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975-2013 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规程

DB34/T 1975-2013 Dry coke-furnace boiler regular inspection regulation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975-201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0-28
实施日期
2013-11-28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标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及以下参数干熄焦锅炉的定期检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起草人:
丁盛斌、杨必应、张正友、周海潮、葛海标、汪强、沈克文、朱元、张凤安、 高飞、朱邦同、王义厢、陈雷。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60.30

J98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975—2013

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规程

PeriodicalInspectionCodeForCokeDryQuenchingBoiler

2013-10-28发布2013-11-28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97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六安市特种设

备监督检验中心、阜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盛斌、杨必应、张正友、周海潮、葛海标、汪强、沈克文、朱元、张凤安、

高飞、朱邦同、王义厢、陈雷。

I

DB34/T1975—2013

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及以下参数干熄焦锅炉的定期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T786碳钢石墨化检验及评级标准

DL5190.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

JB/T4730.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JB/T473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JB/T4730.7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

TSG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Z800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干熄焦锅炉CokeDryQuenchingBoiler

是指利用在干熄焦系统中吸收了高温焦碳物理显热的高温惰性循环气体与锅炉中的水介质进行热

交换,产生额定参数(温度和压力)和品质的蒸汽,并输送给热用户的一种受压、受热的设备。

4一般要求

4.1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内容和技术要求应符合TSGG0001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其中内部

检验、外部检验还应执行本标准;

1

DB34/T1975—2013

4.2从事干熄焦锅炉检验的检验机构资质应符合TSGZ7001的要求,检验人员的资质应符合TSG

Z8002的要求;

4.3干熄焦锅炉定期检验中的无损检测执行JB/T4730;

4.4检验记录和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应符合《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5内部检验

5.1准备工作

5.1.1锅炉使用单位除应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作好内部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外,还应重点作

好下述工作:

a)检查确认锅炉及循环气体系统上的所有人孔、检查门已打开,受热面表面焦粉及锅炉烟道内焦

粉已清除;

b)检查确认干熄炉内红焦已完全熄灭且温度不大于50℃,炉膛内CO浓度应小于50ppm,O2含

量应大于18%;

c)充氮阀已有效隔断。

5.1.2检验单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a)检验单位实施现场检验前,应检查确认锅炉已具备检验条件;

b)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审查使用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根据锅炉具体情况,编制检验

方案,并征求使用单位意见;经审批后提供给使用单位。对于运行时间超过10万小时的锅炉,

在确定检验方案时应增加检验项目,重点检查材质变化状况,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5.2锅筒

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执行,运行时间超过5万小时时,还应增加对低压蒸汽加热管座

角焊缝的表面探伤抽查。

5.3省煤器

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执行。

5.4水冷壁

5.4.1宏观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a)检查锅炉上部烟气入口处水冷壁管:

1)检查管壁冲刷磨损情况以及管子的高温腐蚀、变形、鼓包等缺陷情况;

2)耐热防磨罩及其与水冷壁鳍片间的联接副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坏、脱落和过烧现象,膨

胀间隙足够,无卡涩;

b)检查人孔周围水冷壁管的磨损、拉裂、鼓包、变形情况;

c)检查水冷壁鳍片应完好,无开裂、过烧等现象,鳍片与管子焊缝应无开裂、严重咬边、漏焊等

缺陷,对水冷壁入口膨胀节处的鳍片焊缝做重点检查;

d)检查水冷壁四面墙缝隙挡板装置完好,无脱落、开裂及烧损现象,与水冷壁连接焊缝无开裂等

缺陷。

5.4.2理化、无损检测及其它检验内容

a)定点监测管壁厚度及胀粗情况,一般分二层标高,每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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