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717-2016 物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规范

DB12/T 717-2016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the Collection of Credit Information for Logistics Enterprise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17-2016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物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信用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 中国外运长 航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孙彩英、唐梅、高玉斌、 杨克亮、 叶如意、 张涛、 李长霞、 郑广远、申娜娜、 客振亚、林梦、杨沣江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10.10

A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717—2016

物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规范

Logisticsenterprisescreditdatacollectionspecification

2016-12-30发布2017-0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717—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征集主体..........................................................................1

5征集和使用原则....................................................................1

6基本内容..........................................................................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物流企业诚信信息项..............................................3

DB12/T717—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中国外运长

航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彩英、唐梅、高玉斌、何君、叶如意、张涛、李长霞、郑广远、申娜娜、客

振亚、林梦、杨沣江。

本标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DB12/T717—2016

物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的术语和定义、征集主体、征集和使用原则及基本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物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信用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GB/T18354物流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GB/T1835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征集主体

4.1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从行政监管过程中收集企业相关诚信信息,一方面为自身监管提供依据,一方面也可

以为其他部门或机构提供信用查询服务。

4.2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诚信经营的倡导者,在政府转移和精简监管职能中起到重要作用,在与企业

合作过程中会积累一些行业内企业诚信信息。

4.3市场机构

独立和专业的市场征信机构是企业诚信信息的主要征集载体,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中发挥越

来越重要的作用。

4.4其他

企业自身在交易过程中也会有征集诚信信息的需求,但目前阶段还不是诚信信息征集主体。

5征集和使用原则

5.1合法性

DB12/T717—2016

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通过合法渠道和合法手段,不得侵犯个人隐

私和企业商业数据的保密性需求。

5.2目的性

诚信信息应真实反映企业诚信状况,应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其征集范围应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不征集不能明确反应主体诚信状况的信息,不征集难以使用的信息。

5.3客观性

征集的诚信信息应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不应存在虚假、隐瞒或夸大成分。

5.4有效性

征集的企业诚信信息应及时、有效,并能真实反映企业当前信用状况。

6基本内容

6.1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包括登记备案信息、企业联系信息、股权结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

6.2经营管理信息

经营管理信息包括提供物流服务的行政许可信息、资质信息、认证信息、资源、财务信息等。

6.3交易信息

交易信息包括主要客户物流交易信息、物流服务信息披露、客户评价信息、投诉信息等。

6.4社会信用信息

社会信用信息包括欠税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缴费信息、公共事业缴费信息、环保信息、荣誉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等。

DB12/T717—2016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物流企业诚信信息项

A.1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见表A.1。

表A.1基础信息项

类别信息项名称说明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成立日期

登记备案信息―

核准日期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

住所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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