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495-2005 镁合金热挤压管材

YS/T 495-2005 Magnesium alloy extruded tube

行业标准-有色金属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YS/T 495-2024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495-200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有色金属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9-23
实施日期
2006-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合金热挤压管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组合模生产的镁合金热挤压有缝管材。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廖正陶、周明、章宗和、周峰、向冬霞、余富林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7.120.20

H61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495-2005

镁合金热挤压管材

Magnesiumalloyextrudedtube

2005-09-23发布2006-02-01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YS/T495-2005

NO吕

本标准参考美国ASTMB107-2000((镁合金挤压棒、型、管和线材》编制。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正陶、周明、章宗和、周峰、向冬霞、余富林。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YS/T495-2005

镁合金热挤压管材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合金热挤压管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合同内

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组合模生产的镁合金热挤压有缝管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199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4297镁合金加工制品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5153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13748(所有部分)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16475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

GB/T16865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17432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SH/T0039工业凡士林

SY/T1502炮用润滑脂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规格

管材的牌号、供应状态符合表1的规定。管材的尺寸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牌号、状态

牌号状态

AZ31BH112

AZ61AH112

M2SH112

ZK61SH112,T5

注1: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5153的规定,状态代号表示方法按GB/T16475的规定

注2:需要其他牌号或状态的管材时,可供需双方协商。

31.2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牌号、状态、规格和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YS/T495-2005

示例1."

用AZ31B制造的、H112状态、外径20.00mm,壁厚为2.00mm的不定尺圆管,标记为:

镁圈管AZ31B-H112020X2.0YS/T495-2005

示例2:

用ZK61S制造的、T5状态、外接回直径为20.00mm、壁厚为2.00mm、长度为1000mm的定尺正八角管材,标

记为:

镁八角管ZK61ST5丸0X2.0X1000YS/T495-2005

3.2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153的规定。

3.3尺寸允许偏差

3.3.1回管直径偏差

圆管直径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圆管直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直径允许偏差

平均直径与公称直径间的偏差任一点直径与公称直径间的偏差

直径(外径或内径)AOAA犷

1/2(AA+BB)与公称直径之差AA与公称直径之差

ABOAB

镇12.50士0.20士0.40

>12.50-25.00士0.25士0.50

>25.00-50.00士0.30士0.64

>50.00^-100.00士0.38士0.76

>100,00一150.00士0.64士1.25

>150.00-200.00士0.88士1.90

注1:当要求非对称偏差时,其非对称偏差的绝对值的平均值不大于表中标定偏差数值。

注2:仅要求内径、外径与壁厚三项中的任意二项的偏差

注3:平均直径为在两个互为垂直方向测得的直径的平均值.

注4:表中偏差数值不适用于壁厚小于2.5%X外径的管材。

3.3.2正方形、矩形、六角形和八角形管宽度与蔺度偏差

正方形、矩形、六角形和八角形管宽度与高度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YS/T495一2005

表3正方形、矩形、六角形和八角形管宽度与高度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宽度或高度允许偏差

棱角处宽度或高度与相应非棱角处的宽度或高度与相应

公称宽度或高度间的允许偏差公称宽度或高度间的允许偏差

l一

公称宽度或高度}}

11口口口

司龄澎群彰

AA与公称宽度、高度之差

正方形、六角形、

正方形、矩形管矩形管

j又角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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