

—增加了“仓贮要求”、“架垫要求”、“堆码要求”和“召回”;

—取消了“保质期”和“其他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

品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肉类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君、赵宁、侯占峰、郑高峰、宫明杰、0亚静、邓富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SB/T10279一1997。

SB/T10279-2008

熏煮香肠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熏煮香肠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07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1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

GB/T5009.27食品中苯并(a)花的测定

GB/T5009.33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C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9695.1肉与肉制品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9695.8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9695.11肉与肉制品氮含量测定

GB/T9695.14肉制品淀粉含量测定

GB/T9695.15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测定

GB/T9959.1鲜、冻片猪肉

GB/T9959.2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996。鲜、冻四分体带骨牛肉

GB9961鲜、冻胭体羊肉

GB16869鲜、冻禽产品

GB/T17238鲜、冻分割牛肉

GB/T19303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98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SB/T10279-2008

3.1

熏煮香肠smokedandcookedsausage

以鲜、冻畜禽肉为原料,经修整、腌制(或不腌制)、绞碎后,加人辅料,再经搅拌(或斩拌)、乳化(或不

乳化)、滚揉(或不滚揉)、充填、烘烤(或不烘烤)、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等工艺制作的香肠类熟肉

制品。

4技术要求

4.1原料

4.1.1原料肉应符合GB/T9959.1,GB/T9959.2,GB/T9960.GB9961.GB2707,GB16869,

GB/T17238等规定的鲜、冻畜禽肉。

4.1.2原料肉应经过去皮、骨、筋腔等工序。

4.1.3原料肉应不沾污、不混有其他杂质。

4.2辅料

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3净含A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4.4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熏煮香肠感官要求

项目指标

外观肠体干爽,有光泽,粗细均匀,无粘液,不破损

色泽具有产品固有颜色,且均匀一致

组织致密,切片性能好,有弹性,无密集气孔,在切面中不能有大于直径为2mm以上的气孔,无

组织状态

汁液

风味咸淡适中,滋味鲜美,有各类产品的特有风味,无异味

4.5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熏煮香肠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

特级优级普通级

水分/(g八00g)(70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4

蛋白质/(g/100g))161410

脂肪/(g/100g)(25

淀粉八g八00g)簇3410

4.6卫生指标

4.6.1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SB/T10279-2008

表3卫生指标

项目指标

铅(Pb)/(mg/kg)

无机砷/(mg/kg)

锡(Cd)/(mg/kg)

按GB2726规定执行

总汞(以Hg计)/(mg/kg)

苯并(a)花`/(5g/kg)

亚硝酸盐(以NaNO:计)/(mg/kg)

“限于烧烤和烟熏香肠。

4.6.2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CFU/g)成

-

1大肠菌群/(MPN八00g)簇按GB2726规定执行

一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4.7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检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根据产品的感官指标用眼、鼻、口、手等感觉器官对产品的外观、色泽、组织状态和风味进行评定。

5.2水分

按GB/T9695.15规定的方法测定。

5.3氯化物

按GB/T9695.8规定的方法测定。

5.4蛋白质

按GB/T9695.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5月旨肪

按GB/T9695.1规定的方法测定。

5.6淀粉

按GB/T9695.14规定的方法测定。

5.7亚硝酸钠

按GB/T5009.33规定的方法测定。

5.8微生物指标

按GB/T4789.17规定的方法检验。

5.9净含f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SB/T10279-2008

6.2抽样

6.2.1样本数,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按表5抽取样本,并将1/3样品进行封存,保留备查。

表5抽样表

批量范围/样本数量/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

箱箱AcRe

毛1000501

1001^-30001012

>30012023

6.2.2样品数A

从样本中随机抽取2kg作为检验样品。

6.3检验

6.3.1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须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证明书方可

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包装、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

6.3.2型式检验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型式检验:

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b)原料出现大的波动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6.3.3型式检验项目

本标准中4.4,4.5,4.6和4.7规定的项目。

6.4判定规则

6.4.1出厂检验判定与复验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

目的复验。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应复验。

6.4.2型式检验判定与复验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

型式检验项目中不超过3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

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不合格品。超过3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不应复验,判为

不合格品。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不应复验,判为不合格品。

7标签与标志

7.1预包装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按GB7718执行。

7.2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191,GB/T6388的规定。

清真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志。

4

SB/T10279-2008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2运输

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放、棍装。运输中

防挤压、防晒、防雨、防潮,装卸时轻搬轻放。

8.3贮存

8.3.1仓库要求

卫生、干燥,具有保温功能,不应同库贮存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

8.3.2架垫要求

产品堆放应垫板,与地面距离不低于10cm,距墙面15cm.

8.3.3堆码要求

按不同批次堆码,堆码整齐。

8.3.4贮存

成品应在。C-4℃阴凉、干燥处贮存。

9召回

应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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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

行业标准

熏煮香肠

SB/T10279-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12301/16印张0.75字数10千字

2009年2月第一版2009年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19505定价14.00元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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