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0/T 264.8-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DB1310/T 264.8-2021 Urban grassroots party 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Part 8: Building the party member team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10/T 264.8-2021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10
实施日期
2022-01-10
发布单位/组织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区域内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艳莉、张永慧、胡学权、李婷、吴伯涛、欧阳嘉禧、杜芮瑶、陈新雨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1310

廊坊市地方标准

DB1310/T264.8—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2021-12-10发布2022-01-10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10/T264.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310/T264《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8部分。DB1310/T264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运行体系;

——第3部分:人员管理;

——第4部分:融合发展;

——第5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第6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第7部分: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9部分:经费保障;

——第10部分:阵地建设;

——第11部分:网格化管理;

——第12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组织部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艳莉、张永慧、胡学权、李婷、吴伯涛、欧阳嘉禧、杜芮瑶、陈新雨。

I

DB1310/T264.8—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发展党员、党员分类、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的组织生

活、党费收缴和党员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区域内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方针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

基本要求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严格

落实党员发展程序。

工作原则

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

详实记录

5.3.1从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应以写实的方式,建立发展党

员全程纪实档案,对发展期间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3.2纪实材料作为发展党员工作文书资料,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统一编号,永久存档。

录入系统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定期组织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将发展党员情况录入“发展党员全流

程管理系统”,如实将各项数据在系统进行完全记载。

1

DB1310/T264.8—2021

6党员分类

概述

根据工作岗位,工作生活地域、年龄特征等,将社区党员划分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

退休党员四类。

直管党员

对在社区工作的直管党员实行“目标式”管理,落实“两委”班子成员任期目标承诺和年度计划承

诺制度,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分配的任务,做到依法办事、认真履职。

在职党员

在职党员实行“设岗式”管理,结合党员实际特长,引导其积极认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参与志

愿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包联到户、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流动党员

对流动党员实行“跟踪式”管理,对流出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

动党员活动证》,引导其及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

对流入党员认真查验其《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将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加

强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退休党员

对退休党员实行“关怀式”管理,鼓励引导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文化传承、红色宣讲等志愿服务,

将老党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转化为共建共享的社会优势;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通过

开展送学上门、服务到家等活动,体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

7党员教育

教育方式

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教育、经常性教育和自主学习。

学习时间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

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集中教育

根据“区(市、县)级重点培训、基层党(工)委普遍培训”的原则,按照每年不低于本地党员总

数25%的比例,集中对党组织书记、新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务干部和党员骨干等人

员培训,适时组织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以及预备党员和转正1年内的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经常性教育

2

DB1310/T264.8—2021

利用党员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等学习阵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

经常性集中学习,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培训。

自主学习

发挥“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在促进党员理论学习中的作用,用好信息

化平台,如:“学习强国”、12371党员教育服务平台等,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资料,使党

员能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在线学习。

8党员管理

党内关怀

8.1.1政治思想关怀

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建立走访

慰问党员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存在的思想问题。

8.1.2困难党员帮扶

8.1.2.1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建立《生活困难党员信息管理台账》,应包括党员

姓名、入党时间、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致困原因、主要困难表现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8.1.2.2成立“区(市、县)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

重点加强对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以及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针对特困党员制定“一

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

8.1.2.3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党组织应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

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信息管理

应按照国家、河北省、廊坊市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党员基

本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定期对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党员花名册》。

流动党员

8.4.1基本要求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流动党员的

管理。基层党委应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建立流动党员工作台账。

8.4.2党组织职责

8.4.2.1流出地党组织应掌握流出党员情况,建立《流出党员工作台账》,及时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

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a)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3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关联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