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733-2024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管理规范

DB50/T 1733-2024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1733-2024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2-17
实施日期
2025-03-17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管理。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起草人:
宋成、王健、董涛、姚映远、李昕阳、林文荧、王松、郑月玲、孔幸、郭峰、梅映雪、江映月、甘露、张雪童、黄东、韩璇。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CCSA20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733—2024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管理规范

2024–12–17发布2025–03–17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73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成、王健、董涛、姚映远、李昕阳、林文荧、王松、郑月玲、孔幸、郭峰、

梅映雪、江映月、甘露、张雪童、黄东、韩璇。

I

DB50/T1733—2024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平台场所建设、平台

服务的对象、凭证和周期,服务的项目、流程、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运行保障,以及服务评

价等。

本文件适用于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5566.1—2020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32169.1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one-stopserviceplatformforhigh-leveltalent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的实体性综合服务载体(不含线上平台)。

3.2

人才码talentorcode

人才享受服务的身份凭证,基本形式为具有一定内涵的数字、字符串及相应二维码。

3.3

渝才荟yucaihuitalentportal

集成人才引进、培育、服务、管理等多跨场景的人才服务管理数字化应用。

4平台场所

4.1服务平台所在位置应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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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应在服务平台内显著位置标识平台名称,如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

服务平台。

4.3服务平台内部环境应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4.4按服务功能类型宜对服务平台进行功能分区,整体布局应均衡规整。可分为受理服务区、自助服

务区、等候休息区、VIP室等服务区域,可根据服务事项设置综合服务窗口。

4.5服务平台内部宜直接采光,使用照明用具时应明亮适度,灯光照明设施应采用节能灯具。

4.6服务平台宜配置排队叫号系统,取号机宜安装在服务平台场所入口处。

4.7服务办理窗口上方应安装LED电子显示屏,显示该窗口可受理的业务、办理事项、办理期限、

叫号信息等。

4.8服务平台内应设置信息公开栏、宣传栏等,对政策信息进行宣传或公开,根据场所实际情况摆放

宣传资料架,放置宣传资料和服务指南,满足经办业务宣传的需要。

4.9配备服务设备宜符合GB/T32169.1—2015中5.2的规定,各功能区基本设备配置应符合附录

A的规定。

4.10服务平台内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2020的规定,常用公共信息符号见附录B。

4.11服务平台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收集意见和建议。

4.12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GB15630的规定。

5平台服务

5.1服务对象

为全职在渝工作,符合新重庆人才分类目录A、B、C、D、E、F分类标准或根据新重庆人才计分认

定规范计算达到一定分值标准并经认定的人才(分类目录、计分认定规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

伍建设动态调整)。

5.2服务凭证

人才需要提供服务时,应出示新重庆人才卡或人才码。

5.3服务周期

人才服务以3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周期满前3个月,由服务平台通知用人单位对人才履

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人才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0日内向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评估意见,人才服务机构

结合用人单位意见,运用大数据等方式进行核实,通过核实的人才继续享受下个周期服务。

6服务内容

6.1服务项目

6.1.1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项目清单提供服务。

6.1.2A、B、C、D类人才由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提供服务;E、F类人才由区县(自治县)提

供服务。

6.1.3人才服务项目根据需求动态调整。

6.2服务流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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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人才登录“渝快办”-“渝才荟”,按照需求提出服务申请。若为线上办理服务,应同步提交

服务指南上办理事项所需的资料;若到现场办理服务应准备服务指南上办理事项所需的纸质版材料,

以供现场收取。

6.2.2根据服务分类,市级部门或区县(自治县)服务专员在接到申请信息后联系服务办理机构联络

员为人才提供服务。

6.2.3市级部门或区县(自治县)联络员在规定时限内为人才办结服务,并在“渝才荟”反馈办理结

果。

6.2.4服务办结后,人才在“渝才荟”上提出服务评价,如图1所示:

图1服务流程图

6.3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6.3.1市级服务平台服务专员,职责如下: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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